鹿人社干〔2023〕3号:关于韦妮、潘雪惠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妮同志(女)任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股股长,鹿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兼)(试用期一年);
潘雪惠同志(女)任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和财务管理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廖前光同志的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股股长职务;
免去邓琼宣同志(女)的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和财务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韦妮同志(女)的鹿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