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2号建议——关于要求及时提高村(社区)定工干部待遇的建议
建议内容: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村(社区)级干部的待遇和生活保障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热点。虽说近两年来我县的村(社区)定工干部的月补贴待遇比前几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就支书和主任来说,由原来的900/月增长至1800/月,月补贴是翻了一番。但由于之前的基数过低,加上和柳州市当前的物价行情分析对比,及与乡镇级干部职工的工作量和重要性来考量,实际上一点也不相上下。大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小到调处邻里纠纷,就连夫妻稍有不和的家务事也得帮其调解,每件事都马虎不得。
综上所述,为了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让他们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各项重要的工作中去。作为县级主要领导有机会到市级、自治区、甚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均有责任和义务为最底层的村(社区)干部多提些建议:
1.及时出台相关新政策,由国家出资,统一为任职累计满十年以上的村干办理养老保险;
2.将村干工资列入国家财政统筹范围
——这是县人大代表廖田友等4人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县村(社区)定工干部待遇的调整是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进行调整,各市县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进行待遇调整。目前上级部门正在拟定新的村(社区)定工干部待遇调整方案,待文件下发后我县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待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