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来源: 鹿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   发布日期: 2024-09-10 12:07   |  浏览量:

机构名称鹿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机构类别鹿寨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负责人邓运强

办公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号美食城6栋9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联系电话:0772-6869325

电子邮件:lzzdbgs011@163.com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财务室

征地拆迁股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股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解释土地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指导、实施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调查、登记工作。

3.负责起草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拟定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需直接组织实施项目的具体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5.组织实施项目用地的清表及被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

6.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征用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对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材料进行审核。

7.负责对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工作;负责确认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成本。

8.受理、转办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访事项,并检查监督和落实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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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邓运强

办公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号美食城6栋9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联系电话:0772-6869325

电子邮件:lzzdbgs011@163.com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财务室

征地拆迁股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股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解释土地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指导、实施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调查、登记工作。

3.负责起草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拟定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需直接组织实施项目的具体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5.组织实施项目用地的清表及被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

6.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征用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对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材料进行审核。

7.负责对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工作;负责确认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成本。

8.受理、转办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访事项,并检查监督和落实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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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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