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林场
机构名称:鹿寨县林场
机构性质:鹿寨县人民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负 责 人:肖峰
办公地址:鹿寨县鹿寨镇桥北路8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联系电话:0772-6813590
电子邮箱:lzxlc6813590@163.com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生产技术股
财务股
防火办公室
森林资源管理股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及鹿寨县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条例,保护培养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拟订区域内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资源调查、林业统计、林业资产核算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三)以“培资源、保生态”为首要目标,做好国家公益林管理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整体提高国有林场森林生态效益。
(四)依法经营销售林场生产木材、林产品和其它产品,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品,生态旅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负责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六)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七)监督林地承包者在林地承包合同期限内履行合同的情况。
(八)对林场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九)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