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水利局

来源: 鹿寨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4-04-15 10:41   |  浏览量:

机构名称:鹿寨县水利局

机构性质:鹿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负 责 人:郭军文

办公地址:鹿寨县鹿化办公大楼(水利局办公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联系电话:07726811735

电子邮件:slj6811735163com

内设机构:

鹿寨县水利局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

鹿寨县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股

鹿寨县水利局水利政策法规股

局属二层单位:鹿寨县水政监察大队

鹿寨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站

鹿寨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

鹿寨县水利建设发展中心

鹿寨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鹿寨县洛清江水利工程管理所

鹿寨县二排河西干渠管理所

鹿寨县石榴河水利工程管理所

鹿寨县龙母水库管理所

鹿寨县九牛冲电力排灌站

工作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利用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本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查工作。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组织提出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组织拟订本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提出水域纳污和限制排污问题的建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和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建设工作。

(十)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全县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鹿寨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鹿寨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十三)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编报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检查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库区的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2.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

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鹿寨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导航

鹿寨县水利局

来源: 鹿寨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4-04-15 10:41   

机构名称:鹿寨县水利局

机构性质:鹿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负 责 人:郭军文

办公地址:鹿寨县鹿化办公大楼(水利局办公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联系电话:07726811735

电子邮件:slj6811735163com

内设机构:

鹿寨县水利局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

鹿寨县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股

鹿寨县水利局水利政策法规股

局属二层单位:鹿寨县水政监察大队

鹿寨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站

鹿寨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

鹿寨县水利建设发展中心

鹿寨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鹿寨县洛清江水利工程管理所

鹿寨县二排河西干渠管理所

鹿寨县石榴河水利工程管理所

鹿寨县龙母水库管理所

鹿寨县九牛冲电力排灌站

工作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利用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本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查工作。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组织提出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组织拟订本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提出水域纳污和限制排污问题的建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和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建设工作。

(十)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全县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鹿寨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鹿寨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十三)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编报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检查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库区的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2.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

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