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名称: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性质:鹿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负 责 人;谭雁予
办公地址: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大厦7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联系电话:0772-6812336
单位网址:无
电子邮件:lzxjtjbgs@163.com
内设机构:
鹿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鹿寨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股
鹿寨县交通运输局财务股
鹿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局属单位:鹿寨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一)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航道、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航道、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航道及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上级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县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航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九)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职责,优化交通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