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4-11-21 11:12   |  作者: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  浏览量:

机构名称: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类别:鹿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负 责 人:刘春霞

办公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联系电话:0772-6812727

电子邮件:lzxfgj@126.com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国民经济综合股

固定资产投资股

重大项目建设股

价格管理股

粮食和物资管理股

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投资项目计划。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组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及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五)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统筹提出年度县重大建设项目目录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牵头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研究提出全县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参与年终绩效考评工作。承担县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价格总水平调控,研究提出价格和收费改革措施。

(七)组织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依法管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九)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军需、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粮食供应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十)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政府投资项目。

(十二)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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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投资项目计划。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组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及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五)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统筹提出年度县重大建设项目目录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牵头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研究提出全县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参与年终绩效考评工作。承担县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价格总水平调控,研究提出价格和收费改革措施。

(七)组织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依法管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九)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军需、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粮食供应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十)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政府投资项目。

(十二)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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