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24年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测结果公示

来源: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4-09-05 15:53   |  浏览量:


鹿寨县2024年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测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国家中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测工作。2024年6月至8月我们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鹿寨县辖区内30家被抽检单位开展了随机监督抽查检测(9家公共场所、7家游泳场所、9所学校教室、4家水厂、1家餐具消毒中心)。现将抽检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共场所(9家)

公共场所检测项目为公共用品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外观、PH值及室内环境质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

经检测,9家被检单位中,5家公共场所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规定,4家公共场所有部分项目(细菌总数)不合格。

针对检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公共场所,我局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游泳场所(7家)

游泳场所的检测项目为室内环境质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游泳池pH、水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氰尿酸、氧化还原电位、化合性余氯、及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经检测,7家游泳场所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三、学校教室(9所)

学校教室环境卫生检测的项目为人均使用面积、课桌面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黑板面照度、黑板面照度均匀度及窗地面积比。

经检测,9所被检学校中,8所学校的教室环境卫生检测结果均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及《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1所学校有1个项目(黑板面照度)不合格。

针对检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学校,我局依法进行了处理。

四、水厂(4家)

水厂的检测项目为出厂水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游离氯。

经检测,4家水厂的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

五、餐具消毒中心(1家)

餐具消毒中心的检测项目为餐(饮)具的感官、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经检测,1家餐具消毒中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的规定。

    

    附件:1.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2.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状况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3.学校教室环境卫生状况监督抽检结果

          4.水厂出厂水卫生状况监督抽查结果

          5.餐具消毒中心餐(饮)具卫生状况监督抽查结果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抽检结果.xls

附件2: 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状况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抽检结果.xls

附件3:学校教室环境卫生状况监督抽检结果.xls

附件4: 水厂出厂水卫生状况监督抽查结果.xls

附件5: 餐具消毒中心餐(饮)具卫生状况监督抽查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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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2024年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测结果公示

来源: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4-09-05 15:53   


鹿寨县2024年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测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国家中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测工作。2024年6月至8月我们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鹿寨县辖区内30家被抽检单位开展了随机监督抽查检测(9家公共场所、7家游泳场所、9所学校教室、4家水厂、1家餐具消毒中心)。现将抽检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共场所(9家)

公共场所检测项目为公共用品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外观、PH值及室内环境质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

经检测,9家被检单位中,5家公共场所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规定,4家公共场所有部分项目(细菌总数)不合格。

针对检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公共场所,我局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游泳场所(7家)

游泳场所的检测项目为室内环境质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游泳池pH、水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氰尿酸、氧化还原电位、化合性余氯、及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经检测,7家游泳场所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三、学校教室(9所)

学校教室环境卫生检测的项目为人均使用面积、课桌面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黑板面照度、黑板面照度均匀度及窗地面积比。

经检测,9所被检学校中,8所学校的教室环境卫生检测结果均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及《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1所学校有1个项目(黑板面照度)不合格。

针对检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学校,我局依法进行了处理。

四、水厂(4家)

水厂的检测项目为出厂水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游离氯。

经检测,4家水厂的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

五、餐具消毒中心(1家)

餐具消毒中心的检测项目为餐(饮)具的感官、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经检测,1家餐具消毒中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的规定。

    

    附件:1.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2.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状况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3.学校教室环境卫生状况监督抽检结果

          4.水厂出厂水卫生状况监督抽查结果

          5.餐具消毒中心餐(饮)具卫生状况监督抽查结果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抽检结果.xls

附件2: 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状况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抽检结果.xls

附件3:学校教室环境卫生状况监督抽检结果.xls

附件4: 水厂出厂水卫生状况监督抽查结果.xls

附件5: 餐具消毒中心餐(饮)具卫生状况监督抽查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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