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3007794317P/2022-29641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29日
- 标 题:
- 鹿政办发〔2022〕17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鹿政办发〔2022〕1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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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22〕17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
鹿寨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前言
消防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柳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鹿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鹿寨县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步,为2021年至2025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鹿寨县全域范围,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1.1“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鹿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大力提升社会整体防控火灾能力,鹿寨县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理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稳步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消防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鹿寨县消防救援大队以稳定全县火灾形势、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队伍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全力加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十三五”期间,获得了“2020年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先进大队”、“2020年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先进队站”、“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先进大队”、“2018年支队年度先进大队”等多项荣誉。
1. 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鹿寨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电动车火灾防控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各乡镇、各部门每年以“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大检查”为主线,消防、公安、住建、文旅、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高层建筑、电气火灾、木材加工厂、集贸市场、出租房屋、电动自行车、校园及周边单位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共11个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共排查社会单位1.7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2.7万余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万余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6家,并整改销案,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为鹿寨县消防安全创造了有力保障。
2. 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
深入推进专职消防队建设。县消防救援站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8名,建成中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投入使用,新增队员15人,专职消防员数量增至81人。圆满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化工装置处置等全县域演练10次,完成高层建筑火灾应急预案、石油化工火灾应急预案、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应急预案等大型预案12次,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战斗力得到了强化。
消防装备及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在消防装备方面,共投入资金2600万,购置、新增消防水罐车11辆、运犬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公务车2辆,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基本配备到位,常规灭火救援器材逐步实现向“高、精、尖”方向发展。在消防基础设施方面,至“十三五”期末,新增市政消火栓222个、消防水池15个,现有市政消火栓数总计403个,消防水池总计16个。消火栓完整好用率达到93%,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得到有效完善。
3. 消防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十三五”时期,鹿寨县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建筑消防工程审核验收职能圆满完成移交。
鹿寨县消防救援队伍坚持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新定位,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时代需求,主动适应职能转变,加快实现从常规单一“灭火救援”向“综合性应急救援”转型升级。截至2020年12月,共出动警力8216人次,出动车辆1178辆次,抢救被困人员169人,抢救财产价值21385.4万元。全县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455起,死亡人数1人,受伤人数0人,直接经济损失1205.48万元,与“十二五” 时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9.78%,火灾死亡人数下降66.7%。成功处置了鹿寨县“2018.5.27”G72泉南高速黄冕-桂林方向追尾致槽罐车内22.34吨液态乙烯泄露事故、“2019.3.27”桂中市场门面火灾扑救、鹿寨县寨沙镇农贸市场“2020.2.11”火灾扑救、鹿寨县“2020.5.6”华力工业有限公司一出租厂房火灾扑救、鹿寨县“2020.6.7”桥北新村抢险救援等火灾事故。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安全保卫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综合实战能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时期鹿寨县火灾基本情况统计表
年份 | 起数 | 亡人 | 伤人 | 直接损失(万元) |
2016年 | 114 | 0 | 0 | 128.47 |
2017年 | 101 | 0 | 0 | 136.10 |
2018年 | 71 | 1 | 0 | 99.19 |
2019年 | 68 | 0 | 0 | 200.41 |
2020年 | 101 | 0 | 0 | 641.31 |
合计 | 455 | 1 | 0 | 1205.48 |
同比“十二五”时期 | -29.78% | -66.67% | —— | +14.85% |
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消防工作的发展,在经费投入、装备更新、基础建设、火灾防控、队伍建设、救援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水平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1. 消防安全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
一是部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着消防主体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防火档案、检查记录不完善,消防设施保存不完好,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二是消防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部分单位对消防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依法依责抓消防的力度不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预防和控制火灾的水平低;三是部分行业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不大,行业火灾隐患问题仍然存在。
2.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随着鹿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火灾荷载和风险也不断加大,潜在火灾风险与日俱增。根据“十三五”相关数据统计,生活用火不慎和电气火灾是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12起,占总起数的26.86%;电气火灾205起,占总起数的49.16%。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比例较往年大幅度增加。从起火区域上分析,农村和县城集镇共发生火灾344起,占总起数的82.49%。其中,农村火灾211起,占总起数的50.6%;县城集镇火灾132起,占总起数的31.65%。从行业场所看,工厂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损失严重。工厂企业火灾15起,直接财产损失238.1万元,过火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集贸市场3起,直接财产损失543.46万元,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从起火场所看,以住宅、工厂企业居多。住宅火灾占总数的67.5%,工厂企业火灾占总数的12.5%。
由于全县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工厂仓库、出租屋等数量与日俱增,人员高度密集,动态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加上违规用火用电屡禁不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问题时有反弹,火灾防控形势仍然严峻。
火灾发生原因统计图
易发火灾场所统计图
3.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夯实
现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已无法满足城市快速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消防水源建设方面,由于消防水源建设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与城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同步进行建造,导致各建成区消火栓分布密度小,消防水源比率薄弱,未能与城市发展和灭火实际需要相匹配。
二是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县城消防救援站建设明显不足,无法满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关于“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消防训练设施、装备器材、个人防护、应急物资保障等也难以满足实战需求。乡镇消防队建设稍显滞后,无法满足《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要求。
4. 消防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消防日常监督执法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日益突出,任务量日益剧增,尤其针对化工产业灭火救援力量存在较大缺口。此外,乡镇消防力量尚未形成覆盖,镇村消防监督管理力量不足,监管作用发挥不明显,导致消防安全责任无法及时、有效的传递到基层一线。对照改制后“全灾种、大应急”的重要职责,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数量、特殊火灾攻坚装备等亟待增加,各项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
5.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进一步提高
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各单位以及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与消防培训演练的热情不高,消防常识技能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偏低。
消防宣传教育方面,还存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不够完善、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亟待加强。消防宣传内容、模式跟不上全媒体时代转型要求,知识性、科学性、针对性以及宣传载体的可读、可视、可传播性还有待加强。
1.3 面临形势与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消防工作将进入全面建设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消防改革发展已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赋予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创造了新时代消防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面对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救援处置转变、做强专业救援队伍及做大社会救援队伍的“三个转变”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愈发重要。要切实把消防工作放在社会治理大局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人民安全。消防救援队伍要始终坚持“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坚定走出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进一步推动消防领域简政放权,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向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治理转变。
城市加速建设对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功能更趋综合复杂。高层建筑、综合体、化工园区和林木业加工企业等将不断增多,对我县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亟需建设与之相匹配的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重要工程。
安全民生需求对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进入“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提升防火监督效能、提高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加强自身安全健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对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优质消防宣传服务有更高期待,各类市场主体、基层组织、社会公众也将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凝聚共识和力量。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2.1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鹿寨县消防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授旗训词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全县消防工作。以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模式,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工程,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生命财产损失,保持消防形势持续稳定,为鹿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2.2基本原则
1. 坚持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
结合鹿寨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规模和性质统筹消防工作,合理配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综合部署防灾减灾体系,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 坚持预防为主与防消结合互补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逐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体系,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致灾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将预防和扑救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使防消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以减少火灾危害。
3. 坚持依法监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原则
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监督火灾隐患,依法纠正和处理消防违法行为。以人为本,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格局。
4. 坚持依法治理与创新管理并举原则
深入贯彻执行现行消防法律法规,把握消防工作形势,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社会消防安全防控网络,创新消防监管模式,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控,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5. 坚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处置灾情相协调原则
把有效处置灾情作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立足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消防信息化水平, 逐步实现科技强警目标, 不断提升灭火救援和处突能力, 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应对灾情处置需要相协调。
2.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3)《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4)《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5)《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
(6)《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
(7)《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8)《柳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9)《鹿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0)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其他关于城市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规定及有关政策法规;
(11)鹿寨县总体规划、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研究报告等。
2.4发展目标
到2025 年,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确保完成各项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具体发展建设目标如下:
1. 消防安全责任建设目标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消防安全重点管控强化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事前监管督责、事中监督整改、事后追责问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推动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2. 消防安全环境建设目标
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防治体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火灾隐患存量大幅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干一件成一件”的要求,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切实效果。消防救援站建设补齐短板。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90%。力争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3. 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目标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完善化工工艺处置队建设。规范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管理和使用,全面推进政府、企业专(兼) 职消防力量和农村、社区志愿消防力量建设,新增6支乡镇志愿消防队伍。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4. 消防安全文明建设目标
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知识等内容纳入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自防自救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85%以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
2.5发展指标
“十四五”时期鹿寨县消防工作主要指标包括消防安全环境、消防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消防安全文明4个方面。
“十四五”时期鹿寨县消防工作主要指标表
类型 | 总指标内容 | ||||
总指标 | 2020年 实际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类型 | 总体规划目标 | |
消防安全环境 | 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率(%) | 65 | 90 | 约束性 | 提高38% |
消防救援力量 | 消防员占总人口比例 (人/万人) | 1.96人/万人 | 4.38人/万人 | 预期性 | 提高106% |
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 (个/十万人) | 0.24 | 0.90 | 预期性 | 提高183% | |
消防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 | 50 | 80 | 预期性 | 提高60% | |
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 应急保障覆盖率(%) | 40 | 100 | 预期性 | 提高100% |
消防安全文明 | 消防常识知晓率(%) | 50 | 85 | 预期性 | 提高70%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3.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工作巡查、督查和考核。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2.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各行业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工作信息交流和通报、业务指导、隐患定期移交、联合排查整治等“四项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3. 落实单位自身主体责任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明确负责消防安全的领导、部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技能,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差异化火灾防范措施,制定单位火灾风险识别办法,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抽查,督促单位依据火灾风险差异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至2025年,80%以上的重点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所有火灾高危单位依法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2强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1. 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
有效借助民力,整合拓展社会消防资源,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发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引导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形成服务规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同时,可以由此推动消防管理制度的改革,将消防工作从单一的点扩散到全社会的面,从而通过全民化的消防监督力度和措施有效地监督消防工作地有序进行。
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管理,引导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推行火灾责任保险,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一体化,鼓励、支持高危行业领域单位投保。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制度,拓宽多元化举报投诉方式,及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 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及社区综合服务体系,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的一部分。加强农村、社区尤其是老旧社区的消防工作领导,健全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强化对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指导,加强对农村(社区)企业、老旧小区、自建房、出租房屋、小型聚集点及小作坊等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改善村庄、社区防火条件,不断提高村庄、社区消防管理水平和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在“十四五”期间,依托乡镇应急服务中心,每个乡镇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员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地区100%增设消防设备点,行政村、大屯或重点景区的微型消防站建设率达到100%,并确保在80%以上的乡镇,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
3. 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坚持攻坚行动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各乡镇、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网格力量,采取“划区分块、走村入户”的措施,加强对农村用火、用电和可燃物的管理,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城乡社区火灾少、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动态火灾隐患管控力强的目标。2025年,乡镇基层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乡镇街道基层消防执法队基本施行,网格化管理工作覆盖率达到80%。
3.3优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
1. 完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形成周期性分析评估机制,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火灾形势、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工作改进建议,实时向行业部门、社会公众告知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建立火灾监测预警平台, 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提升消防救援机构对火灾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水平。
2. 强化重点领域消防治理
(1)加强工业企业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企业安全监管
健全化工园区、林木业加工企业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信用监管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强化整改落实。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强化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集中整治工业园区、林木业加工企业、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消防车通道、电气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净化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3.4提升消防救援保障体系
1. 优化消防设施空间布局
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启动鹿寨县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城镇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有效保障规划落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大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到2025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
2. 加强消防供水体系建设
按照“配置科学、健全完善”的要求,坚持市政消火栓与道路、给水管道等其他市政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同步新建、补建城市新区及各类园区的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提高消火栓分布密度,提升消防水源比率,以满足城市发展和灭火实际需要。结合老旧城区、城中村等改造项目升级优化市政给水管网。在缺乏市政消火栓及天然水源、消防供水不足的旧城区、乡镇、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修建公共消防水池、水井等消防取水设施。
加强与发展改革、规划、城建、水利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开展消防水源普查行动,完善市政消火栓、河流、水库、人工水池等消防水源数据库,实现消防水源智能化管理。推进河道、湖泊、水库等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建设,合理建立取水码头和取水点,形成市政管网和天然水源相结合的消防水源体系。
完善市政消火栓监管机制,明晰市政消火栓监督管理、补建、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职责,提高消防供水可靠性。到2025年,按照标准补齐市政消防水源欠账,保证消防栓完好率达100%。
3. 加强消防站建设
优化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提高消防救援站覆盖密度。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城市消防站设计规划》,和“合理分布、多点辐射、 规模适度”的原则,结合现有消防站建设、城市建成区扩张、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评估、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等因素,因地制宜建成以“一级消防站为中心、小型消防站为辐射的覆盖网络”,提高灭火及应急救援能力。
专栏1 消防站建设重点 |
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在鹿寨经济开发区建设1座一级消防救援站,同步建设化工工艺处置队,配置化工灭火装备,以及大流量、远射程、长时间、多功能等高性能消防装备。 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在江口工业园及高速公路波寨服务区各建设1座小型消防救援站,共计2座。 |
4. 加强消防通道建设
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中,严格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的标识设计、施划工作。加大对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对城市道路限高、街道(公园) 隔离装置等障碍设施进行处理,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车通行。
5.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要求,遵循“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实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配足配齐灭火救援装备,提升消防队伍装备现代化水平。根据鹿寨县灭火救援任务需要,主要配备贴近实战、科技含量高、技术性能好、适应处置现代灾害事故的消防车辆装备。至“十四五”期末,新建普通一级消防站配备5-7辆高性能、多功能的主战消防车;新建小型站至少配备2辆高性能、多功能的主战消防车。各消防站按需配备消防摩托车。
进一步提升消防器材技术性能,加强配备射程远、功能强、高效环保的灭火器材。针对化工火灾、高层火灾、高速公路火灾等配备相关特种救援设备,推广储备和应用高效能灭火剂。同时,与社会联动单位建立装备动态储备、应急筹措和预警会商机制,实现一体化装备保障,确保快速调集、充足供应。
3.5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1. 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建设
构建适应“大应急、全灾种”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聚焦鹿寨县典型灾害事故特点及灾害事故发展形势,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积极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专业应急队伍融合发展,努力构建“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相互补充”的力量格局,提升灾害综合应对处置能力。
建强消防救援主体力量。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人员,确保一级消防站常备执勤力量保持30人以上,小型站常备执勤力量不低于15人,按老、中、青结构科学搭配消防员队伍。建立职业化背景下的任职资格培训制度,鼓励依托社会专业培训机构承训,逐步实现培训、考核、认证一体化,到2025年,消防救援指战员持职业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理想信念、职业使命和光荣传统教育,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全力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坚持“两严两准”建设标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始终保持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开展恶劣环境心理、复杂危险环境适应性和灾害模拟处置训练,提高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提升消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其在火灾扑救和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的骨干力量作用。
专栏2 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建设重点 |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救援队伍建设。围绕鹿寨县城工业产业集中区域,结合飞鹿一级消防站建设,同步建成1支化工灭火救援编队。 针对高速公路事故风险的救援队伍建设。围绕鹿寨县域内高速公路布局,强化高速公路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开展道路交通救援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结合新建波寨服务区小型站,建立1支高速公路救援编队,配备专业设备。 |
2. 完善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设
按照“反应灵敏、处置高效”的工作要求,重点推进建制镇志愿消防队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6个(黄冕镇、平山镇、江口乡、导江乡、四排镇、拉沟乡各1个),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人员(新增队员48人)。针对已建成的重点镇专职消防队,持续完善建队标准,确保专职消防队的营房、车辆、人员、经费等达到建队标准。确保2025年实现重点镇专职消防队和建制镇志愿消防队建设100%达标。为保证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乡镇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由鹿寨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各项经费由县财政在消防经费中统筹安排。
3. 建立社会联动救援机制
规范联合和属地调度指挥制度,成立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构建由政府统一领导、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规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构建联勤联调工作模式,将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小型消防站和社会救援力量全面纳入统一调度体系,实现救援力量科学精准调度。
强化资源共享,整合消防、公用事业、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通信、气象、地震等部门的水、电、燃气、装备等应急资源。最终形成“以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为核心,消防队伍为骨干,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者消防队及其他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快速高效的应急联动平台。
3.6推进“智慧消防”应用体系
将“智慧消防”纳入柳州“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战略规划,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将消防设施、社会化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等各要素,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消防安全工作融合。
1. 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结合消防日常办公、灭火救援、队伍管理、火灾防控等工作需要,推进大数据、物联网、AI等新型技术应用。加快火灾风险评估、隐患整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数据分析与应用,提升业务效能。
2. 推广智慧消防监管系统应用
积极探索消防工作系统与其他平台进行对接整合,实现火灾信息对相关区域人员、相关行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的定向推送,并为群众提供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火灾隐患整改指导、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便民服务。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主动探索信息化、智能化消防安全监管手段。有序推进在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应用物联网感知技术,打造智能化消防监控系统,将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信息采集汇聚自动化,便于主机终端通过对消防设施的监控找到火灾风险,排查隐患,也可以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3. 逐步升级智能救援装备
积极研发消防安全救援辅助设备,比如基于人工智能与现代成像技术的搜索和识别设备,从而减少消防救援人员的涉险作业量;研发消防救援人员防护设备,如智慧消防头盔、智能定位消防鞋等,从而保证消防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推动新技术救援培训应用
推动基于VR技术、真火模拟技术、远程指挥系统技术等,将不同的灭火救援演练手段虚实结合,打造交互式救援学习培训系统,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人员的自身战斗力。
3.7构建消防安全宣传体系
1. 扎实推进消防文化建设
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开展可供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如“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 ”等。加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介进行消防宣传,并通过标识、图片、视频等形式,在影院、车站、工地、公共交通工具等公众聚集场所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继续将消防安全作为普法、科普、学校教育教学、文化建设等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师资力量建设,成立1支不少于10人的志愿者消防讲师团。鼓励将涉及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
2. 完善情景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十四五”期间在鹿寨县城及寨沙镇各建设1处消防科普教育馆,在中渡镇建设1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及主题公园。消防科普教育馆应突出技能实训和实景体验,设置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消防体验设备,全方位、多角度科普消防安全常识。至2025年,乡镇消防安全体验中心和流动宣传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乡镇级区域消防宣传固定阵地全覆盖。
第四章 重点建设内容
4.1县城工业集中区灭火救援能力提升专题研究
1. 鹿寨县当前工业发展态势及规划发展方向
鹿寨县是柳州市发展战略的卫星城和产业转移的主要承载地,是自治区层面的重点开发区。通过深化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汽车零部件、林木深加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产业结构。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100家,三大主导产业总产值在全县占比突破50%。
根据《鹿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鹿寨县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我县化工产业、林木深加工产业及新材料产业规划发展方向如下:
(1)化工产业
依托循环化改造项目,发展新型生物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应用企业的副产品脱硫石膏、粉煤灰、电石渣等生产系列新材料,实现循环化发展。重点推进精细化工项目、聚合氯化铝、甲醛生产技改扩建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全面推动鹿寨县化工产业实现循环化综合利用、高附加值转型升级。
(2)林木深加工产业
以现有木材加工产业为基础,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原木加工产品质量,壮大木材加工产业规模,为木材深加工大号坚实基础。重点引进强化地板、实木复合木地板、高档装饰板等生产企业。
(3)新材料产业
加快推进石墨烯在汽车、机械、冶金、建材、食品、生物制药等产业的示范性应用,以及新型建材、珠光材料等产业的发展,建设广西柳州(鹿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
2.“十四五”期间工业发展重点推进项目
“十四五”期间,鹿寨县重点推进的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广西桂中现代林业产业园、广西石墨烯小镇(鹿寨)、柳州鹿寨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园区内主要产品及副产品涉及甲醛、乙醇、石墨烯、烧碱、硝酸等,产品品种繁多、数量巨大,且多数为危险物质,火灾风险较大,存在火灾蔓延迅速、爆炸性火灾多、有毒气体危害大、热辐射以及易形成沸溢、喷溅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是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
3. 县城消防现状分析
近年来鹿寨县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园区规模也在极速扩张,工业布局已从老城区向县城西侧的中心工业园扩展延伸。鹿寨县内现有消防救援大队位于鹿寨县老城区,距离鹿寨中心工业园直线距离约7-8公里。另有企业专职消防队2支,分别为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神华国华广投(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职消防队,位于老城区西侧工业园区,主要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消防站的布局一般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 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消防站的辖区面积要求为“一级站不宜大于7km2”;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 4.2.10 条规定,“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应按行车路程计,行车路程不宜大于 2.5 公里,并且接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 5 分钟,对丁、戊类的局部场所,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可加大到 4 公里”。现状鹿寨县城区内消防站有效责任分区面积已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城区消防覆盖存在薄弱区,防火难度变大,亟待改善。
现状消防站及重点区域示意图
4. 县城工业集中区消防体系建设
(1)消防站规划
结合鹿寨县用地功能布局、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总体规划布局的消防站,对未覆盖的区域——县域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域增补消防站,并配套相应的消防基础实施,完善消防体系。
本次规划按照“全面覆盖、重点保护”的原则,消防站服务范围按照接到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超过 4 分钟,行车路程不宜大于 2.5 公里确定,同时消防站服务范围不大于 10 平方公里。按照上述要求,“十四五”期间新增消防站 1 座,为一级消防站,设立在飞鹿大道多联物流西侧空地。同时鹿寨县内现有消防大队也兼顾化工园区消防任务。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规定,一级消防站建筑面积为2700——4000平方米。结合鹿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及实际建设需求,本次规划拟建一级站用地规模1.48公顷、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化工及林木加工企业火灾风险高,事故后果严重,相应的消防车量、人员配备及消防设施等需满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要求,一级站配备消防车辆数5-7辆、人员30-45人。考虑到化工火灾的危害性,应结合一级站建设一支化工灭火救援编队。
此外,按照消防法相关要求,大型化工企业应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非大型企业可单独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
(3)装备配备
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要求,并适应扑救本辖区内常见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需要。根据化工及林木加工企业火灾特点,规划新建一级站应配置化工灭火装备,以及大流量、远射程、长时间、多功能等高性能消防装备,如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泡沫消防车、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大流量举高喷射消防车、举高破拆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或防化洗消消防车、大流量移动消防炮、拖车炮,生化、侦检等特种装备。
(4)消防水源建设
依据工业园区相关项目规划,考虑到火灾灭火用水量大的特点,借鉴国内扑救化工火灾的救灾经验,将生产给水管道作为主要消防水源,同时原水管道预留接口作为应急水源。市政消火栓应严格按照 120 米的间距要求布置。
4.2重点工程
以实施重点工程为载体,推动鹿寨县“十四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重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地点 | 建设时序 |
1 | 消防站建设 | 新建 | 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推进消防救援站建设,提高消防救援站覆盖密度。 重点推进鹿寨县县城新建一级消防站1个;江口乡新建小型消防站1个;波寨服务区新建小型消防站1个。 | 一级站:鹿寨县飞鹿大道多联物流西侧空地;小型消防站:江口乡水碾村、高速公路波寨服务区 | 详见附录3 |
2 | 消防车辆装备 | 新建 | 新建普通一级消防站配备5-7辆高性能、多功能的主战消防车;新建小型站至少配备2辆高性能、多功能的主战消防车。 针对化工火灾、高层火灾、高速公路火灾等配备相关特种救援设备,提升消防队伍装备现代化水平。 | 鹿寨县全域 | 2022年-2025年 |
3 | 消防水源建设 | 改造提升 | 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建立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数据库。到2025年,按照标准补齐市政消防水源欠账,保证消防栓完好率达100%,新建150个消火栓,建设不少于4个取水点。 | 鹿寨县全域 | 2022年-2025年 |
4 | 消防队伍建设 | 新建/提升 | 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6个(黄冕镇、平山镇、江口乡、导江乡、四排镇、拉沟乡各1个),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人员。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达标创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更加完善。 | 黄冕镇、平山镇、江口乡、导江乡、四排镇、拉沟乡 | 2022年-2025年 |
5 | 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建设 | 新建 | 鹿寨县城、中渡镇及寨沙镇各1处,共计3处。消防科普教育馆应突出技能实训和实景体验,设置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消防体验设备,全方位、多角度科普消防安全常识。 | 鹿寨县县城 中渡镇 寨沙镇 | 详见附录3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落实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健全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细化任务分工,使全县消防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积极与各行业部门建立上下联动关系,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5.2资金保障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遵循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县财政对消防工作经费进行统筹管理,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对设施及实战急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并将消防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切实为消防工作和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提供强有力保障。实行消防投资渠道多元化,引入企业和社会捐赠等社会公益资金参与消防建设,鼓励社会公益兴办消防工作。
5.3规划保障
启动编制《鹿寨县消防设施专项规划》,落实公共消防设施用地,确保公共消防设施最大可能的配齐配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对接,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各项规划范畴,使之同步协调发展。加强与广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柳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衔接,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顺利推进。
5.4人员保障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配足配齐车辆、人员、装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高效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为确保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要求,“十四五”期间应将乡镇专职消防队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和福利。消防人员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工伤待遇和申报烈士等问题。
5.5考核保障
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消防工作作为各级目标责任考评、政绩考核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并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未落实建设、管理要求,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及辖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录1
广西消防工作“十四五”编制规划总指标表
类型 | 总指标内容 | ||||
总指标 | 2020年 实际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类型 | 总体规划目标 | |
消防安全环境 | 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率(%) | 65 | 90 | 约束性 | 提高38% |
消防救援力量 | 消防员占总人口比例 (人/万人) | 1.96人/万人 | 4.38人/万人 | 预期性 | 提高106% |
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 (个/十万人) | 0.24 | 0.90 | 预期性 | 提高183% | |
消防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 | 50 | 80 | 预期性 | 提高60% | |
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 应急保障覆盖率(%) | 40 | 100 | 预期性 | 提高100% |
消防安全文明 | 消防常识知晓率(%) | 50 | 85 | 预期性 | 提高70% |
附录2
鹿寨县消防工作“十四五”编制规划分项指标表
类型 | 分项指标内容 | ||||
分项指标 | 2020年实际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类型 | 分项规划目标 | |
消防安全环境 | 市政消火栓覆盖率(%) | 60% | 100% | 预期性 | 提高67% |
消防站数量(个) | 1 | 4 | 预期性 | 提高300% | |
消防车辆配备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提高11% | |
器材装备达标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提高11% |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 | 50% | 80% | 预期性 | 提高60% | |
单位自我风险评估完成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提高11% | |
重点单位消防远程监测覆盖率(%) | 0 | 30% | 预期性 | 提高30% | |
消防救援力量 | 专职消防员数量(人) | 81 | 194 | 预期性 | 提高121% |
每万人拥有消防员比例 (人/万人) | 1.96 | 4.38 | 预期性 | 提高106% | |
城市消防站执勤力量配备率(%) | 60% | 70% | 预期性 | 提高17% | |
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设(支) | 1 | 7 | 预期性 | 提高600% | |
建设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全国消防一张图建设(项) | 1 | 1 | 预期性 | —— | |
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 陆路应急救援响应时间(min) | 1分钟 | 1分钟 | 预期性 | —— |
消防安全文明 | 重点人群培训率(%) | 50% | 100% | 预期性 | 提高100% |
消防宣传车配备(辆) | 1辆 | 2辆 | 预期性 | 提高100% | |
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覆盖率(%) | 0 | 33% | 预期性 | 提高33% | |
公民家庭消防器材普及率(%) | 10% | 50% | 预期性 | 提高400% | |
消防特有工种人员持证率(%) | 30% | 100% | 预期性 | 提高233% |
附录3
鹿寨县“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站建设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类型 | 建设 性质 | 用地 面积(ha) | 建筑 面积 (㎡) | 计划总投资额 (万元,不含车辆、装备、人员)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1 | 飞鹿站 | 鹿寨县飞鹿大道多联物流西侧空地 | 一级站 | 新建 | 1.48 | 4000 | 3500 | 2022年12月 | 2024年12月 |
2 | 江口站 | 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 | 小型站 | 新建 | 0.5 | 1000 | 575 | 2023年 6月 | 2024年12月 |
3 | 波寨站 | 高速公路波寨服务区 | 小型站 | 新建 | 0.5 | 1000 | 575 | 2022年 6月 | 2023年12月 |
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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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05 |
|
|
鹿寨县“十四五”期间消防科普教育场馆
建设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性质 | 建筑面积 (㎡) | 计划总投资额 (万元)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1 | 鹿寨县消防科普教育馆 | 鹿寨县城 | 新建 | 400 | 200 | 2022年6月 | 2023年12月 |
2 | 中渡镇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及主题公园 | 鹿寨县中渡镇 | 新建 | 200 | 50 | 2022年1月 | 2023年12月 |
3 | 寨沙镇消防科普教育馆 | 鹿寨县寨沙镇 | 新建 | 200 | 50 | 2023年6月 | 2024年12月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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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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