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总结 及2024年工作计划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总结
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鹿寨县乡村振兴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压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柳州指导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单位党组会、领导班子会、干部职工会以及系统业务培训等方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把亲临柳州视察指导系列重要指示作为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进一步理解和把握思想要义,明确工作主攻方向和措施举措。同时,结合自治区、柳州市新部署、新要求,制定印发了《鹿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鹿寨县2023年开展“巩固脱贫成果三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围绕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乡村振兴系统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围绕区、市工作部署,重点突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帮扶干部、乡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防贫信息员等乡村振兴领域各类干部的业务培训,立足不同岗位职责设置不同培训内容,分类实施、覆盖全员。今年以来,共举办业务培训班7期,培训干部4682人次,内容涉及重要思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有关会议精神、作风建设、政策理论、业务能力、系统操作技能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了干部履职能力,为巩固脱贫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三)扎实抓好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整改工作专班,抓好2021年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进2022年度自治区、柳州市后评估、督查暗访发现鹿寨县问题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严实的作风、坚决的态度落实整改。3月9-14日组织县整改办组织3个工作组到各乡镇、村、户及相关单位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2022年自治区、柳州市督查暗访以及市级后评估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7月20日至21日开展2022年度国家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督导工作,检验整改过程是否扎实,整改结果是否真实,整改成效是否体现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是否一体推进,以及帮扶联系工作,帮扶政策落实,防贫监测、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目前已全面完成2022年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自治区2022年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自治区两个批次衔接工作问题清单整改以及自治区督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工作提升。
(四)大力推进防贫帮扶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大走访、大排查工作,推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县、乡、村干部带着政策入户开展排查走访,精准摸排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实现全县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全覆盖排查,做到户户核、户户过。一是应纳尽纳,应消尽消。1-9月,新纳入监测对象29户90人,消除风险监测对象32户102人。二是优化帮扶联系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鹿寨县2023年度脱贫人口增收和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组织帮扶干部定期入户帮扶。三是强化收入监测分析。每月对脱贫人口收入进行监测分析,对低收入及收入不增反降户进行核实,逐户制定增收计划,做到各项政策应补尽补,确保每户都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增收目标。截至10月11日数据显示,2022年10月-2023年9月,鹿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7730.1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41%;收入不增反降脱贫人口233户625人,占比2.58%。四是狠抓数据质量。按照数据校验规则,每日监测疑似问题数据,及时分类核实整改,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和工作质量。
(五)大力推进产业帮扶提升行动。 继续落实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产业帮扶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统筹谋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产业项目,共安排财政衔接资金6897.364527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为3704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占比70.65%(达到上级产业占比60%以上的要求),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为1046.47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占比50.60%(达到上级产业占比50%以上的要求),整体产业占比达到50.80%。共计发放产业以奖代补 1511.41万元,受益4866户脱贫户(含监测户)。
(六)大力推进就业帮扶提升行动。多渠道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一是加强脱贫人口务工情况动态监测,截至10月30日,全县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户) 外出务工1184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10.08%,完成年度奋斗目标数101.29%。二是持续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增加就业,截至10月30日,全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上岗就业198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3.33%,并加强岗位管理,完善基础台账,确保“有岗有人有事有责”。三是落实就业补助政策,印发了《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县域内稳定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截至10月30日,全县脱贫人口跨省就业3406人,应发放交通补助3077人,已发放3458人,补助发放223.19万元,完成应发放人数的112.38%。全县应发放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补助1312人,已发放1634人,补助发放130.2万元,完成应发放人数的124.54%。四是持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雨露计划+”毕业生开展“2+5+1”就业帮扶,截至10月16日,全县脱贫家庭2023届毕业生305人,己就业241人,有就业意愿未就业0人,升学入伍46人,暂无就业意愿18人;落实雨露计划应补尽补,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职业学历教育学生983人,发放补助资金142.44万元,目前正有序开展秋季学期补助申请、审核工作,秋季学期尚在公示期817人,预拨资金118.65万。
(七)加大小额信贷宣传发放力度。今年以来,继续抓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截至10月29日,2023年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674笔,发放金额2828万元,新增发放率102.90%。新增发放富农产业贷贷款81户1123万元,为脱贫群众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八)持续巩固“3+1”保障成果。义务教育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双线四包”责任,综合运用多种途径,确保脱贫人口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3年基本医保参保率达100%,已落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分类、渐退式参保资助政策。住房安全保障方面,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脱贫户、监测户住房安全现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障脱贫人口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九)强化资金落实和项目实施。截至10月30日,全县共收到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631万元,完成资金支出11264.05万元,支出率为82.64%。实施项目193个,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优先群众急难愁盼和到人到户项目安排。目前项目开工193个,开工率100%,完工项目163个,完工率84.45%。同时,继续加强衔接资金常态化日常监管,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加强项目库质量建设,加强资金项目信息动态管理和项目资产绩效化数字化管理,确保账账相符、帐实相符。
(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10月30日,全县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76.7万元实施80个乡村建设项目,实施14个人饮工程、19个水毁修复项目、22条产业基地道路工程及6个小型桥涵工程、实施5处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处小型水利渠道、16个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
(十一)推动示范村建设工作。在2022年打造1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的基础上,2023年再新增打造3个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项目清单,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目前,3个示范创建点共12个子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工作,已安排市级衔接资金100万元实施寨沙镇六往村浪洲屯示范点工程及四排镇三排村斑鸠屯示范点工程,目前项目已开工,完成总工程量约30%。
(十二)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和党支部建设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好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好自然灾害灾情排查,掌握脱贫人口受疫情灾情影响情况;做好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亮点
鹿寨乡村振兴局在开展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一些特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23年在广西乡村振兴简报上稿1篇。
(一)全面推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线上”依托广西信息平台,在监测对象排查预警、监测识别、精准帮扶、风险消除以及提升数据质量等工作中,运用一系列功能模块,构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线上办理体系,提升工作效率。“线下”采取“四级网格长+两级网格员+两个专员”的“4+2+2”网格化工作模式,将县、乡、村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职责任务明确到人,压实工作主体责任。
(二)建立“精准防贫基金”筑牢防贫底线。积极探索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牵头向社会募捐资金,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捐赠善款,建立“精准防贫基金”,基金由县红十字会按要求规范监管。对巩固脱贫成果难度较大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特殊群体,在落实系列精准防贫举措的基础上,仍不能阻断致贫(返贫)风险的,启用精准防贫基金进行专项保障。截至目前,共筹集防贫基金99.25万元。2022年,共发放精准防贫基金5.7万元,救助9户困难农户;2023年1-9月,共发放防贫基金59.92万元,救助85户困难农户。
(三)多措并举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我县以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为目标,实施劳务输出专项行动、稳岗就业提升行动、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作用,大力开展“就业帮扶提升行动”,在扩容量、提质量、促长远上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确保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推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有支撑、增收脱贫有保障。
(四)持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认真贯彻“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毕业生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关键少数”,实施“推、稳、保、高”等举措,助力脱贫毕业生充分就业,实现有就业意愿脱贫家庭2023届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一是实施“访企拓岗”计划。县领导带头走进企业,邀请20多家用人单位到鹿寨开展现场招聘会,挖掘一批优质用人单位,建立了一批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协调企业开设“绿色通道”,脱贫家庭毕业学生符合条件可优先就业。二是发挥本土企业作用。今年以来鹿寨县16家中小微企业吸纳65名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享受社保补贴54.14万元,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8.6万元。12家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67个,见习基地累计吸纳见习人员55人,为8家见习基地拨付就业见习补贴21.4万元。三是建立“一人一档”帮扶台账。今年4月帮扶责任人对2023年脱贫家庭毕业生开展摸底调查,精准摸清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底数,建立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联系毕业生进行就业状态实名登记,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动向及就业意愿,全县脱贫家庭毕业生100%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鹿寨县乡村振兴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瞄准目标,持续发力,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
(一)常态化抓好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线上线下”防贫监测常态化管理,对排查发现达到监测户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并落实帮扶措施,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按程序消除风险,做到应退尽退。加强数据信息核查,确保系统数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做好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监测分析工作,督促相关行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民增收。
(二)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完善项目日常监测工作,健全项目推进机制,统筹安排好资金项目分配使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出,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达到时序进度。
(三)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持续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及雨露计划+;持续发挥小额信贷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群众应贷尽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切实受益。
(四)真抓实改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对2023年度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以问题整改促进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深入开展,把整改工作与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果巩固结合起来,解决好脱贫群众增收、防返贫监测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问题,确保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