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8〕38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6-01 11:46   |  作者: 廖元锋   |  浏览量: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8〕38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9日

 

 

 

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的通知》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柳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本规划的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1.人口和社会发展概况。鹿寨县处广西中部,县域总面积2974平方公里,总人口41.32万人,下辖6镇3乡,有汉、壮、苗、瑶、回等37个民族。人口自然增长率6.53‰。县城距离柳州市33公里,距离桂林市115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素有“桂中宝地”之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52亿元,增长9%;财政收入8.39亿元,增长16.3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7111元,增长8.7%,农民人均收入10394元,增长10.4%。

2.卫生资源状况。全县建立覆盖县乡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2015年,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5所(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所,乡镇卫生院10所),民营医院1所。县乡医疗机构在岗人数1878人,核定编制853个,其中三家县级公立医院核定编制数415名,核定聘用人员控制数438名,目前在岗人数1239人(在编619人,编外聘用620人);10个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438名,核定后勤人员控制编制数49名,目前在岗人数639人(在编396人,编外聘用243人),县乡医疗机构核定床位数1207张,实际开放1305张,其中县级三家医院核定床位数794张,实际开放床位894张,乡镇卫生院核定床位数413张,实际开放411张。全县有执业(助理)医师562人(其中乡镇卫生院有执业医师66人,执业助理医师135人),注册护士676人。副高职称41人,中级以上职称242人。

(二)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难以满足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2015年,我县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1.8人,每千人拥有床位3.51张。

2.医疗卫生发展内部极不均衡。表现为县城发展较快,医疗资源相对充足,乡镇发展落后,技术力量薄弱;内外科发展相对完善,儿科、新生儿科、产科、妇女儿童保健专科、儿童脑瘫康复科、精神卫生科、康复科、老年病科等发展缓慢。

3.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我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监督、疾病控制等各级管理机构、县乡医院已实现业务覆盖范围内的局域网络建设,但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协调和协作,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突出。社区健康档案、儿童计划免疫系统等系统之间信息不共享,社区、医院和管理系统共享程度低,难以互联互通。应建设统一的卫生领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综合效益。

4.高端医疗技术欠缺。解决疑难危重症疾病能力不够。

(三)形势与挑战

1.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医疗卫生发展不足带来的挑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心脑血管疾病、心理疾病呈高发的趋势,如何做好养生保健服务好城乡居民是我们今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人口的老龄化、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给医疗卫生行业带来了新的任务。我们县域内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零,儿科、儿童脑瘫康复科满足不了群众目前的需求,今后一段时间仍需大力开展养老产业和儿科体系建设。

3.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医疗卫生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快推进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科学谋划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任务,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促进为导向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需方为导向转变,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前提,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使全县人民充分享受到人口均衡、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医疗卫生发展的成果。

2.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从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出发,区分工作水平不同的乡镇,分类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计生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机制创新,科学发展。立足县情,因地制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引进,依靠科技和信息等要素支撑,创新卫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卫计效能,加快卫生计生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计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和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功能,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是受益主体,又是行动主体。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预计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将达到45万,常住人口将达到42万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拥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步伐稳步推进,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服务阵地进一步健全,优质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先进水平。

2.具体指标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0/10万和13‰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7%以上。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比例达到80%以上。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5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不低于2.2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4.23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2.6张,其它公立医院床位数0.3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5张。预留不低于0.24张社会办医院空间。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居民30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10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70%。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0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控制在42万以内;2016-2020年期间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覆盖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和常见多发慢性病防治网络,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体系特别是农村妇幼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特别是紧急医疗救援体系(“120”)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和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鹿寨县中长期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强化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按照功能完备、规模适度、特色鲜明、运转协调的要求,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重点抓好县、乡医疗机构规划与建设,优化布局和结构。构建以乡镇卫生服务为基础,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县乡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县乡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继续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推动“医联体”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医联体”工作的建设步伐。加强市县“医联体”建设,其中柳州市人民医院与县人民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与县中医医院为紧密型医联体,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与县妇幼保健院为科室共建型医联体。深度推进县乡医共体建设,鹿寨县人民医院与寨沙镇中心卫生院、中渡镇中心卫生院、四排镇卫生院、拉沟乡卫生院;鹿寨县中医医院与黄冕镇中心卫生院、平山镇卫生院、导江乡卫生院、寨沙镇龙江卫生院;鹿寨县妇幼保健院与鹿寨镇中心卫生院组建区域医共体;江口乡卫生院与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构建紧密型医联体。通过推动“医联体”建设,使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从而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协同发展,有效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工作,强化龙头医院和品牌医院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优质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设。

(三)全面推进医改工作

公立医院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全覆盖;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着力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强化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和布局,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完善第三方医疗事件调解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兴办民营专科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

(四)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将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等重点任务和能力建设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重点地方病防控等工作。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提高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和出生缺陷干预能力,保障母婴健康。积极推动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开展“除害灭病”为目的的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自治区级卫生县城、农村卫生村镇等工作成果。继续抓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五)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科技创新

完善卫生高技术人才引进政策,继续加大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注重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和学科业务骨干,形成不同层次的高素质学科人才队伍。抓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能力水平。重点抓好乡村医药卫生人员培训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养。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和引导卫生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开展科技创新。紧跟国内外卫生科学技术发展步伐,针对区域性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学科研活动,不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的有效方法。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学术水平。

(六)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

到2020年,我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及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示范单位建设成果。

1.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快培育一批知名中医。实施多层次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加快培植一批中医名科。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和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争取新增3-5个市级中医、中西结合重点专科,2-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强县中医医院建设,提升县中医医院中医龙头作用。

2.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各乡镇卫生院要建设中医药特色诊疗区,配备中医诊疗设备,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加强县中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师资培训,提升中医适宜技术能力和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大力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切实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制,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管理方面的优势。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要求,孕产妇、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要求,积极推行残疾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以鹿寨镇“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试点规划为契机,深度发展中医养老模式。

4.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批中青年名中医。培养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加大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中医专科医师培训和中药师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定向培养、进修学习、专科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形式,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鼓励西医医师通过脱产学习或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加快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建立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全面推广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

5.积极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特色。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6.积极促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诊所、门诊部,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将不作布局限制。

7.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促进。广泛传播中医药知识及中医文化。拓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普及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完善全县各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弘扬中医优秀文化。融合中渡旅游文化,大力培育发展中医药旅游文化。

8.推动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建设。结合智慧医疗系统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中医信息平台,加强县乡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增强中医药信息化能力。

四、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表1)。

表1 鹿寨县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主要指标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床位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3.51

4.21

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

1.96

2.60

其它公立医院

0.41

0.39

社会办医院

0.1

0.2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2

1.0

人员

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人)

5.6

6.35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2

2.77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

1.8

3.97

每千常住人口公卫人员数(人)

0.6

0.8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人)

0.6

2.0

医护比

1:0.9

≥1:1.56

注:鹿寨县2015年底常住人口为40.9万人,预计到2020年底常住人口为42万人。

(一)机构设置

1.医疗卫生机构总体设置。(见图1)

全县根据层级不同划分医疗卫生机构。一是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等;二是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社会办民营医院;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中心、乡卫生院、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等。

图1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体设置

2.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我县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县级以下由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18年启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25平米,总投资800万元,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能力建设指标和业务工作指标处于全区各县的前列。针对疾控工作新形势,调整和充实疾控机构职能,提高专业能力水平。继续切实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以科研为依托、以人才为根本、以疾控为中心,逐步建设成为全县传染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及慢性病防治的业务技术中心,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装备配置,增加重点工作的专用装备和实验室设备建设,实现实验室计量认证,有效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参与开展疫苗研究、开展疫苗应用效果评价和疫苗应用推广。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加强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控力度,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职责明确、协同配合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机制,努力降低重大传染病的发病率,防止或减少传染病暴发流行,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的作用,提高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疑似烈性传染病隔离观察的能力,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大力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突出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职能,建立健全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因素监测网络,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以及意外伤害等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有效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设立定点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满足精神病人治疗、管理以及人群心理干预与心理健康指导需要。

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建设,建立起能适应辖区卫生计生监督需要的机构和队伍。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卫生计生监督员的监管责任。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员能力建设。强化业主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业主的卫生管理水平。加大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等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加强乡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建设,实现县、乡卫生计生监督派出机构规范化运转。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基本装备,进一步提高全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增强监督执法能力。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强化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启动鹿寨县妇女儿童综合楼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125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新增床数118张,建成后医院病床总数达到311张。加大建设力度,逐步把县妇幼保健院建设成为集全县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妇幼公共卫生业务指导中心。整合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挂“妇幼保健院”和“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牌子。

(2)医疗机构设置

1.公立医院。现有综合医院1家,鹿寨县人民医院,二甲医院,中医(综合)医院1家,鹿寨县中医医院。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是启动鹿寨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主要建设一栋主楼20层,裙楼5层的门诊综合大楼。大楼占地面积3500㎡,总建筑面积49740㎡,其中:地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7740㎡,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等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000㎡,可容纳病床数200张,建成后医院病床总数达到500张,总投资27499万元。二是规划新建鹿寨县人民医院教学楼,建设规模约4000㎡,总投资1600万元。三是规划新建一所精神专科医院(鹿寨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规模约6000㎡,住院楼面积占4000㎡,医技楼2000㎡,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病床为200张,总投资2400万元。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新增和存量调整医疗资源优先支持具有特色、专业互补的专科医疗机构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则,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按照配置规划控制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鼓励整合区域内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疗资源,形成独立型或依托型的医学检验中心。

2.社会办医院。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不低于0.24 张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规定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3)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置

1.原则上每个乡镇应有一家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应有一家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保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挥应有的功能。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规范化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到100%以上。

2.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只设1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业务半径以2.5公里为宜,超过3公里的,可以实行一室两“点”;邻近、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多村一室、联村设室。对现有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甲级村卫生室达标率90%以上。

(4)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现有诊所、门诊部、医务室97家。根据需要可合理设置,到2020年控制在110家以内。

(二)床位设置

1.床位总体配置

到2020年,全县床位总数控制在1706张以内,其中,公立医院(含县妇幼保健院)床位控制在1020张内,其它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166张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420张内,社会办医院床位数361张内。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

(1)公立医院。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闲置床位调剂给公立医院,不断提高病床使用率,病床总数控制在1020张内。

(2)社会办医院。床位数361张内。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20张内。

(三)卫生技术人力配置

1.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人力配置

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在80%以上;后勤管理人员比例应在15%以内。

(1)执业(助理)医师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配置标准为2.77人。执业(助理)医师配置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2)注册护士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全县医护比达到1∶1.56,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配置参考标准为3.97人,床护比不低于 1∶0.6。注册护士配置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县疾控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每万人口配置参考标准为2.25(1.80~2.69)人,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同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人员数量,占比例为40-50%。

3.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每万人口配置参考标准为1.00(0.8~1.20)人。

4.妇幼保健机构专职妇幼保健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1)妇幼保健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分临床人员和专职妇幼保健人员两类。妇幼保健机构专职妇幼保健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妇女儿童疾病诊断和治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专职妇幼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每万人口配置参考标准为1.15(0.92~1.38)人。

(3)临床人员配置参考标准。妇幼保健院临床人员按所设床位数,以1:1.7安排编制,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

5.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配置参考标准

全县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按辖区服务人口的3.5‰配置人力,并实行总量控制。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乡镇卫生院总人员的90%,临床医师、护士、医技和药剂人员按1∶1∶0.3∶0.1的比例配备。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中心卫生院不低于25%,一般卫生院不低于30%。从事中医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

6.村卫生室卫生人力配置

到2020年,全县村卫生室原则上按其服务人口的1‰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 1 名乡村医生;有两名以上乡村医生的,原则上应配 1 名女乡村医生。

(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原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必须与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与医疗机构功能和规模、层次相适应,不同规模及类别的医疗机构所配置的种类、档次应有所区别。

2.配置标准。根据经济、社会、人口以及目前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情况,按照执行国家制定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以及自治区制定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统筹全县各级医院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进行配置。

(五)信息资源配置

以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以卫生信息化带动卫生现代化,按照“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设我县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联网、信息互通共享,满足广大居民、医务人员、卫生管理者等各领域人员对卫生信息的不同需求。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县级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重点推进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预防保健、医疗服务、远程医疗会诊、远程医学教育与培训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六)医疗卫生经费配置

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一是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卫生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使政府卫生投入比例应达到45%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有效减轻居民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

表2 鹿寨县2020 年各类医疗机构编制床位目标值

辖县

医疗机构

2015 年实有床位数

2020 年目标值

增减床位数

 

 

 

鹿寨县

人民医院

456

500

44

中医院

299

320

21

妇幼保健院

163

200

37

其它公立医院

289

166

-123

社会办医院

64

361

29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75

420

-55

 

合计

公立医院

1207

1186

-21

社会办医院

64

361

29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75

420

-55

合计

1746

1967

221

 

五、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

一是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监管,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公立医院及要与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

二是上下联动。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完善分级医疗制度。鼓励县级与基层医疗机构构建医疗联合体,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门诊和住院服务下沉,着力提高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利用效率。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深化城乡对口支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区域一体化管理,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的建立,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到2020年,居民签约服务率达80%。

三是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提升中医科室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和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

四是多元发展。适当放宽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提供健康体检、疗养康复、临终关怀等特需医疗服务。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和网络医疗等新型业态,实现与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错位服务、共同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六、落实卫生计生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的实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规划的各项工作,把发展卫生计生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细化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卫生计生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格重大卫生计生发展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准入与实施,逐步建立“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强化卫生计生的约束力。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对规划执行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发展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计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计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总费用的比重。

调整和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结构,新增卫生计生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重点支持卫生计生基础性重要设施、中医药发展、区域性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和卫生民生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卫生计生投入的各项政策。

建立并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加强卫生计生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转变卫生计生管理方式,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效率

进一步转变卫生计生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卫生计生管理事权,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卫生宏观调控和全行业管理。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计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计生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下放事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和评价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效能。

加强行政管理和审批制度。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卫生服务效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抓紧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推行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对群众公示各种收费项目标准和药价,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不断完善服务流程,让病人既能方便快捷舒心看病就诊,又能享有知情权、自主权,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从业素质培训和医风医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开展医患沟通,使患者“看”到医务人员的服务,“听”到医务人员的服务,“感”到医务人员的服务,通过沟通拉近医患双方的距离,缓解医患矛盾,真正建立起相互尊重、信任、平等、合作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让百姓满意。

(五)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卫生计生和谐发展氛围

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以卫生计生文化引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大力倡导卫生计生人文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时期卫生计生发展的核心理念,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职业形象,增强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事业发展、服务人民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卫生计生发展、增进群众健康的支持政策,创造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卫生计生发展理念、健康科学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巩固和发展全社会支持卫生计生发展、重视群众健康、关爱医务人员的良好局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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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18〕38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6-01 11:46    |  作者: 廖元锋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8〕38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9日

 

 

 

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的通知》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柳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鹿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本规划的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1.人口和社会发展概况。鹿寨县处广西中部,县域总面积2974平方公里,总人口41.32万人,下辖6镇3乡,有汉、壮、苗、瑶、回等37个民族。人口自然增长率6.53‰。县城距离柳州市33公里,距离桂林市115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素有“桂中宝地”之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52亿元,增长9%;财政收入8.39亿元,增长16.3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7111元,增长8.7%,农民人均收入10394元,增长10.4%。

2.卫生资源状况。全县建立覆盖县乡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2015年,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5所(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所,乡镇卫生院10所),民营医院1所。县乡医疗机构在岗人数1878人,核定编制853个,其中三家县级公立医院核定编制数415名,核定聘用人员控制数438名,目前在岗人数1239人(在编619人,编外聘用620人);10个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438名,核定后勤人员控制编制数49名,目前在岗人数639人(在编396人,编外聘用243人),县乡医疗机构核定床位数1207张,实际开放1305张,其中县级三家医院核定床位数794张,实际开放床位894张,乡镇卫生院核定床位数413张,实际开放411张。全县有执业(助理)医师562人(其中乡镇卫生院有执业医师66人,执业助理医师135人),注册护士676人。副高职称41人,中级以上职称242人。

(二)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难以满足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2015年,我县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1.8人,每千人拥有床位3.51张。

2.医疗卫生发展内部极不均衡。表现为县城发展较快,医疗资源相对充足,乡镇发展落后,技术力量薄弱;内外科发展相对完善,儿科、新生儿科、产科、妇女儿童保健专科、儿童脑瘫康复科、精神卫生科、康复科、老年病科等发展缓慢。

3.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我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监督、疾病控制等各级管理机构、县乡医院已实现业务覆盖范围内的局域网络建设,但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协调和协作,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突出。社区健康档案、儿童计划免疫系统等系统之间信息不共享,社区、医院和管理系统共享程度低,难以互联互通。应建设统一的卫生领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综合效益。

4.高端医疗技术欠缺。解决疑难危重症疾病能力不够。

(三)形势与挑战

1.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医疗卫生发展不足带来的挑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心脑血管疾病、心理疾病呈高发的趋势,如何做好养生保健服务好城乡居民是我们今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人口的老龄化、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给医疗卫生行业带来了新的任务。我们县域内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零,儿科、儿童脑瘫康复科满足不了群众目前的需求,今后一段时间仍需大力开展养老产业和儿科体系建设。

3.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医疗卫生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快推进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科学谋划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任务,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促进为导向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需方为导向转变,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前提,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使全县人民充分享受到人口均衡、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医疗卫生发展的成果。

2.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从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出发,区分工作水平不同的乡镇,分类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计生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机制创新,科学发展。立足县情,因地制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引进,依靠科技和信息等要素支撑,创新卫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卫计效能,加快卫生计生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计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和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功能,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是受益主体,又是行动主体。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预计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将达到45万,常住人口将达到42万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拥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步伐稳步推进,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服务阵地进一步健全,优质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先进水平。

2.具体指标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0/10万和13‰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7%以上。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比例达到80%以上。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5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不低于2.2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4.23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2.6张,其它公立医院床位数0.3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5张。预留不低于0.24张社会办医院空间。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居民30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10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70%。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0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控制在42万以内;2016-2020年期间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覆盖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和常见多发慢性病防治网络,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体系特别是农村妇幼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特别是紧急医疗救援体系(“120”)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和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鹿寨县中长期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强化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按照功能完备、规模适度、特色鲜明、运转协调的要求,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重点抓好县、乡医疗机构规划与建设,优化布局和结构。构建以乡镇卫生服务为基础,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县乡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县乡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继续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推动“医联体”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医联体”工作的建设步伐。加强市县“医联体”建设,其中柳州市人民医院与县人民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与县中医医院为紧密型医联体,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与县妇幼保健院为科室共建型医联体。深度推进县乡医共体建设,鹿寨县人民医院与寨沙镇中心卫生院、中渡镇中心卫生院、四排镇卫生院、拉沟乡卫生院;鹿寨县中医医院与黄冕镇中心卫生院、平山镇卫生院、导江乡卫生院、寨沙镇龙江卫生院;鹿寨县妇幼保健院与鹿寨镇中心卫生院组建区域医共体;江口乡卫生院与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构建紧密型医联体。通过推动“医联体”建设,使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从而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协同发展,有效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工作,强化龙头医院和品牌医院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优质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设。

(三)全面推进医改工作

公立医院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全覆盖;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着力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强化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和布局,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完善第三方医疗事件调解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兴办民营专科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

(四)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将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等重点任务和能力建设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重点地方病防控等工作。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提高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和出生缺陷干预能力,保障母婴健康。积极推动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开展“除害灭病”为目的的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自治区级卫生县城、农村卫生村镇等工作成果。继续抓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五)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科技创新

完善卫生高技术人才引进政策,继续加大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注重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和学科业务骨干,形成不同层次的高素质学科人才队伍。抓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能力水平。重点抓好乡村医药卫生人员培训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养。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和引导卫生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开展科技创新。紧跟国内外卫生科学技术发展步伐,针对区域性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学科研活动,不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的有效方法。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学术水平。

(六)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

到2020年,我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及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示范单位建设成果。

1.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快培育一批知名中医。实施多层次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加快培植一批中医名科。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和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争取新增3-5个市级中医、中西结合重点专科,2-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强县中医医院建设,提升县中医医院中医龙头作用。

2.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各乡镇卫生院要建设中医药特色诊疗区,配备中医诊疗设备,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加强县中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师资培训,提升中医适宜技术能力和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大力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切实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制,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管理方面的优势。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要求,孕产妇、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要求,积极推行残疾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以鹿寨镇“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试点规划为契机,深度发展中医养老模式。

4.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批中青年名中医。培养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加大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中医专科医师培训和中药师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定向培养、进修学习、专科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形式,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鼓励西医医师通过脱产学习或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加快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建立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全面推广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

5.积极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特色。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6.积极促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诊所、门诊部,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将不作布局限制。

7.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促进。广泛传播中医药知识及中医文化。拓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普及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完善全县各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弘扬中医优秀文化。融合中渡旅游文化,大力培育发展中医药旅游文化。

8.推动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建设。结合智慧医疗系统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中医信息平台,加强县乡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增强中医药信息化能力。

四、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表1)。

表1 鹿寨县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主要指标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床位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3.51

4.21

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

1.96

2.60

其它公立医院

0.41

0.39

社会办医院

0.1

0.2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2

1.0

人员

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人)

5.6

6.35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2

2.77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

1.8

3.97

每千常住人口公卫人员数(人)

0.6

0.8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人)

0.6

2.0

医护比

1:0.9

≥1:1.56

注:鹿寨县2015年底常住人口为40.9万人,预计到2020年底常住人口为42万人。

(一)机构设置

1.医疗卫生机构总体设置。(见图1)

全县根据层级不同划分医疗卫生机构。一是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等;二是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社会办民营医院;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中心、乡卫生院、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等。

图1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体设置

2.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我县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县级以下由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18年启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25平米,总投资800万元,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能力建设指标和业务工作指标处于全区各县的前列。针对疾控工作新形势,调整和充实疾控机构职能,提高专业能力水平。继续切实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以科研为依托、以人才为根本、以疾控为中心,逐步建设成为全县传染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及慢性病防治的业务技术中心,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装备配置,增加重点工作的专用装备和实验室设备建设,实现实验室计量认证,有效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参与开展疫苗研究、开展疫苗应用效果评价和疫苗应用推广。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加强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控力度,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职责明确、协同配合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机制,努力降低重大传染病的发病率,防止或减少传染病暴发流行,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的作用,提高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疑似烈性传染病隔离观察的能力,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大力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突出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职能,建立健全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因素监测网络,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以及意外伤害等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有效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设立定点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满足精神病人治疗、管理以及人群心理干预与心理健康指导需要。

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建设,建立起能适应辖区卫生计生监督需要的机构和队伍。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卫生计生监督员的监管责任。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员能力建设。强化业主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业主的卫生管理水平。加大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等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加强乡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建设,实现县、乡卫生计生监督派出机构规范化运转。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基本装备,进一步提高全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增强监督执法能力。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强化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启动鹿寨县妇女儿童综合楼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125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新增床数118张,建成后医院病床总数达到311张。加大建设力度,逐步把县妇幼保健院建设成为集全县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妇幼公共卫生业务指导中心。整合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挂“妇幼保健院”和“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牌子。

(2)医疗机构设置

1.公立医院。现有综合医院1家,鹿寨县人民医院,二甲医院,中医(综合)医院1家,鹿寨县中医医院。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是启动鹿寨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主要建设一栋主楼20层,裙楼5层的门诊综合大楼。大楼占地面积3500㎡,总建筑面积49740㎡,其中:地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7740㎡,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等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000㎡,可容纳病床数200张,建成后医院病床总数达到500张,总投资27499万元。二是规划新建鹿寨县人民医院教学楼,建设规模约4000㎡,总投资1600万元。三是规划新建一所精神专科医院(鹿寨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规模约6000㎡,住院楼面积占4000㎡,医技楼2000㎡,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病床为200张,总投资2400万元。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新增和存量调整医疗资源优先支持具有特色、专业互补的专科医疗机构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则,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按照配置规划控制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鼓励整合区域内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疗资源,形成独立型或依托型的医学检验中心。

2.社会办医院。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不低于0.24 张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规定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3)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置

1.原则上每个乡镇应有一家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应有一家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保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挥应有的功能。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规范化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到100%以上。

2.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只设1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业务半径以2.5公里为宜,超过3公里的,可以实行一室两“点”;邻近、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多村一室、联村设室。对现有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甲级村卫生室达标率90%以上。

(4)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现有诊所、门诊部、医务室97家。根据需要可合理设置,到2020年控制在110家以内。

(二)床位设置

1.床位总体配置

到2020年,全县床位总数控制在1706张以内,其中,公立医院(含县妇幼保健院)床位控制在1020张内,其它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166张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420张内,社会办医院床位数361张内。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

(1)公立医院。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闲置床位调剂给公立医院,不断提高病床使用率,病床总数控制在1020张内。

(2)社会办医院。床位数361张内。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20张内。

(三)卫生技术人力配置

1.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人力配置

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在80%以上;后勤管理人员比例应在15%以内。

(1)执业(助理)医师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配置标准为2.77人。执业(助理)医师配置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2)注册护士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全县医护比达到1∶1.56,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配置参考标准为3.97人,床护比不低于 1∶0.6。注册护士配置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县疾控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每万人口配置参考标准为2.25(1.80~2.69)人,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同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人员数量,占比例为40-50%。

3.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每万人口配置参考标准为1.00(0.8~1.20)人。

4.妇幼保健机构专职妇幼保健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1)妇幼保健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分临床人员和专职妇幼保健人员两类。妇幼保健机构专职妇幼保健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妇女儿童疾病诊断和治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专职妇幼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至2020年,每万人口配置参考标准为1.15(0.92~1.38)人。

(3)临床人员配置参考标准。妇幼保健院临床人员按所设床位数,以1:1.7安排编制,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

5.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配置参考标准

全县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按辖区服务人口的3.5‰配置人力,并实行总量控制。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乡镇卫生院总人员的90%,临床医师、护士、医技和药剂人员按1∶1∶0.3∶0.1的比例配备。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中心卫生院不低于25%,一般卫生院不低于30%。从事中医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

6.村卫生室卫生人力配置

到2020年,全县村卫生室原则上按其服务人口的1‰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 1 名乡村医生;有两名以上乡村医生的,原则上应配 1 名女乡村医生。

(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原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必须与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与医疗机构功能和规模、层次相适应,不同规模及类别的医疗机构所配置的种类、档次应有所区别。

2.配置标准。根据经济、社会、人口以及目前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情况,按照执行国家制定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以及自治区制定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统筹全县各级医院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进行配置。

(五)信息资源配置

以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以卫生信息化带动卫生现代化,按照“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设我县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联网、信息互通共享,满足广大居民、医务人员、卫生管理者等各领域人员对卫生信息的不同需求。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县级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重点推进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预防保健、医疗服务、远程医疗会诊、远程医学教育与培训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六)医疗卫生经费配置

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一是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卫生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使政府卫生投入比例应达到45%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有效减轻居民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

表2 鹿寨县2020 年各类医疗机构编制床位目标值

辖县

医疗机构

2015 年实有床位数

2020 年目标值

增减床位数

 

 

 

鹿寨县

人民医院

456

500

44

中医院

299

320

21

妇幼保健院

163

200

37

其它公立医院

289

166

-123

社会办医院

64

361

29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75

420

-55

 

合计

公立医院

1207

1186

-21

社会办医院

64

361

29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75

420

-55

合计

1746

1967

221

 

五、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

一是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监管,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公立医院及要与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

二是上下联动。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完善分级医疗制度。鼓励县级与基层医疗机构构建医疗联合体,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门诊和住院服务下沉,着力提高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利用效率。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深化城乡对口支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区域一体化管理,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的建立,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到2020年,居民签约服务率达80%。

三是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提升中医科室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和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

四是多元发展。适当放宽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提供健康体检、疗养康复、临终关怀等特需医疗服务。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和网络医疗等新型业态,实现与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错位服务、共同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六、落实卫生计生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的实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规划的各项工作,把发展卫生计生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细化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卫生计生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格重大卫生计生发展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准入与实施,逐步建立“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强化卫生计生的约束力。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对规划执行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发展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计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计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总费用的比重。

调整和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结构,新增卫生计生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重点支持卫生计生基础性重要设施、中医药发展、区域性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和卫生民生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卫生计生投入的各项政策。

建立并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加强卫生计生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转变卫生计生管理方式,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效率

进一步转变卫生计生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卫生计生管理事权,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卫生宏观调控和全行业管理。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计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计生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下放事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和评价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效能。

加强行政管理和审批制度。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卫生服务效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抓紧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推行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对群众公示各种收费项目标准和药价,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不断完善服务流程,让病人既能方便快捷舒心看病就诊,又能享有知情权、自主权,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从业素质培训和医风医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开展医患沟通,使患者“看”到医务人员的服务,“听”到医务人员的服务,“感”到医务人员的服务,通过沟通拉近医患双方的距离,缓解医患矛盾,真正建立起相互尊重、信任、平等、合作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让百姓满意。

(五)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卫生计生和谐发展氛围

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以卫生计生文化引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大力倡导卫生计生人文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时期卫生计生发展的核心理念,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职业形象,增强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事业发展、服务人民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卫生计生发展、增进群众健康的支持政策,创造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卫生计生发展理念、健康科学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巩固和发展全社会支持卫生计生发展、重视群众健康、关爱医务人员的良好局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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