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3〕555号),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展特色产业,确保脱贫对象有稳定增收,经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现拟将2023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220万元安排进行公示,公示10天(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9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照程序上报。
一、“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50万元。(详见附件1)
二、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14万元。(详见附件1)
三、县域内稳岗就业劳务补助资金:36万元。(详见附件1)
四、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551万元。(详见附件1)
五、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70万元。(详见附件2)
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52.3507万元,其中产业奖补项目400万元,鹿寨县拉沟乡中草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32.3507万元,拉沟古树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3)
七、基础设施项目资金746.6493万元,其中鹿寨县饮水安全项目资金40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点工程100万元,鹿寨县项目尾款及质保金246.6493万元。(详见附件3)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鹿寨县城南汇一联8楼
联系电话:0772-6818102
电子邮箱:lzxxczxjzjxmg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