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2〕39号),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展特色产业,确保脱贫对象有稳定增收,经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现拟将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5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87万元,自治区资金1875万元)安排如下,现将拟分配方案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7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照程序上报。
一、中央资金3687万元。
(一)“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40万元。(详见附件1)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780万元。(详见附件1)
(三)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80万元。(详见附件2)
(四)产业发展项目:2401万元,其中产业基地道路1372万元,产业奖补项目900万元,拉沟中草药产业奖补项目129万元。(详见附件3)
(五)基础设施项目:186万元,其中产业基地道路36万元,人饮工程150万元。(详见附件3)
二、自治区资金1875万元。
(一)县域内稳岗就业劳务补助资金:80万元。(详见附件1)
(二)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100万元。(详见附件1)
(三)村庄规划资金:129.3万元。
(四)产业发展项目:961.2万元。其中螺蛳粉产业奖补项目400万元,黄冕桑蚕产业发展项目310.7万元,黄冕桑蚕产业发展项目配套设施工程26.5万元,寨沙头菜产业奖补项目100万元,拉沟中草药产业奖补项目资金:124万元。(详见附件3)
(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604.5万元,其中水毁修复项目437.5万元,产业基地道路工程124万元,山塘水坝工程43万元。(详见附件3)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鹿寨县城南汇一联8楼
联系电话:0772-6818107
电子邮箱:lzxxczxjzjxmg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