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一、被送达人信息
被送达人姓名:许强;性别:男;民族: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5092320******6014;住址:广西博白县宁潭镇杨旗村**队020号。
二、被送达人违法情况
经本机关查实,你(许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书,且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医疗卫生)》序号15之“从轻处罚”裁量,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处2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你已离开了违法现场,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1月20日鹿寨县卫生健康局通过中国邮政(邮件号:1022660846536)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邮寄送达至你的住址你未签收,故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鹿卫医罚告〔2025〕1号),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