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20221220)
为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走深走实,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警示作用,现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2022年8月3日,鹿寨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一起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8月4日,会同柳州市应急管理局、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危险化学品专家到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人员在特种岗位作业的行为、安全联锁未正常投用的行为、单位DCS报警系统无报警记录和处置记录的行为、生产现场操作人员未通过三级教育培训的行为。
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已按相关程序立案查处。
这是一起群众举报企业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各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要服从安全的考虑,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鹿寨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