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通报》(第22至第27期)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对照查找不足,加强精准执法阶段各项工作,深入推动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
附件:《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通报》(第22-27期)
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通报(第22-27期)
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
部署要求,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专
班综合检查组(以下简称综合检查组)9 月 19 日-20 日以“专班+
专家+媒体记者”的形式对梧州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 2023 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和
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综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和查阅台账、谈话了解等
方式,突出问题查、重点查、时段查、责任查,深入梧州市,抽
查了梧州市藤县党委政府、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台账,实地检
查了企业(场所)4 家,其中工贸企业 2 家、养殖场 2 家,共发
现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 23 项(详见附件)。从督导检查情况来
看,梧州市能较好地落实全区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企业、部
门、党委政府三个层面 18 项任务并逐项落实,从重点行业领域
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班,专人专干,统筹抓好信息调度、定期通
报、联合督导等工作,合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各级各
部门坚持主动靠前服务,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
的监管执法,充分发挥部门和专家优势,主动上门“问诊把脉”,
实现监管服务双到位,推动企业真查真改。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检查企业 4503 家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 568
家次,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232 项,已完成整改 150 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及部门层面。
一是对专项行动工作重视不够。个别部门制定的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未结合监管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如藤县交通运输局未结合
实际制定部门专项行动方案。
二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不到位。个别部门未组织本
部门学习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造成监管人员发现重大事
故隐患的意愿与能力水平不强。如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组织开
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三是帮扶指导力度不足。个别部门未明确或弱化监管行业领
域的帮扶指导对象。如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未明确
专项行动的帮扶指导企业;藤县交通运输局帮扶指导企业工作弱
化。
(二)企业层面。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部分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
得不牢,重发展轻安全,没有真正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落到实处。如广西国旭东腾人造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
方乙方职责分工错误,与藤县浩林搬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
- 2 -生产管理协议存在“乙方责任人是劳务承揽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的错误表述。
二是部分养殖企业现场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养殖场主要负责
人对现场安全隐患的忽视,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如藤县福日丰种
养专业合作社现场安全防护仍有缺陷,现场安全管理失管失控,
人员进入易发生事故;未张贴有限空间操作流程,现场未配备应
急救援器材。藤县利信养殖场未张贴有限空间操作流程,有限空
间救援检测仪器设备未放置在指定位置。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专项工作排查整治力度。目前我区排查出
的重大隐患数量远低于全国省均排查数量,各级各部门要把工作
重心向基层再倾斜,下沉监管力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现
场检查来“解剖麻雀”,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来推动工作,杜绝出现
“交白卷”或者只排查一至两项重大事故隐患等现象发生。鼓励企
业加大自查力度和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通过“大起底”排查,深
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消除企业自查自
改数量不多、质量不高问题,争取将我区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数走
到全国前列,杜绝自己查不出,上级一查一大堆的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整改。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问题和
隐患整改力度,对尚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
施、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并定期开展“回头看”,
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重大隐患和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
企业要进行跟踪复查;对隐患整改责任措施不落实,甚至弄虚作
假、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整
- 3 -改“五个一”标准认真进行整改,即一次动员部署会、一个整改方
案、一次现场核验、一个销号公告、一个整改档案,切实提升隐
患整改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暗查暗
访,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交叉互查等方
式,眼睛向下、查真问题、真查问题,增强检查的现场感和穿透
力。要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持续开展督导检查,
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依法依
规严惩,实行“一案双罚”。对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
要坚持多发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针对性采取约谈、挂牌
督办、移交问责等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坚决用好追责
问责武器,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要提级调查。
(四)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
加强畜牧兽医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尤其是有限(密闭)空间作业
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指导畜牧、饲料生产、屠宰企业挂贴《有限
空间作业风险防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粉尘防爆知识》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挂图,提升管理部门人员、企业责任
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要通过制作短视频、画报板
报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个平台、各种渠道全面开展科
普教育,大力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要监督指导企业配备
防毒面罩、防护服等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和制定防范有限空间作
业防范中毒窒息事件应急预案,并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
的应急演练,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
援技能。
- 4 -梧州市安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
门和企业抓紧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
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举一反三,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
度,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请梧州市安委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到自治区安委会办公
室,联系人:李德贵,联系电话:0771-3391993,邮箱:
zzqxtc@163.com。
附件 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
一、政府部门层面问题(
9 项)
(一)藤县交通运输局。
1.未结合实际制定部门专项行动方案。
2.印发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未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及其整改、
验收等标准要求。
3.专项行动用日常检查工作替代,企业帮扶指导工作弱化。
(二)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印发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未明确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内容。
2.未严格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解读。
3.未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4.未结合专项行动开展企业帮扶指导工作。
(三)藤县农业农村局。
1.未结合专项行动开展企业帮扶指导工作。
(四)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未实行隐患清单化管理。
二、企业层面问题(工贸企业2家、养殖场2家,一般隐患共
14项)
(一)广西国旭东腾人造板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乙方职责分工错误,与藤县浩林搬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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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存在“乙方责任人是劳
务承揽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的错误表述。
不符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9 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填写不完善、不准确,如 2023 年 7 月
14 日有限空间作业票显示气体检测时间(9:30)晚于作业时间
(
9:00-11:00)。不符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9 号)第十二条的
规定。
3.编号为 ZJ-23 的沉淀池出入口未采取上锁措施。不符合《工
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9 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4.有限空间作业演练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对如何将受困人
员从有限空间中救出的环节细化程度不够等。不符合《工贸企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59 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
求》4.2.1 条的规定。
(二)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
1.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要素缺失、危害因素辨识不全面,如轧
钢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缺失危害因素要素,焦化厂有限空间作业及应急指导书未准确辨识危害因素。不符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9 号)第七条的规定。
(三)藤县福日丰种养专业合作社。
1.未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以日常
检查代替专项检查。
2.有限空间警示标识配备数量不足,摆放位置不够明显。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3.未张贴有限空间操作流程,现场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4.现场安全防护仍有缺陷,现场安全管理失管失控,人员进
入易发生事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
条的规定。
(四)藤县利信养殖场。
1.未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以日常
检查代替专项检查。
2.粪污处理区电箱未张贴警示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3.未张贴有限空间操作流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4.有限空间救援检测仪器设备未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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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