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
柳州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提交非中文文本的应同时提交同本同格式的中文翻译件。
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内户籍的内地居民:
柳州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港澳台居民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经港澳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现役军人:
柳州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华侨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双方均为非广西区内户籍的内地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在广西区内常住地办理的居住证(双方只要一方具有即可,办理结婚登记只能在居住地所在辖区婚姻登记处)。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离婚证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柳州居民与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柳州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户口簿复印件)。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离婚证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柳州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可根据各自的不同身份按照下列要求准备各自的办理材料: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调休的日期,按照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办理流程
现场(预约):
符合结婚/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离婚证;不符合结婚/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审查: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当事人持双方证件现场申请离婚,经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到现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询问笔录》,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登记:
现场(预约):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双方携带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先在网上或者婚姻登记处窗口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网上预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点击进入)
群众可通过“柳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和“龙城市民云”APP等平台进行预约。
咨询渠道
柳州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地址以及服务电话 :
办理部门:柳州市鹿寨县民政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6:0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55号鹿寨县婚姻登记处
咨询方式:0772-6825870
监督投诉方式:0772-68203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术语解读
什么是“全市通办”:双方或一方为柳州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到柳州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什么是“全区通办”: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什么是“跨省通办”:双方均非广西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员:依法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婚姻颁证员:经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在婚姻登记机关从事颁发结婚证工作的人员。
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补办结婚登记:已举行结婚仪式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
常见问题
政策依据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办理材料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内户籍的内地居民:
本人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现役军人: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双方均为非广西区内户籍的内地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在广西区内常住地办理的居住证(男女双方一方具有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只能在居住地所在辖区婚姻登记处)。
柳州居民与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柳州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柳州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可根据各自的不同身份按照下列要求准备各自的办理材料: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调休的日期,按照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办理流程
现场(预约):
符合结婚/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离婚证;不符合结婚/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审查: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当事人持双方证件现场申请离婚,经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到现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询问笔录》,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登记:
现场(预约):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双方携带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先在网上或者婚姻登记处窗口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网上预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点击进入)
群众可通过“柳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和“龙城市民云”APP等平台进行预约。
咨询渠道
柳州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地址以及服务电话 :
办理部门:柳州市鹿寨县民政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6:0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55号鹿寨县婚姻登记处
咨询方式:0772-6825870
监督投诉方式:0772-68203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术语解读
什么是“全市通办”:双方或一方为柳州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到柳州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什么是“全区通办”: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什么是“跨省通办”:双方均非广西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员:依法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婚姻颁证员:经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在婚姻登记机关从事颁发结婚证工作的人员。
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补办结婚登记:已举行结婚仪式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
常见问题
政策依据
办理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在仍然维持登记时婚姻状况;
(2)原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遗失、损毁;
(3)原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是在本登记机关办理的,或者现在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是本辖区内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5)没有登记档案的,当事人需写承诺书,法律责任自负。
办理材料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对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确实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由当事人书面做出查档情况说明。
婚姻证书损毁或当事人目前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婚姻证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调休的日期,按照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办理流程
现场(预约):
符合结婚/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离婚证;不符合结婚/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审查: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当事人持双方证件现场申请离婚,经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到现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询问笔录》,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登记:
现场(预约):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双方携带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先在网上或者婚姻登记处窗口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网上预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点击进入)
群众可通过“柳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和“龙城市民云”APP等平台进行预约。
咨询渠道
柳州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地址以及服务电话 :
办理部门:柳州市鹿寨县民政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6:0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55号鹿寨县婚姻登记处
咨询方式:0772-6825870
监督投诉方式:0772-68203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术语解读
什么是“全市通办”:双方或一方为柳州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到柳州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什么是“全区通办”: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什么是“跨省通办”:双方均非广西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员:依法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婚姻颁证员:经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在婚姻登记机关从事颁发结婚证工作的人员。
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补办结婚登记:已举行结婚仪式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
常见问题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