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我县已进入2022-2024年的复审周期,复审迎检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扎实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2024年鹿寨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县进行国家卫生县复审为契机,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健康、宜居、美丽、幸福家园,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健康鹿寨建设。
二、工作目标
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健康鹿寨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对环境卫生状况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宜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迎接我县2022—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根据人员变动,调整鹿寨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轶 县委书记
杨 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周有海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覃清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雷 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蒙广远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许 鹏 县政府办主任
韦宇鸿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机要局局长、
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兼)
谭雁予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徐文忠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波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雪勇 县文体广旅局党组书记、 局长,县文物局局长(兼)
罗 冰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张维维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采要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俭文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 坚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军文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刘元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邱建华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刘玉霞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廖 偲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梓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 庆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李有军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泳驰 团县委书记
韦金枝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阳丰元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陈自智 县科协主席
廖献红 县文联主席
蒙 琛 县侨联主席
潘丽枚 县残联理事长
罗 妮 县工商联副主席
周 嵩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蒙 程 县气象局副局长
黎荣勋 柳州鹿寨供电局党委书记
刘振华 南宁铁路局桂林车务段鹿寨站站长
陈 昊 鹿寨汽车总站站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副局长
韦家东 鹿寨镇党委书记
廖 翔 鹿寨镇政府镇长
陈梦军 黄冕镇党委书记
张军乙 黄冕镇政府镇长
廖 剑 平山镇党委书记
刘 杰 平山镇政府镇长
周汉锋 中渡镇党委书记
张忠信 中渡镇政府镇长
韦柳春 四排镇党委书记
张文锋 四排镇政府镇长
梁定峰 寨沙镇党委书记
韦兰燕 寨沙镇政府镇长
秦春发 拉沟乡党委书记
周雪芳 拉沟乡政府乡长
刘春霞 江口乡党委书记
胡焕心 江口乡政府乡长
吴志伟 导江乡党委书记
韦云庭 导江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复审办”),办公室设在县行政中心三楼,具体负责组织全县开展国家卫生县复审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文忠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郭丽梅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爱卫办、有关单位人员抽调。办公室电话:0772-6811245。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人员、经费等有保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县、健康县城建设、卫生单位创建、无烟单位创建、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逐步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提高群众对国家卫生城市满意率。
(二)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加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普及宣传,推广慢性病防控措施。倡导全民健身,打造15分钟健身圈,多举措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三)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道路(含背街、商业街)功能完善、整洁有序,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城市绿地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建筑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围挡规范,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科学设置经营区域,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设置功能分区图,公示农残检测、健康教育宣传及保洁制度。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全面消除旱厕。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各级水环境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医疗废弃处置符合规范并满足需求,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达标。落实定期巡查、河道保洁责任,实现和巩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目标。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开展卫生许可和卫生管理工作,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服务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杜绝无证经营现象。学校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要求,传染病、常见病(包括近视、肥胖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比率符合要求。
(六)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做到管理规范、亮证经营。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持续推行推行明厨亮灶、倡导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和开展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的宣传及活动。市政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七)加强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立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传染病防控“四早”和“四有”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有传染病管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设置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免疫接种规范,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妇幼业务开展到位。做好重大事件心理应急预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疗机构建设符合要求、管理规范,逐步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科学开展病媒生物监测与评估,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根据季节特点,以专业防治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模式,组织部门、群众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将“四害”控制在国家卫生县标准范围之内。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各乡镇、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持续学习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到识大局、明思路、有措施。
(二)加强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各种宣传载体,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爱卫创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查整改工作。开展“日查、周督、月评、季暗访”常态化督查工作,对各乡镇、各单位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及通报。建立完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四)加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解决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城市卫生管理中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薄弱环节。
(五)建立爱国卫生工作示范点。推进黄冕镇、寨沙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推进鹿寨县国家卫生县和中渡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推进导江乡自治区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推进一批自治区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和复审工作。精心打造一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公园等示范点,以点带面扩大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
(六)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中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在今年9月份前,整理完善本乡镇、本单位2022、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统一领导、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监督到位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加强与复审办、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业务合作,提高问题处理能力和效率,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县各项工作事项落实,实现整体联动。
(三)强化人财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常态化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爱国卫生、国卫复审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责任目标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工作机制。
(五)强化整改提升。认真建立行业领域基础数据库,详细制定问题清单,有计划地开展自查整改及督查整改工作,同时深刻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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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我县已进入2022-2024年的复审周期,复审迎检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扎实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2024年鹿寨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县进行国家卫生县复审为契机,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健康、宜居、美丽、幸福家园,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健康鹿寨建设。
二、工作目标
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健康鹿寨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对环境卫生状况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宜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迎接我县2022—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根据人员变动,调整鹿寨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轶 县委书记
杨 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周有海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覃清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雷 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蒙广远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许 鹏 县政府办主任
韦宇鸿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机要局局长、
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兼)
谭雁予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徐文忠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波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雪勇 县文体广旅局党组书记、 局长,县文物局局长(兼)
罗 冰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张维维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采要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俭文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 坚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军文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刘元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邱建华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刘玉霞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廖 偲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梓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 庆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李有军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泳驰 团县委书记
韦金枝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阳丰元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陈自智 县科协主席
廖献红 县文联主席
蒙 琛 县侨联主席
潘丽枚 县残联理事长
罗 妮 县工商联副主席
周 嵩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蒙 程 县气象局副局长
黎荣勋 柳州鹿寨供电局党委书记
刘振华 南宁铁路局桂林车务段鹿寨站站长
陈 昊 鹿寨汽车总站站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副局长
韦家东 鹿寨镇党委书记
廖 翔 鹿寨镇政府镇长
陈梦军 黄冕镇党委书记
张军乙 黄冕镇政府镇长
廖 剑 平山镇党委书记
刘 杰 平山镇政府镇长
周汉锋 中渡镇党委书记
张忠信 中渡镇政府镇长
韦柳春 四排镇党委书记
张文锋 四排镇政府镇长
梁定峰 寨沙镇党委书记
韦兰燕 寨沙镇政府镇长
秦春发 拉沟乡党委书记
周雪芳 拉沟乡政府乡长
刘春霞 江口乡党委书记
胡焕心 江口乡政府乡长
吴志伟 导江乡党委书记
韦云庭 导江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复审办”),办公室设在县行政中心三楼,具体负责组织全县开展国家卫生县复审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文忠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郭丽梅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爱卫办、有关单位人员抽调。办公室电话:0772-6811245。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人员、经费等有保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县、健康县城建设、卫生单位创建、无烟单位创建、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逐步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提高群众对国家卫生城市满意率。
(二)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加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普及宣传,推广慢性病防控措施。倡导全民健身,打造15分钟健身圈,多举措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三)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道路(含背街、商业街)功能完善、整洁有序,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城市绿地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建筑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围挡规范,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科学设置经营区域,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设置功能分区图,公示农残检测、健康教育宣传及保洁制度。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全面消除旱厕。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各级水环境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医疗废弃处置符合规范并满足需求,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达标。落实定期巡查、河道保洁责任,实现和巩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目标。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开展卫生许可和卫生管理工作,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服务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杜绝无证经营现象。学校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要求,传染病、常见病(包括近视、肥胖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比率符合要求。
(六)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做到管理规范、亮证经营。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持续推行推行明厨亮灶、倡导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和开展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的宣传及活动。市政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七)加强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立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传染病防控“四早”和“四有”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有传染病管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设置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免疫接种规范,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妇幼业务开展到位。做好重大事件心理应急预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疗机构建设符合要求、管理规范,逐步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科学开展病媒生物监测与评估,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根据季节特点,以专业防治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模式,组织部门、群众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将“四害”控制在国家卫生县标准范围之内。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各乡镇、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持续学习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到识大局、明思路、有措施。
(二)加强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各种宣传载体,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爱卫创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查整改工作。开展“日查、周督、月评、季暗访”常态化督查工作,对各乡镇、各单位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及通报。建立完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四)加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解决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城市卫生管理中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薄弱环节。
(五)建立爱国卫生工作示范点。推进黄冕镇、寨沙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推进鹿寨县国家卫生县和中渡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推进导江乡自治区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推进一批自治区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和复审工作。精心打造一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公园等示范点,以点带面扩大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
(六)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中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在今年9月份前,整理完善本乡镇、本单位2022、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统一领导、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监督到位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加强与复审办、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业务合作,提高问题处理能力和效率,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县各项工作事项落实,实现整体联动。
(三)强化人财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常态化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爱国卫生、国卫复审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责任目标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工作机制。
(五)强化整改提升。认真建立行业领域基础数据库,详细制定问题清单,有计划地开展自查整改及督查整改工作,同时深刻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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