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鹿寨县2023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为确保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现将《鹿寨县2023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3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
鹿寨县2023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水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实施基层动物防疫补助,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促进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补助内容、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内容。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给予劳务补助,以及购买服务等动物防疫工作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政策补助。
(二)补助对象。村级动物防疫员、各乡镇及全县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
(三)补助标准。
1.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乡镇结合当地畜禽饲养量、基层动物防疫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等因素经绩效考核确定。
2.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按照补助病种、自治区政府采购疫苗单价和补助数量等因素测算。某种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年出栏已免疫的产地检疫数×畜禽个体疫苗使用量) + (存栏种用乳用畜禽、蛋禽数×畜禽个体疫苗使用量)]×当年自治区政府采购某种强制免疫疫苗平均中标价格×财政补助比例。
三、补助经费用途
各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以下防疫任务的劳务补贴: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实施防疫责任区内的动物强制免疫注射;加施动物标识、建立防疫责任区内动物免疫档案;对饲养的动物数量、种类、进出栏时间、疫病发生、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防疫责任区内动物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等任务;鹿寨县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补助;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政策补助等方面支出。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2023年基础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的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可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胡晓副大队长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胡 晓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韦陶娟 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韦玉庆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双燕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潘树国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梁文娟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副中队长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玉庆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正常运行。
(二)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提高基层防疫技术水平
一是定期培训。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将邀请县级以上兽医专家和本县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师资队伍,举办一期村级动物防疫员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是可根据农业农村部兽医局下发的参考教材,结合本地实际,编写教材,印制成册,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手一册。
三是做好村防员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组织在岗村防员参加动物防疫员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村防员职业技能,促进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村级防疫员的管理
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选用条件,严格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采取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其权利义务,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和绩效量化考核细则,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动物防疫等各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马虎、不履行职责,动物防疫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视情况给予解聘。
五、项目资金组成
序号 | 资金类型
| 文件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资金(万元) | 资金执行数(万元) | 扶持对象 | 实施内容 |
1 | 中央 | 桂财农[2022]114号 |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 | 37.8 | 37.8 | 村防员 、 养殖场户 |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政策补助。 |
2 | 中央 | 桂财农[2023]44号 | 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 32 | 32 | /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评估以及口蹄疫、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经费;村防员动物防疫工作奖励性绩效的补助 |
3 | 区级 | 桂财农[2022]117号、柳财预追[2022]666号 |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 | 18.499 | 18.499 | 村防员 |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 |
4 | 市级 | 柳财预[2023]182号 | 村防员防疫补助 | 14.82 | 14.82 | 村防员 | 其中:13.68万元为村防员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1.14万元为培训村防员经费 |
5 | 县级 | 鹿财预[2023]1号 | 村级动物防治员补贴 | 16.5 | 16.5 | 村防员 | 用于补发2022年村防员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 |
合计 | 119.619 | 119.619 |
六、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一)2023年上半年村防员补贴分配方案
乡镇 | 行政村(养殖小区) | 基数(元/月/村) | 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鹿寨 | 18 | 510 | 6 | 55080 | 1、桂财农[2022]11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37.8万元,使用其中的21.204万元) 2、柳财预[2023]182号 《关于下达2023年柳州市财政第一批农业农村项目资金的通知》(13.68万元)
|
平山 | 11 | 510 | 6 | 33660 | |
中渡 | 15 | 510 | 6 | 45900 | |
黄冕 | 11 | 510 | 6 | 33660 | |
四排 | 16 | 510 | 6 | 48960 | |
寨沙 | 23 | 510 | 6 | 70380 | |
拉沟 | 7 | 510 | 6 | 21420 | |
导江 | 7 | 510 | 6 | 21420 | |
江口 | 6 | 510 | 6 | 18360 | |
合计 | 114个村 | 510 | 6 | 348840 |
(二)2023年下半年村防员补贴分配方案
乡镇 | 行政村(养殖小区) | 基数(元/月/村) | 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鹿寨 | 18 | 510 | 6 | 55080 | 1、桂财农[2022]11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37.8万元,使用其中的16.2226万元) 2、柳财预追[2022]666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18.499万元) 3、桂财农[2023]44号 《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32万元,使用其中的0.1624万元) |
平山 | 11 | 510 | 6 | 33660 | |
中渡 | 15 | 510 | 6 | 45900 | |
黄冕 | 11 | 510 | 6 | 33660 | |
四排 | 16 | 510 | 6 | 48960 | |
寨沙 | 23 | 510 | 6 | 70380 | |
拉沟 | 7 | 510 | 6 | 21420 | |
导江 | 7 | 510 | 6 | 21420 | |
江口 | 6 | 510 | 6 | 18360 | |
合计 | 114个村 | 510 | 6 | 348840 |
(三)村防员培训经费1.14万:用于基层防疫人员技术培训及印制相关动物防疫技术资料。使用资金来源(柳财预[2023]182号)
(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金额(万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01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
| 防护服(县本级、各乡镇) | 1000套 | 5 | 桂财农[2023]44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32万元,使用其中的31.8376万元)
|
消毒药(县本级、各乡镇) | 3吨 | 5 | |||
02
| 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评估以及口蹄疫、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开展动物防控工作易耗品采购、家禽免疫实验采购(县本级、各乡镇) | / | 6.8376 | |
03 | 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用于实施全县狂犬病强制免疫劳务补助10元/只,购买村防员、户主等配合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意外伤害等工作经费) | 实施全县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县本级、各乡镇) | / | 15 | |
合计 | 31.8376 |
(五)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政策补助。使用资金来源:桂财农[2022]1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37.8万元,使用其中的0.3734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和使用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对于调动基层防疫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确保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二)强化日常管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县村级防疫员选配、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村级防疫员实行每半年考核一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出防疫员队伍。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等工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组织对村级防疫员进行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防疫员业务素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掌握动物防疫经费使用情况,并按上级要求填报经费使用进度。
(三)搞好监督检查。鹿寨县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绩效考核小组要加强补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以及补助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的发生。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认真查证,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已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多视角、多层次的宣传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点、补助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等,真正使这项惠及广大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者的好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防疫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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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鹿寨县2023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为确保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现将《鹿寨县2023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3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
鹿寨县2023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水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实施基层动物防疫补助,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促进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补助内容、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内容。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给予劳务补助,以及购买服务等动物防疫工作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政策补助。
(二)补助对象。村级动物防疫员、各乡镇及全县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
(三)补助标准。
1.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乡镇结合当地畜禽饲养量、基层动物防疫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等因素经绩效考核确定。
2.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按照补助病种、自治区政府采购疫苗单价和补助数量等因素测算。某种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年出栏已免疫的产地检疫数×畜禽个体疫苗使用量) + (存栏种用乳用畜禽、蛋禽数×畜禽个体疫苗使用量)]×当年自治区政府采购某种强制免疫疫苗平均中标价格×财政补助比例。
三、补助经费用途
各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以下防疫任务的劳务补贴: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实施防疫责任区内的动物强制免疫注射;加施动物标识、建立防疫责任区内动物免疫档案;对饲养的动物数量、种类、进出栏时间、疫病发生、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防疫责任区内动物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等任务;鹿寨县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补助;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政策补助等方面支出。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2023年基础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的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可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胡晓副大队长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胡 晓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韦陶娟 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韦玉庆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双燕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潘树国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梁文娟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副中队长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玉庆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正常运行。
(二)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提高基层防疫技术水平
一是定期培训。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将邀请县级以上兽医专家和本县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师资队伍,举办一期村级动物防疫员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是可根据农业农村部兽医局下发的参考教材,结合本地实际,编写教材,印制成册,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手一册。
三是做好村防员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组织在岗村防员参加动物防疫员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村防员职业技能,促进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村级防疫员的管理
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选用条件,严格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采取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其权利义务,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和绩效量化考核细则,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动物防疫等各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马虎、不履行职责,动物防疫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视情况给予解聘。
五、项目资金组成
序号 | 资金类型
| 文件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资金(万元) | 资金执行数(万元) | 扶持对象 | 实施内容 |
1 | 中央 | 桂财农[2022]114号 |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 | 37.8 | 37.8 | 村防员 、 养殖场户 |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政策补助。 |
2 | 中央 | 桂财农[2023]44号 | 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 32 | 32 | /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评估以及口蹄疫、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经费;村防员动物防疫工作奖励性绩效的补助 |
3 | 区级 | 桂财农[2022]117号、柳财预追[2022]666号 |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 | 18.499 | 18.499 | 村防员 |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 |
4 | 市级 | 柳财预[2023]182号 | 村防员防疫补助 | 14.82 | 14.82 | 村防员 | 其中:13.68万元为村防员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1.14万元为培训村防员经费 |
5 | 县级 | 鹿财预[2023]1号 | 村级动物防治员补贴 | 16.5 | 16.5 | 村防员 | 用于补发2022年村防员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 |
合计 | 119.619 | 119.619 |
六、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一)2023年上半年村防员补贴分配方案
乡镇 | 行政村(养殖小区) | 基数(元/月/村) | 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鹿寨 | 18 | 510 | 6 | 55080 | 1、桂财农[2022]11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37.8万元,使用其中的21.204万元) 2、柳财预[2023]182号 《关于下达2023年柳州市财政第一批农业农村项目资金的通知》(13.68万元)
|
平山 | 11 | 510 | 6 | 33660 | |
中渡 | 15 | 510 | 6 | 45900 | |
黄冕 | 11 | 510 | 6 | 33660 | |
四排 | 16 | 510 | 6 | 48960 | |
寨沙 | 23 | 510 | 6 | 70380 | |
拉沟 | 7 | 510 | 6 | 21420 | |
导江 | 7 | 510 | 6 | 21420 | |
江口 | 6 | 510 | 6 | 18360 | |
合计 | 114个村 | 510 | 6 | 348840 |
(二)2023年下半年村防员补贴分配方案
乡镇 | 行政村(养殖小区) | 基数(元/月/村) | 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鹿寨 | 18 | 510 | 6 | 55080 | 1、桂财农[2022]11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37.8万元,使用其中的16.2226万元) 2、柳财预追[2022]666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18.499万元) 3、桂财农[2023]44号 《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32万元,使用其中的0.1624万元) |
平山 | 11 | 510 | 6 | 33660 | |
中渡 | 15 | 510 | 6 | 45900 | |
黄冕 | 11 | 510 | 6 | 33660 | |
四排 | 16 | 510 | 6 | 48960 | |
寨沙 | 23 | 510 | 6 | 70380 | |
拉沟 | 7 | 510 | 6 | 21420 | |
导江 | 7 | 510 | 6 | 21420 | |
江口 | 6 | 510 | 6 | 18360 | |
合计 | 114个村 | 510 | 6 | 348840 |
(三)村防员培训经费1.14万:用于基层防疫人员技术培训及印制相关动物防疫技术资料。使用资金来源(柳财预[2023]182号)
(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金额(万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01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
| 防护服(县本级、各乡镇) | 1000套 | 5 | 桂财农[2023]44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32万元,使用其中的31.8376万元)
|
消毒药(县本级、各乡镇) | 3吨 | 5 | |||
02
| 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评估以及口蹄疫、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开展动物防控工作易耗品采购、家禽免疫实验采购(县本级、各乡镇) | / | 6.8376 | |
03 | 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用于实施全县狂犬病强制免疫劳务补助10元/只,购买村防员、户主等配合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意外伤害等工作经费) | 实施全县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县本级、各乡镇) | / | 15 | |
合计 | 31.8376 |
(五)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政策补助。使用资金来源:桂财农[2022]1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37.8万元,使用其中的0.3734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和使用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对于调动基层防疫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确保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二)强化日常管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县村级防疫员选配、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村级防疫员实行每半年考核一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出防疫员队伍。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等工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组织对村级防疫员进行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防疫员业务素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掌握动物防疫经费使用情况,并按上级要求填报经费使用进度。
(三)搞好监督检查。鹿寨县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绩效考核小组要加强补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以及补助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的发生。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认真查证,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已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多视角、多层次的宣传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点、补助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等,真正使这项惠及广大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者的好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防疫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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