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适用于哪些优抚对象?

发布日期:2024-07-28 03:33
来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浏览量:
  • 字体大小:[
  • ]

解答: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自治区城乡户籍,且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在本办法中简称为其他优抚对象。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我要问 导航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适用于哪些优抚对象?

发布时间:2024-07-28 03:33 来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解答: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自治区城乡户籍,且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在本办法中简称为其他优抚对象。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