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07-21 03:59
来源:鹿寨县政务服务网
浏览量:
  • 字体大小:[
  • ]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我要办税-公众服务-咨询辅导-下载服务-表证单书下载”栏目下载查询

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交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企业应于发生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告备案。

6.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企业应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告备案。

7.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8.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9.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10.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11.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技术人员是指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获得股权奖励的以下两类人员:

(1)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包括企业内关键职务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作出重大创新或者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2)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50%以上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12.纳税人享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期间需要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应重新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报送备案;纳税人享受股权激励或转增股本分期缴税政策期间需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应重新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报送备案。

13.扣缴义务人在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时,应将纳税人取得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情况单独填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字样。

14.纳税人在分期缴税期间取得分红或转让股权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代扣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尚未缴清的个人所得税,并于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我要问 导航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21 03:59 来源:鹿寨县政务服务网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我要办税-公众服务-咨询辅导-下载服务-表证单书下载”栏目下载查询

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交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企业应于发生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告备案。

6.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企业应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告备案。

7.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8.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9.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10.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11.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技术人员是指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获得股权奖励的以下两类人员:

(1)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包括企业内关键职务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作出重大创新或者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2)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50%以上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12.纳税人享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期间需要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应重新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报送备案;纳税人享受股权激励或转增股本分期缴税政策期间需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应重新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报送备案。

13.扣缴义务人在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时,应将纳税人取得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情况单独填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字样。

14.纳税人在分期缴税期间取得分红或转让股权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代扣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尚未缴清的个人所得税,并于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