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公路客运班车、公交车营运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10 10:20
来源: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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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运错峰返程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鹿寨县委、县政府有关疫情防疫工作部署的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生产正常秩序,推动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出行。经研究决定,逐步有序恢复县际公路客运班车、公交车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2020年2月10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公路客运班车和公交车。

  2、营运班次时间安排:

  鹿寨—柳州:首班7:30—末班18:00,每60分钟一班。

  鹿寨—雒容、鹿寨—四排、鹿寨—中渡:首班7:30—末班18:00,每60分钟一班。

  鹿寨—北站:首末班根据鹿寨北站动车时刻表安排,平均每40分钟一班。

  鹿寨—黄冕、鹿寨经江口—导江、鹿寨经中渡—平山:首班7:30—末班18:00,每120分钟一班。

  鹿寨经寨沙—拉沟、鹿寨经北站—平山:首班7:30—末班18:00,每240分钟一班。

  城市公交6路:首班7:30—末班18:00,每60分钟一班。

  3、鹿寨至其他县的公路客运班车,依据各县的交通管控通告恢复营运。

  4、投入营运车辆必须按照《鹿寨县营运交通运输工具定点消毒消杀防疫工作实施方案》[鹿交〔2020〕18号]执行消毒消杀。

  5、乘客必须按照《关于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鹿交〔2020〕16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客运营运企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群众出行需求,自行恢复原首末班时间和发班频率以及恢复其他城市公交线路营运。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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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公路客运班车、公交车营运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10 10:20 来源: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运错峰返程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鹿寨县委、县政府有关疫情防疫工作部署的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生产正常秩序,推动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出行。经研究决定,逐步有序恢复县际公路客运班车、公交车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2020年2月10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公路客运班车和公交车。

  2、营运班次时间安排:

  鹿寨—柳州:首班7:30—末班18:00,每60分钟一班。

  鹿寨—雒容、鹿寨—四排、鹿寨—中渡:首班7:30—末班18:00,每60分钟一班。

  鹿寨—北站:首末班根据鹿寨北站动车时刻表安排,平均每40分钟一班。

  鹿寨—黄冕、鹿寨经江口—导江、鹿寨经中渡—平山:首班7:30—末班18:00,每120分钟一班。

  鹿寨经寨沙—拉沟、鹿寨经北站—平山:首班7:30—末班18:00,每240分钟一班。

  城市公交6路:首班7:30—末班18:00,每60分钟一班。

  3、鹿寨至其他县的公路客运班车,依据各县的交通管控通告恢复营运。

  4、投入营运车辆必须按照《鹿寨县营运交通运输工具定点消毒消杀防疫工作实施方案》[鹿交〔2020〕18号]执行消毒消杀。

  5、乘客必须按照《关于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鹿交〔2020〕16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客运营运企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群众出行需求,自行恢复原首末班时间和发班频率以及恢复其他城市公交线路营运。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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