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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多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新规链接:《民法典》第121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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