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代)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改善社会预期,增强企业扩大生产、加快投资的信心,加快推动工业经济整体好转,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鼓励工业企业在守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提高生产设备利用率、增加用工等方式扩大生产。对产值排全区前500名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广西工业龙头企业、链主型龙头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单项冠军企业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增产的,按照《关于巩固回升向好势头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2号)予以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和政策解读单位,下同)
二、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入统
建立临规企业培育清单,统一纳入各级实体经济调研服务范围。对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上规入统且当季工业总产值净增量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投产工业企业,按其当季工业总产值净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停产企业复产增产
对2023年上半年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第三季度恢复正常生产、当季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以上且正常纳税的,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实行新开工建设项目奖励,对2023年下半年实现新开工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优化民营企业竣工投产奖励政策,政策支持范围由民营工业企业扩大到各类所有制工业企业,对2023年下半年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新增效益等指标予以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企业“来料转进料”
支持企业改变经营模式提高产值贡献,对实施来料加工转为进料加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支持工业企业产品展销
对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举办新产品发布会、订货会等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企业实际投入的场租费用和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我区有关工业行业协会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的有50家以上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的工业产品展销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给予每场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减轻工业企业租金成本
对2023年下半年新签订合同承租各地国有平台企业空置标准厂房进行生产且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投产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租金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鼓励工业企业数字赋能
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依托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免费为企业开展“一企一档”评估诊断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加快工业项目审查审批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按应批尽批原则,推动项目用地、节能、环评等审批提效增速,除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外,不以“窗口指导”、产能风险预警和产能指标为前置条件,坚决清理和制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自我设限审批行为。推动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在已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落地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依法简化环评审批。优先保障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千企技改”项目和“重大标志性工程”等工业项目用水、用能等指标。对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十四五”新建工业项目能耗强度控制值的非“两高”项目,审批前不再制定具体能耗落实方案。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帮助工业企业降本增效
支持落实能效水平达标企业电费不加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谷段时长设置为连续性8小时,暂停尖峰电价机制,引导工业企业削峰填谷合理安排生产。建立低谷电力消纳合作机制,在低谷电力消纳困难时段,通过需求响应方式吸引工业企业扩大用电量。支持区内高速运营公司与龙头企业合作,双方采取“以量定价”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加大引货入港政策支持,对运往北部湾港的货物和集装箱,给予更大幅度铁路运价降费优惠。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持续组织校企用工对接活动,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区内制造业企业就业。建立健全重点行业政金企合作机制,举办融资困难行业融资对接会。(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广西电网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各市、县(市、区)要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办快享,及时兑付惠企资金,坚决不允许挪用、截留自治区层面拨付资金。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总量控制在2023年工业振兴资金预算内,支持的企业或项目需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无违法违规情况。本政策措施与《关于巩固回升向好势头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2号)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措施执行。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
当前,全区工业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受需求不足、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工业大宗商品价格低位运行,企业经营成本保持高位,利润增速持续回落,汽车、冶金、建材等行业仍然增长低迷。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整体好转。要加大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力度,改善社会预期,增强企业扩大生产、加快投资的信心,抓住关键行业、关键企业和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要加快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部署落实落细,抓好稳工业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突出做好稳增长、扩投资、促就业等工作,确保三季度工业主要指标实现较大幅度回升,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抓监测调度
突出抓好自治区层面重点跟踪服务重点企业监测调度,形成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进度可见、成效明显的问题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滚动推进解决。加强前500家企业监测调度,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排产计划、手持订单、生产设备利用率等先导性指标,帮助企业解决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信心不足等困难,推动实现稳产增产。深化厅处级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选派实体经济服务员,推动实现规上企业服务全覆盖,助企纾困促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紧抓行业恢复
加强重点行业监测调度,推动电子、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纺织服装与皮革、汽车、冶金、石油化工等负增长行业加快扭负为正,保持食品、机械、有色金属、电力、医药良好增长势头,进一步夯实稳增长基础。
电子信息,支持南宁瑞声、北海惠科等重点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动北海惠科邦定生产线将产能利用率由60%提升到80%以上,支持惠科整机生产线导入代工新品牌产品;推动梧州沐邦高科光伏电池项目加快投产,推动北海一道新能源4GW组件项目加快提升产能,三季度贡献产值10亿元以上,全年贡献产值30亿元以上。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三季度电子信息行业产值与上年度同期基本持平。
建材行业,加快提升大藤峡船舶通行效率,畅通水泥等产品销售大湾区市场通道,组织企业有序生产去库存,力争三季度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恢复到70%左右。推动广西云贺降解新材料、武宣柳钢轻烧白云石等重点项目加快建成投产;推动贺州北新建材石膏板等已建成项目尽快达产;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支持建材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与建材企业开展购销对接。
造纸与木材加工,加快推动玖龙广西北海造纸、理文崇左总部经济全产业链基地、广西环江祥盛家居材料年产35万立方米刨花板技改搬迁(环江)等重点项目加快建成投产见效;指导企业抢订单稳排产,鼓励龙头企业提高产能利用率,力争三季度产值与上年度同期持平。
纺织服装与皮革,组织重点纺织服装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参加区外展销会、博览会、品牌展,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指导贵港、玉林、河池等重点地市开展纺织服装企业招工专项活动,推动有订单的纺织服装企业有序生产,提高产能利用率。
汽车行业,加大上汽通用五菱缤果、云朵等新车型推广力度,支持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推出T5EVO马赫版等车型;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大篷车”进农村活动及全区各类汽车展销活动,支持广西汽车拓展区内外市场,力争三季度全区整车排产达到25万辆以上(7月、8月、9月分别为7万辆、8.5万辆、9万辆),其中:上汽通用五菱排产22万辆以上。
冶金行业,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支持梧州、贺州等地区短流程钢铁加快恢复生产,力争三季度产能利用率恢复到行业正常水平;推动梧州翅冀二期项目建设,力争三季度投产,加速实现满产达产;推进广钢3号高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力争早日开工,扩大冶金行业投资。
石油化工,积极协调“两桶油”增加排产计划,三季度力争实现原油加工量超400万吨(其中8月、9月分别为135万吨、137万吨);推动华谊能化、田东锦盛等上半年产值负增长的重点企业在三季度扭负为正;促进华谊二期等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建成投产的项目顺利生产;推动玉林中盛化学年产10万吨保险粉、苏博特新材料年产40万吨工程新材料等项目三季度投产。
食品工业,组织申报特色食品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推动一批特色食品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开展“百县千企万店特色食品行”系列活动,帮助桂酒、桂茶、特色米粉等食品重点企业拓展区内市场;开展“名商进名企”活动,组织区外知名经销商、采购商走进广西知名食品企业开展对接,增加企业采购订单,实现以销促产、产销两旺;加强企业跟踪服务,力争今年新签约的食品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
机械工业,全面组织实施玉柴规模倍增工程和柳工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柳工智能国际工业园项目(一期)、中船广西海上风电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美斯达“灯塔工厂”项目、中车百色风电项目尽快实现全面投产;推进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开展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家)、智能工厂示范企业(6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60家以上)的认定、评审工作。
有色金属行业,加快推动南国铜业二期、南方有色锌冶炼等项目建设,力争三季度投产;推进龙州新翔、广投北海临港、东方希望等氧化铝项目建设,有效拉动有色金属行业投资;推进新疆特变电氧化铝、华锡集团锌铟绿色智能化升级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落地开工建设。
生物医药,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广西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产销对接活动,积极推介区内名优药械产品,帮助企业提升品牌效应,拓展区内外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紧抓项目建设
着力推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下达实施2023年第二批“双百双新”谋划项目和2023年第三批“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计划。推动全区已通过节能审查的“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达产项目加快实施。实施开竣工重点工业项目清单化管理,力争三季度新开工南宁安达新能源20万吨磷酸铁锂、柳州柳东新区思必驰智能制造工厂、桂林三金中药城生产仓贮及配套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北海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一期)、梧州永达绿色轻工年产200万吨1780mm高端制品前端生产线(一期)等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紧抓园区建设
深入推进重点产业园区“115”工程。三季度,加快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133个园区专项债支持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其中:三季度力争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加快园区专项债发行,力争三季度完成60亿园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和发行。加快推进“十有”园区建设,完成第一批“十有”园区认定工作,提升园区产城融合水平。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专项债券安排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紧抓产业承接
巩固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广西)成果,对在新能源汽车与机械装备、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轨道交通、石化建材等领域承接的重点项目,建立跟踪服务机制,以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为编制一项目一方案,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力争推动一批项目在三季度开工建设。聚焦汽车、机械装备、高端金属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赴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开展“制造强桂”招商、区域协作招商、外资招商、厅市联合招商等系列专题招商推介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紧抓科技创新
编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企业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加快建设高水平制造业创新平台,培育认定一批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认定一批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举办30场次以上百场路演系列活动。出台支持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提升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R&D研发投入专题调研,摸清重点企业、中小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针对性指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解决研发政策落实、研发费用统计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紧抓市场开拓
支持企业走出去抢订单,持续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开展“广西好品·桂在制造”工业品促销活动,支持扩大广西制造产品销售。举办2023年广西桂酒飘香活动、2023年全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广西站)启动会暨广西绿色建材产品展销会、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产销对接活动。支持企业走出去抢订单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重点国际性展会和推介会,支持扩大广西制造产品销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紧抓企业培育
持续推进强龙头壮产业行动,评选认定一批工业龙头企业、链主型龙头企业。积极培育自治区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强化临规企业帮扶,加强新建投产企业上规指导,力争三季度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以上,其中8月、9月分别新增规上企业50家、60家。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推动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深入合作,支持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紧抓政策兑现
推动优惠政策尽快落地、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建立惠企资金拨付进度通报机制,构建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和“一竿子插到底”资金监管机制,着力整治截留挪用惠企资金等行为。优化政策申报流程,在政务中心开设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采取“免申即享”直达快兑方式,促进政策兑现提速增效。(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紧抓要素保障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用地用林、融资、用工等要素供给,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量。强化用地用林保障,围绕三季度计划开工项目,制定重大项目用地用林清单,推动相关手续加快办理。强化投融资保障,面向工业企业、重点项目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强化中小企业政府融资担保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一批适合工业企业的融资服务方式。强化用工保障,持续开展校企用工对接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推进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精准穿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以雷厉风行的力度换来经济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彰显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工作成效,推动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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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代)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改善社会预期,增强企业扩大生产、加快投资的信心,加快推动工业经济整体好转,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鼓励工业企业在守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提高生产设备利用率、增加用工等方式扩大生产。对产值排全区前500名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广西工业龙头企业、链主型龙头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单项冠军企业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增产的,按照《关于巩固回升向好势头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2号)予以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和政策解读单位,下同)
二、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入统
建立临规企业培育清单,统一纳入各级实体经济调研服务范围。对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上规入统且当季工业总产值净增量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投产工业企业,按其当季工业总产值净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停产企业复产增产
对2023年上半年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第三季度恢复正常生产、当季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以上且正常纳税的,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实行新开工建设项目奖励,对2023年下半年实现新开工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优化民营企业竣工投产奖励政策,政策支持范围由民营工业企业扩大到各类所有制工业企业,对2023年下半年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新增效益等指标予以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企业“来料转进料”
支持企业改变经营模式提高产值贡献,对实施来料加工转为进料加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支持工业企业产品展销
对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举办新产品发布会、订货会等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企业实际投入的场租费用和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我区有关工业行业协会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的有50家以上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的工业产品展销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给予每场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减轻工业企业租金成本
对2023年下半年新签订合同承租各地国有平台企业空置标准厂房进行生产且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投产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租金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鼓励工业企业数字赋能
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依托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免费为企业开展“一企一档”评估诊断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加快工业项目审查审批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按应批尽批原则,推动项目用地、节能、环评等审批提效增速,除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外,不以“窗口指导”、产能风险预警和产能指标为前置条件,坚决清理和制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自我设限审批行为。推动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在已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落地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依法简化环评审批。优先保障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千企技改”项目和“重大标志性工程”等工业项目用水、用能等指标。对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十四五”新建工业项目能耗强度控制值的非“两高”项目,审批前不再制定具体能耗落实方案。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帮助工业企业降本增效
支持落实能效水平达标企业电费不加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谷段时长设置为连续性8小时,暂停尖峰电价机制,引导工业企业削峰填谷合理安排生产。建立低谷电力消纳合作机制,在低谷电力消纳困难时段,通过需求响应方式吸引工业企业扩大用电量。支持区内高速运营公司与龙头企业合作,双方采取“以量定价”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加大引货入港政策支持,对运往北部湾港的货物和集装箱,给予更大幅度铁路运价降费优惠。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持续组织校企用工对接活动,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区内制造业企业就业。建立健全重点行业政金企合作机制,举办融资困难行业融资对接会。(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广西电网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各市、县(市、区)要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办快享,及时兑付惠企资金,坚决不允许挪用、截留自治区层面拨付资金。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总量控制在2023年工业振兴资金预算内,支持的企业或项目需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无违法违规情况。本政策措施与《关于巩固回升向好势头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2号)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措施执行。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
当前,全区工业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受需求不足、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工业大宗商品价格低位运行,企业经营成本保持高位,利润增速持续回落,汽车、冶金、建材等行业仍然增长低迷。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整体好转。要加大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力度,改善社会预期,增强企业扩大生产、加快投资的信心,抓住关键行业、关键企业和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要加快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部署落实落细,抓好稳工业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突出做好稳增长、扩投资、促就业等工作,确保三季度工业主要指标实现较大幅度回升,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抓监测调度
突出抓好自治区层面重点跟踪服务重点企业监测调度,形成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进度可见、成效明显的问题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滚动推进解决。加强前500家企业监测调度,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排产计划、手持订单、生产设备利用率等先导性指标,帮助企业解决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信心不足等困难,推动实现稳产增产。深化厅处级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选派实体经济服务员,推动实现规上企业服务全覆盖,助企纾困促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紧抓行业恢复
加强重点行业监测调度,推动电子、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纺织服装与皮革、汽车、冶金、石油化工等负增长行业加快扭负为正,保持食品、机械、有色金属、电力、医药良好增长势头,进一步夯实稳增长基础。
电子信息,支持南宁瑞声、北海惠科等重点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动北海惠科邦定生产线将产能利用率由60%提升到80%以上,支持惠科整机生产线导入代工新品牌产品;推动梧州沐邦高科光伏电池项目加快投产,推动北海一道新能源4GW组件项目加快提升产能,三季度贡献产值10亿元以上,全年贡献产值30亿元以上。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三季度电子信息行业产值与上年度同期基本持平。
建材行业,加快提升大藤峡船舶通行效率,畅通水泥等产品销售大湾区市场通道,组织企业有序生产去库存,力争三季度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恢复到70%左右。推动广西云贺降解新材料、武宣柳钢轻烧白云石等重点项目加快建成投产;推动贺州北新建材石膏板等已建成项目尽快达产;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支持建材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与建材企业开展购销对接。
造纸与木材加工,加快推动玖龙广西北海造纸、理文崇左总部经济全产业链基地、广西环江祥盛家居材料年产35万立方米刨花板技改搬迁(环江)等重点项目加快建成投产见效;指导企业抢订单稳排产,鼓励龙头企业提高产能利用率,力争三季度产值与上年度同期持平。
纺织服装与皮革,组织重点纺织服装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参加区外展销会、博览会、品牌展,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指导贵港、玉林、河池等重点地市开展纺织服装企业招工专项活动,推动有订单的纺织服装企业有序生产,提高产能利用率。
汽车行业,加大上汽通用五菱缤果、云朵等新车型推广力度,支持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推出T5EVO马赫版等车型;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大篷车”进农村活动及全区各类汽车展销活动,支持广西汽车拓展区内外市场,力争三季度全区整车排产达到25万辆以上(7月、8月、9月分别为7万辆、8.5万辆、9万辆),其中:上汽通用五菱排产22万辆以上。
冶金行业,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支持梧州、贺州等地区短流程钢铁加快恢复生产,力争三季度产能利用率恢复到行业正常水平;推动梧州翅冀二期项目建设,力争三季度投产,加速实现满产达产;推进广钢3号高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力争早日开工,扩大冶金行业投资。
石油化工,积极协调“两桶油”增加排产计划,三季度力争实现原油加工量超400万吨(其中8月、9月分别为135万吨、137万吨);推动华谊能化、田东锦盛等上半年产值负增长的重点企业在三季度扭负为正;促进华谊二期等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建成投产的项目顺利生产;推动玉林中盛化学年产10万吨保险粉、苏博特新材料年产40万吨工程新材料等项目三季度投产。
食品工业,组织申报特色食品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推动一批特色食品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开展“百县千企万店特色食品行”系列活动,帮助桂酒、桂茶、特色米粉等食品重点企业拓展区内市场;开展“名商进名企”活动,组织区外知名经销商、采购商走进广西知名食品企业开展对接,增加企业采购订单,实现以销促产、产销两旺;加强企业跟踪服务,力争今年新签约的食品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
机械工业,全面组织实施玉柴规模倍增工程和柳工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柳工智能国际工业园项目(一期)、中船广西海上风电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美斯达“灯塔工厂”项目、中车百色风电项目尽快实现全面投产;推进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开展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家)、智能工厂示范企业(6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60家以上)的认定、评审工作。
有色金属行业,加快推动南国铜业二期、南方有色锌冶炼等项目建设,力争三季度投产;推进龙州新翔、广投北海临港、东方希望等氧化铝项目建设,有效拉动有色金属行业投资;推进新疆特变电氧化铝、华锡集团锌铟绿色智能化升级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落地开工建设。
生物医药,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广西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产销对接活动,积极推介区内名优药械产品,帮助企业提升品牌效应,拓展区内外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紧抓项目建设
着力推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下达实施2023年第二批“双百双新”谋划项目和2023年第三批“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计划。推动全区已通过节能审查的“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达产项目加快实施。实施开竣工重点工业项目清单化管理,力争三季度新开工南宁安达新能源20万吨磷酸铁锂、柳州柳东新区思必驰智能制造工厂、桂林三金中药城生产仓贮及配套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北海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一期)、梧州永达绿色轻工年产200万吨1780mm高端制品前端生产线(一期)等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紧抓园区建设
深入推进重点产业园区“115”工程。三季度,加快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133个园区专项债支持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其中:三季度力争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加快园区专项债发行,力争三季度完成60亿园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和发行。加快推进“十有”园区建设,完成第一批“十有”园区认定工作,提升园区产城融合水平。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专项债券安排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紧抓产业承接
巩固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广西)成果,对在新能源汽车与机械装备、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轨道交通、石化建材等领域承接的重点项目,建立跟踪服务机制,以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为编制一项目一方案,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力争推动一批项目在三季度开工建设。聚焦汽车、机械装备、高端金属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赴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开展“制造强桂”招商、区域协作招商、外资招商、厅市联合招商等系列专题招商推介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紧抓科技创新
编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企业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加快建设高水平制造业创新平台,培育认定一批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认定一批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举办30场次以上百场路演系列活动。出台支持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提升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R&D研发投入专题调研,摸清重点企业、中小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针对性指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解决研发政策落实、研发费用统计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紧抓市场开拓
支持企业走出去抢订单,持续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开展“广西好品·桂在制造”工业品促销活动,支持扩大广西制造产品销售。举办2023年广西桂酒飘香活动、2023年全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广西站)启动会暨广西绿色建材产品展销会、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产销对接活动。支持企业走出去抢订单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重点国际性展会和推介会,支持扩大广西制造产品销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紧抓企业培育
持续推进强龙头壮产业行动,评选认定一批工业龙头企业、链主型龙头企业。积极培育自治区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强化临规企业帮扶,加强新建投产企业上规指导,力争三季度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以上,其中8月、9月分别新增规上企业50家、60家。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推动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深入合作,支持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紧抓政策兑现
推动优惠政策尽快落地、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建立惠企资金拨付进度通报机制,构建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和“一竿子插到底”资金监管机制,着力整治截留挪用惠企资金等行为。优化政策申报流程,在政务中心开设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采取“免申即享”直达快兑方式,促进政策兑现提速增效。(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紧抓要素保障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用地用林、融资、用工等要素供给,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量。强化用地用林保障,围绕三季度计划开工项目,制定重大项目用地用林清单,推动相关手续加快办理。强化投融资保障,面向工业企业、重点项目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强化中小企业政府融资担保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一批适合工业企业的融资服务方式。强化用工保障,持续开展校企用工对接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推进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精准穿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以雷厉风行的力度换来经济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彰显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工作成效,推动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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