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行为,有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在全县范围开展保健食品专柜(专区)规范提升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重点名录。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再次进行调研摸底,重点摸清药店、母婴店、大型商超等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的底数,建立重点名录,为开展提升行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二是专项检查,做到心中有数。部署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查看保健食品专区专柜设置情况,避免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以及药品混放;查看专区专柜旁是否设有消费提示用语,严防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三是指导规范,统一标牌标识。针对保健食品专柜(专区)的设立以及消费提示语的规范,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设立提示牌,醒目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要求销售保健食品在店内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
截至目前,已建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重点名录249家,完成226个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专区(专柜)设置工作。下一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广、完善该项工作,积极创建示范,树立典型,在全面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基础上,在重点名录中选取部分对象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使规范经营蔚然成风,正面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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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行为,有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在全县范围开展保健食品专柜(专区)规范提升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重点名录。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再次进行调研摸底,重点摸清药店、母婴店、大型商超等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的底数,建立重点名录,为开展提升行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二是专项检查,做到心中有数。部署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查看保健食品专区专柜设置情况,避免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以及药品混放;查看专区专柜旁是否设有消费提示用语,严防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三是指导规范,统一标牌标识。针对保健食品专柜(专区)的设立以及消费提示语的规范,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设立提示牌,醒目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要求销售保健食品在店内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
截至目前,已建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重点名录249家,完成226个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专区(专柜)设置工作。下一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广、完善该项工作,积极创建示范,树立典型,在全面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基础上,在重点名录中选取部分对象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使规范经营蔚然成风,正面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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