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镇政发〔2023〕4号关于印发《鹿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17:05
来源:鹿寨县鹿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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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居)委
    现将《鹿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

                   2023324

鹿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国家防办《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二、鹿寨镇防汛基本情况

鹿寨镇是鹿寨县城所在地,全镇辖17个村民委、7个社区1个县农场145个自然屯,总人口177340人,辖区内有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13座,总库容926.5万立方米,山塘36座。镇境内以洛清江为主流,支河有石榴河,洛清江沿岸5公里内有新村、波井、窑上、交通、城北思义、鹿化、思贤、新胜、俄洲等10个村民委(社区),人口58853人。石榴河沿岸5公里内大良、龙田、角塘、俄洲4个村民委人口19784人。石榴河于俄洲村民委俄洲屯汇入洛清江,总体观看我镇地理环境,两条河流围绕县城而过,流经我镇大部分的村屯。洛清江水源地位于桂林地区龙胜县,河道长、集雨面积宽,每遇洪水的侵袭,河水急速上升,易造成我镇的洪涝灾害,因此,我镇的防洪抢险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三、工作目标

确保洛清江、石榴河、水城河沿岸村庄、易发生山洪地区、低洼易涝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水库下游的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到标准洪水水库不垮坝,超标准洪水经过全力抢险,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四、防范重点

(一)洛清江、石榴河、水城河沿岸村庄、易发生山洪地区、低洼易涝地带及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小型水库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组成如下:

  挥:廖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陶海阳    镇人大主席

长:韦丽秀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

陈俊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韦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白明均    镇党委委员、城南部长

             苏慧玲    镇党委组织委员
         蓝干程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善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国庆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宗军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罗荣军    镇民政办副主任

韦太龙    镇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陶珍凤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周龙    镇财政所所长

邓永忠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潘国富    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雷振兴    城南派出所所长

    城北派出所所长

邓巧珍    镇卫生院院长

张格珊    城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廖建琼    城北社区居委会主任

冼丹丹    城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城中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永贵    社区居委会龙坪主任

张南昌    鹿化社区居委会主任

   政通社区居委会主任

韦献明    交通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忠福    思义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乾豪    大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唐玉华    思洛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孟德    窑上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丽花    波井村民委员会主任

莫国彪    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祯利    大良村民委员会主任

刘家春    龙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戴平强    角塘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道革    思贤村民委员会主任

莫春勇    新胜村民委员会主任

胡耐望    俄洲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景祯    石路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明飞    独羊村民委员会主任

周仁廷    大河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超成    村民委员会武装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善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邓永忠、张宗军兼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值班电话:6823775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全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全镇应急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理工作。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镇防汛办日常事务;负责车辆调度;负责灾情的汇总上报;负责救灾抢险的宣传报道。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集中、培训抗洪抢险队伍;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负责与上级人武部及当地驻军联系支援防灾救灾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负责灾区及灾民的生产、生活救灾、救济工作;在抢险期间,负责指挥部及抢险人员后勤保障工作;配合镇党政办公室做好防汛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起草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日常排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负责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协助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防汛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雨情、水情、灾情的监测和报告;负责镇境内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检查、调度运行、防洪抢险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修复;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设备及油电方案;协助处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汇报及资料归档;负责组织、指导洪涝灾害的生产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并上报指挥部;做好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灾后生产自救与技术指导,协调种子的储备与调运。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防汛救灾资金调度;协同镇财务室做好抗洪抢险物资的采购、储备、调度工作。

镇城南、城北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抢险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汛抢险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制订防汛医疗救护工作预案,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及时安置、救护伤员。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做好救灾药品的储备,负责抗洪抢险时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区卫生防疫等方面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制订本村(社区)群众转移方案,落实转移地点,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负责灾情的调查核实和救灾救济物资的发放。

(四)各应急小组职责

1.转移安置组:负责将受灾群众撤离运送至安置点并进行妥善安置。

2.抢险救援组:负责全镇各类突发性险情的抢险救援行动。

3.后勤保障组:负责防汛车辆的调度安排,抢修道路,抢险现场、安置点人员的饮食、住宿等事项,财政所负责有关经费的保障

4.卫生防疫组:负责各安置点转移人员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对伤病员进行现场急救。

六、预案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特大洪灾,导致河水暴涨及小型水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该预案启动。
   (二)预案启动程序

预案启动时,由镇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命令,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络各应急小组负责人,各应急小组按照各自职责,立即组织人员奔赴救援岗位,同时,办公室在请示总指挥后决定是否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1.Ⅰ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红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

A、洛清江对亭水位预报达到88.00米;

B、鹿寨水文站水位预报达到93.00米;

C、石榴河四排水位预报达到140.8米。

D、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启动命令。

2Ⅰ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库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

2.Ⅱ级(重大)应急响应(橙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A、洛清江对亭水位预报达到86.80米;

B、鹿寨水文站水位预报达到92.00米;

C、石榴河四排水位预报达到139.8米;

D、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E、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启动命令。

2II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Ⅲ级(较大)应急响应(黄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A、洛清江对亭水位预报达到84.7米;

B、鹿寨水文站水位预报达到90.00米;

C、石榴河四排水位预报达到138.8米。

D、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E、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启动命令。

2Ⅲ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4.Ⅳ级(一般)应急响应(蓝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A、洛清江对亭水位预报达到81.7米;

B、鹿寨水文站水位预报达到88.00米;

C、石榴河四排水位预报达到137.8米。

D、水库出现险情;

E、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启动命令。

2Ⅳ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

(四)抢险救灾

1.出现洪水灾害或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村(社区)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调集力量,组织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处置洪水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五)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洪水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实际情况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当发生大洪灾时,除了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外,还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中的骨干力量,组成强大的抗洪抢险队伍,动员令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

(七)应急结束

当江河水位回落到警戒水位线以下,水库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线以下,或防洪工程设施重大险情已排除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宣布或根据上级的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镇党政办公室                           20233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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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镇政发〔2023〕4号关于印发《鹿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17:05 来源:鹿寨县鹿寨镇

鹿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居)委
    现将《鹿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

                   2023324

鹿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国家防办《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二、鹿寨镇防汛基本情况

鹿寨镇是鹿寨县城所在地,全镇辖17个村民委、7个社区1个县农场145个自然屯,总人口177340人,辖区内有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13座,总库容926.5万立方米,山塘36座。镇境内以洛清江为主流,支河有石榴河,洛清江沿岸5公里内有新村、波井、窑上、交通、城北思义、鹿化、思贤、新胜、俄洲等10个村民委(社区),人口58853人。石榴河沿岸5公里内大良、龙田、角塘、俄洲4个村民委人口19784人。石榴河于俄洲村民委俄洲屯汇入洛清江,总体观看我镇地理环境,两条河流围绕县城而过,流经我镇大部分的村屯。洛清江水源地位于桂林地区龙胜县,河道长、集雨面积宽,每遇洪水的侵袭,河水急速上升,易造成我镇的洪涝灾害,因此,我镇的防洪抢险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三、工作目标

确保洛清江、石榴河、水城河沿岸村庄、易发生山洪地区、低洼易涝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水库下游的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到标准洪水水库不垮坝,超标准洪水经过全力抢险,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四、防范重点

(一)洛清江、石榴河、水城河沿岸村庄、易发生山洪地区、低洼易涝地带及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小型水库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组成如下:

  挥:廖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陶海阳    镇人大主席

长:韦丽秀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

陈俊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韦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白明均    镇党委委员、城南部长

             苏慧玲    镇党委组织委员
         蓝干程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善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国庆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宗军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罗荣军    镇民政办副主任

韦太龙    镇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陶珍凤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周龙    镇财政所所长

邓永忠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潘国富    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雷振兴    城南派出所所长

    城北派出所所长

邓巧珍    镇卫生院院长

张格珊    城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廖建琼    城北社区居委会主任

冼丹丹    城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城中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永贵    社区居委会龙坪主任

张南昌    鹿化社区居委会主任

   政通社区居委会主任

韦献明    交通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忠福    思义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乾豪    大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唐玉华    思洛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孟德    窑上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丽花    波井村民委员会主任

莫国彪    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祯利    大良村民委员会主任

刘家春    龙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戴平强    角塘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道革    思贤村民委员会主任

莫春勇    新胜村民委员会主任

胡耐望    俄洲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景祯    石路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明飞    独羊村民委员会主任

周仁廷    大河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超成    村民委员会武装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善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邓永忠、张宗军兼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值班电话:6823775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全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全镇应急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理工作。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镇防汛办日常事务;负责车辆调度;负责灾情的汇总上报;负责救灾抢险的宣传报道。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集中、培训抗洪抢险队伍;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负责与上级人武部及当地驻军联系支援防灾救灾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负责灾区及灾民的生产、生活救灾、救济工作;在抢险期间,负责指挥部及抢险人员后勤保障工作;配合镇党政办公室做好防汛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起草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日常排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负责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协助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防汛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雨情、水情、灾情的监测和报告;负责镇境内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检查、调度运行、防洪抢险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修复;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设备及油电方案;协助处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汇报及资料归档;负责组织、指导洪涝灾害的生产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并上报指挥部;做好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灾后生产自救与技术指导,协调种子的储备与调运。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防汛救灾资金调度;协同镇财务室做好抗洪抢险物资的采购、储备、调度工作。

镇城南、城北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抢险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汛抢险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制订防汛医疗救护工作预案,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及时安置、救护伤员。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做好救灾药品的储备,负责抗洪抢险时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区卫生防疫等方面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制订本村(社区)群众转移方案,落实转移地点,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负责灾情的调查核实和救灾救济物资的发放。

(四)各应急小组职责

1.转移安置组:负责将受灾群众撤离运送至安置点并进行妥善安置。

2.抢险救援组:负责全镇各类突发性险情的抢险救援行动。

3.后勤保障组:负责防汛车辆的调度安排,抢修道路,抢险现场、安置点人员的饮食、住宿等事项,财政所负责有关经费的保障

4.卫生防疫组:负责各安置点转移人员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对伤病员进行现场急救。

六、预案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特大洪灾,导致河水暴涨及小型水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该预案启动。
   (二)预案启动程序

预案启动时,由镇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命令,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络各应急小组负责人,各应急小组按照各自职责,立即组织人员奔赴救援岗位,同时,办公室在请示总指挥后决定是否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1.Ⅰ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红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

A、洛清江对亭水位预报达到88.00米;

B、鹿寨水文站水位预报达到93.00米;

C、石榴河四排水位预报达到140.8米。

D、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启动命令。

2Ⅰ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库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

2.Ⅱ级(重大)应急响应(橙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A、洛清江对亭水位预报达到86.80米;

B、鹿寨水文站水位预报达到92.00米;

C、石榴河四排水位预报达到139.8米;

D、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E、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启动命令。

2II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Ⅲ级(较大)应急响应(黄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A、洛清江对亭水位预报达到84.7米;

B、鹿寨水文站水位预报达到90.00米;

C、石榴河四排水位预报达到138.8米。

D、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E、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启动命令。

2Ⅲ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4.Ⅳ级(一般)应急响应(蓝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A、洛清江对亭水位预报达到81.7米;

B、鹿寨水文站水位预报达到88.00米;

C、石榴河四排水位预报达到137.8米。

D、水库出现险情;

E、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启动命令。

2Ⅳ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

(四)抢险救灾

1.出现洪水灾害或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村(社区)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调集力量,组织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处置洪水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五)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洪水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实际情况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当发生大洪灾时,除了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外,还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中的骨干力量,组成强大的抗洪抢险队伍,动员令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

(七)应急结束

当江河水位回落到警戒水位线以下,水库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线以下,或防洪工程设施重大险情已排除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宣布或根据上级的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镇党政办公室                           20233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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