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字〔2024〕3 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08:2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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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

现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各项措施,及时、有效地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统一部署,强化措施,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坚持预防为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准备充分,预防为主原则

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可能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情况要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投入到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中。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防汛工作。

(三)依法应对,科学施策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鹿寨县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规范防范应对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科学组织实施防范应对工作。

(四)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原则

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在接到有关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后,及时报告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

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可春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陶倩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立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琦军  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胡  晓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孟先明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梁创业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组      员:欧邦强  办公室主任

韦守锋  纪检监察室主任

谭东梅  人事股股长

韦陶娟  计财股股长

甘  涟  产业扶贫和信息项目股副股长

(主持全面工作)

罗光华  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股长

罗春华  县农业生态保护站副站长

韦璐如  县农业推广站站长

李月圆  县蚕业研究所所长

彭  云  县水果站负责人

温正乐  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余  信  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韦玉庆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贝丽华  农机推广站站长

覃鹿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覃  颖  质量安全与法规股/执法股股长

何超华  经管站站长

吴  华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潘树国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钟佩武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欧邦强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冯文华担任,办公室电话0772-6865128。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下达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指令。

(二)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

为更好地做好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对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成员单位进行合理配置,结合工作实际,设立综合协调组、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组、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组、农资和农产品安全监管组。各小组根据灾情,负责开展好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陶倩文 

副组长:沈琦军

组  员:欧邦强、谭东梅、韦陶娟、甘涟

由办公室全体成员组成,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制定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计划;收集、汇总和发布相关信息;向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传达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工作指示,通报工作动态;加强前、后方的协调联系,做好应急值守安排、救灾物资准备、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以及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组:

组  长:李建波

副组长:梁创业

组  员:吴 华、潘树国、钟佩武、罗光华、何超华、覃启优、

张仲智、经孝红、徐新建、黄榕青、覃广汉、

覃  俊、韦  辉、沈世仁、陈继宇、谭  钦、李  杰

主要负责根据县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和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参加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帮助受灾的农户抢收农作物,转移畜禽水产品等,以及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组:

(1)种植业指导小组:

组  长:李建波 

副组长:韦璐如

组  员:李月圆、彭 云、罗春华

(2)养殖业指导小组:

    组  长:李建波  

    副组长:温正乐 

组  员:韦玉庆、余  信、贝丽华

主要负责农业灾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统计及报送工作,为灾后恢复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开展灾后恢复生产指导,为受灾农民群众提供灾后农作物生产和渔牧养殖的技术指导服务,以及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

组  长:谭立峰   

副组长:胡  晓

组  员:吴  华、潘树国、钟佩武、覃鹿峰

主要负责灾后农资市场执法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及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灾后供应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四、启动预案

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要随时掌握灾情动态,靠前指挥,当灾情发生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并根据县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适时启动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达指令,部署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调动一切力量投入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中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主体责任,加强各负责领域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全局干部职工灾情面前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科学抢险。想方设法把灾情给农业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灾情排查和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开展灾情排查,发现灾情及时上报,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到位。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灾情信息、防范应对政令上传下达到位。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值班电话:0772-6812167。

(三)加强气象信息预报和灾情信息上报。积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及时将灾害性天气,特别是极端恶劣气象信息告知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户和专业大户以及广大农民群众,提前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了解各领域受灾信息情况并如实上报。

(四)加强应急救灾物质储备和管理。设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根据行业特点,及时采购和补充应急救灾所需物资。应急救灾物资实行专人专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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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农字〔2024〕3 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08:2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

现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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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各项措施,及时、有效地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统一部署,强化措施,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坚持预防为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准备充分,预防为主原则

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可能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情况要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投入到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中。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防汛工作。

(三)依法应对,科学施策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鹿寨县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规范防范应对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科学组织实施防范应对工作。

(四)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原则

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在接到有关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后,及时报告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

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可春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陶倩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立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琦军  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胡  晓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孟先明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梁创业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组      员:欧邦强  办公室主任

韦守锋  纪检监察室主任

谭东梅  人事股股长

韦陶娟  计财股股长

甘  涟  产业扶贫和信息项目股副股长

(主持全面工作)

罗光华  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股长

罗春华  县农业生态保护站副站长

韦璐如  县农业推广站站长

李月圆  县蚕业研究所所长

彭  云  县水果站负责人

温正乐  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余  信  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韦玉庆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贝丽华  农机推广站站长

覃鹿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覃  颖  质量安全与法规股/执法股股长

何超华  经管站站长

吴  华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潘树国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钟佩武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欧邦强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冯文华担任,办公室电话0772-6865128。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下达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指令。

(二)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

为更好地做好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对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成员单位进行合理配置,结合工作实际,设立综合协调组、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组、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组、农资和农产品安全监管组。各小组根据灾情,负责开展好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陶倩文 

副组长:沈琦军

组  员:欧邦强、谭东梅、韦陶娟、甘涟

由办公室全体成员组成,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制定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计划;收集、汇总和发布相关信息;向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传达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工作指示,通报工作动态;加强前、后方的协调联系,做好应急值守安排、救灾物资准备、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以及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组:

组  长:李建波

副组长:梁创业

组  员:吴 华、潘树国、钟佩武、罗光华、何超华、覃启优、

张仲智、经孝红、徐新建、黄榕青、覃广汉、

覃  俊、韦  辉、沈世仁、陈继宇、谭  钦、李  杰

主要负责根据县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和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参加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帮助受灾的农户抢收农作物,转移畜禽水产品等,以及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组:

(1)种植业指导小组:

组  长:李建波 

副组长:韦璐如

组  员:李月圆、彭 云、罗春华

(2)养殖业指导小组:

    组  长:李建波  

    副组长:温正乐 

组  员:韦玉庆、余  信、贝丽华

主要负责农业灾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统计及报送工作,为灾后恢复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开展灾后恢复生产指导,为受灾农民群众提供灾后农作物生产和渔牧养殖的技术指导服务,以及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

组  长:谭立峰   

副组长:胡  晓

组  员:吴  华、潘树国、钟佩武、覃鹿峰

主要负责灾后农资市场执法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及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灾后供应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四、启动预案

局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要随时掌握灾情动态,靠前指挥,当灾情发生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并根据县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适时启动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达指令,部署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调动一切力量投入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中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主体责任,加强各负责领域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全局干部职工灾情面前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科学抢险。想方设法把灾情给农业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灾情排查和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开展灾情排查,发现灾情及时上报,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到位。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灾情信息、防范应对政令上传下达到位。防范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值班电话:0772-6812167。

(三)加强气象信息预报和灾情信息上报。积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及时将灾害性天气,特别是极端恶劣气象信息告知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户和专业大户以及广大农民群众,提前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了解各领域受灾信息情况并如实上报。

(四)加强应急救灾物质储备和管理。设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根据行业特点,及时采购和补充应急救灾所需物资。应急救灾物资实行专人专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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