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镇政发〔2024〕3号
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县中渡镇2024年供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中渡镇2024年供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中渡镇2024年供水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镇2024年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水资源短缺造成的损失,现结合当前我镇水源情况和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二)编制原则: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遵循先要有水用、然后尽可能保证有足量水用、再保证尽一切可能有干净、卫生自来水用的原则,全力保障我镇集中供水和农村分散供水的正常用水秩序。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或极端天气导致我镇集中供水工程或农村居民集居区由于水资源短缺影响我镇供水安全时的应急处理。
(四)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镇供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中渡镇应急中心主任、中渡镇派出所主任、中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中渡镇卫生院院长、中渡镇财政所所长、中渡镇供电公司领导,以及中渡镇各村委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驻在镇党政办内,办公室主任由李栋华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供水应急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指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供水情况,针对我镇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水源的蓄水量和降雨量情况变化及时协调取水和供水水量。各村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副支书任副组长,负责妥善处理本辖区范围内的用水纠纷,及时制止污染、浪费塘、库、堰等工程蓄水放水打鱼等行为,做好冬春水源蓄水工作,千方百计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用水秩序。
(二)相关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做好供水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置,协调做好供水应急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汇报和救援等工作。
2.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负责协调和督促供水安全隐患的处理,核定重点单位供水调度方案,根据镇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供水应急公告,做好我镇的用水调度和水资源分配计划等工作。
3.中渡镇派出所 负责维护供水应急抢险事故中现场秩序,维护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源的保护和水厂正常生产秩序,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缺水地区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4.镇应急中心 负责做好供水应急事件中送水车辆的送水、放水、现场人员秩序的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因水质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人员抢救和现场秩序保障。
5.卫生院 负责加强对本镇饮水水源、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和广大农村分散供水水质的监测,对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水质污染事件及时给予制止、报告和协助处理,负责对水质问题引发的饮水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救护车辆进行抢救和运送。
6.镇宣传办 负责做好辖区内居民对取水水源的保护,加强对减少水资源污染的宣传工作,以及对用水户进行节约用水的宣传动员。
7.镇财政所 负责应急供水的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8.中渡水厂 负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修管护 负责加强对水源水的协助保护巡查工作 负责严格按规范进行标准化消毒、制水并做好各类制水设施内清洗、消毒记录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每半月或一月一次的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根据镇供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采取其它供水应急措施。同时负责应急区间对所有取水、供水管网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保障物资充足保证供水正常。
9.镇党政办 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协助做好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
10.领导小组其他成员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韦胜勇、副主任覃光毅在保证人畜饮水的前提下,科学做好农业用水计划,协助管好塘、库、堰等工程蓄水,及时制止污染、浪费工程蓄水放水打鱼等行为,司法所付英明负责化解本镇范围内的用水纠纷及开展减少水资源污染和节约用水的宣传。
11.镇纪委 对以上供水应急成员单位和人员的工作履职进行全程监督,对日常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失职、渎职行为立即纠正和依律处置。
三、运行机制
在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行,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对于镇集中供水驻镇水利人员、卫生院和村建中心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当地取水源水位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天气变化等情况,并按规定要求邀请相关部门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汇报。
(二)报告制度
1.总体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遭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件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2.情况报告
对各类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报告主要内容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需在一小时内报送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发布
1.当全镇水资源缺乏,需提前一个月采取应急措施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预警预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解决各类水资源缺乏补充问题,并向县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2.当各集中供水工程因水质问题出现群体性安全事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发布并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
五、应急处置
(一)水资源短缺应急处置
1.切实狠抓节约用水。基于今明两年供水形势的日益严峻,需进一步加大节水力度,一是实行定时供水;二是加强管网维护,减少管网漏失;三是适当限制非生活用水,对用水大户削减用水指标;四是减少社区公共卫生用水,改用其他方式取水代替;五是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当水源紧缺时,暂不安排农业灌溉用水;六是从严控制商铺及娱乐行业用水,停止自来水供应洗车场等经营项目的供水。
2.应急供水保障顺序:首先保居民生活用水,然后保学校、 医院和政府党政机关用水,最后供应工业、建筑业用水和其它用水。
3.供水应急措施。为保障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用水保障,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积极再寻找后备水源,根据各水源蓄水量做好方案编制和投资预算的计划编制,并相应调配日供水量。
(1)加强节水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及导向作用,促进用水居民和农村村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良好的节约用水氛围。
(2)维护用水秩序。
①加强与区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环境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应急供水期间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取水行为。
②随着各取水源蓄水量的不断减少,用水矛盾日趋突出,驻镇民警和警务室要积极维护缺水地区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阻挠供水应急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节假日,通过政策咨询、发放倡议书、图片展览、散发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节水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宣传。通过张贴布告、办板报等形式,宣传节水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同时宣传节水新举措、新成效、新变化,为全镇营造出良好的节水舆论环境。
(二)水质标准降低应急处置
1.水厂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要求,定期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常规指标送检,杜绝不合格水出厂。当水质标准降低,需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县卫生疾控中心的监测下确保水质达标。
2.村建中心和供水管理单位应密切关注取水源的水质变化,加强水质检测,对质量较差水源及时送检,防止继续变差至不能取用,对检测结果及时向当地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相关检测信息,确保取水源供水水质安全。
(三)农村分散式供水应急处臵
根据全镇水源缺水情况,一是由镇政府联系相关部门及该片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急中心,组织消防车、洒水车等机动车辆进行送水;二是自行组织当地群众用摩托车驮水送水;三是鼓励当地群众打水井或修水窖,发动群众到周边自行找水。
六、奖惩
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由镇纪委负责查明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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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镇政发〔2024〕3号
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县中渡镇2024年供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中渡镇2024年供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中渡镇2024年供水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镇2024年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水资源短缺造成的损失,现结合当前我镇水源情况和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二)编制原则: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遵循先要有水用、然后尽可能保证有足量水用、再保证尽一切可能有干净、卫生自来水用的原则,全力保障我镇集中供水和农村分散供水的正常用水秩序。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或极端天气导致我镇集中供水工程或农村居民集居区由于水资源短缺影响我镇供水安全时的应急处理。
(四)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镇供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中渡镇应急中心主任、中渡镇派出所主任、中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中渡镇卫生院院长、中渡镇财政所所长、中渡镇供电公司领导,以及中渡镇各村委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驻在镇党政办内,办公室主任由李栋华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供水应急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指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供水情况,针对我镇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水源的蓄水量和降雨量情况变化及时协调取水和供水水量。各村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副支书任副组长,负责妥善处理本辖区范围内的用水纠纷,及时制止污染、浪费塘、库、堰等工程蓄水放水打鱼等行为,做好冬春水源蓄水工作,千方百计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用水秩序。
(二)相关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做好供水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置,协调做好供水应急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汇报和救援等工作。
2.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负责协调和督促供水安全隐患的处理,核定重点单位供水调度方案,根据镇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供水应急公告,做好我镇的用水调度和水资源分配计划等工作。
3.中渡镇派出所 负责维护供水应急抢险事故中现场秩序,维护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源的保护和水厂正常生产秩序,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缺水地区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4.镇应急中心 负责做好供水应急事件中送水车辆的送水、放水、现场人员秩序的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因水质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人员抢救和现场秩序保障。
5.卫生院 负责加强对本镇饮水水源、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和广大农村分散供水水质的监测,对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水质污染事件及时给予制止、报告和协助处理,负责对水质问题引发的饮水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救护车辆进行抢救和运送。
6.镇宣传办 负责做好辖区内居民对取水水源的保护,加强对减少水资源污染的宣传工作,以及对用水户进行节约用水的宣传动员。
7.镇财政所 负责应急供水的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8.中渡水厂 负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修管护 负责加强对水源水的协助保护巡查工作 负责严格按规范进行标准化消毒、制水并做好各类制水设施内清洗、消毒记录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每半月或一月一次的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根据镇供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采取其它供水应急措施。同时负责应急区间对所有取水、供水管网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保障物资充足保证供水正常。
9.镇党政办 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协助做好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
10.领导小组其他成员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韦胜勇、副主任覃光毅在保证人畜饮水的前提下,科学做好农业用水计划,协助管好塘、库、堰等工程蓄水,及时制止污染、浪费工程蓄水放水打鱼等行为,司法所付英明负责化解本镇范围内的用水纠纷及开展减少水资源污染和节约用水的宣传。
11.镇纪委 对以上供水应急成员单位和人员的工作履职进行全程监督,对日常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失职、渎职行为立即纠正和依律处置。
三、运行机制
在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行,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对于镇集中供水驻镇水利人员、卫生院和村建中心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当地取水源水位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天气变化等情况,并按规定要求邀请相关部门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汇报。
(二)报告制度
1.总体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遭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件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2.情况报告
对各类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报告主要内容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需在一小时内报送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发布
1.当全镇水资源缺乏,需提前一个月采取应急措施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预警预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解决各类水资源缺乏补充问题,并向县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2.当各集中供水工程因水质问题出现群体性安全事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发布并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
五、应急处置
(一)水资源短缺应急处置
1.切实狠抓节约用水。基于今明两年供水形势的日益严峻,需进一步加大节水力度,一是实行定时供水;二是加强管网维护,减少管网漏失;三是适当限制非生活用水,对用水大户削减用水指标;四是减少社区公共卫生用水,改用其他方式取水代替;五是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当水源紧缺时,暂不安排农业灌溉用水;六是从严控制商铺及娱乐行业用水,停止自来水供应洗车场等经营项目的供水。
2.应急供水保障顺序:首先保居民生活用水,然后保学校、 医院和政府党政机关用水,最后供应工业、建筑业用水和其它用水。
3.供水应急措施。为保障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用水保障,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积极再寻找后备水源,根据各水源蓄水量做好方案编制和投资预算的计划编制,并相应调配日供水量。
(1)加强节水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及导向作用,促进用水居民和农村村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良好的节约用水氛围。
(2)维护用水秩序。
①加强与区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环境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应急供水期间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取水行为。
②随着各取水源蓄水量的不断减少,用水矛盾日趋突出,驻镇民警和警务室要积极维护缺水地区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阻挠供水应急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节假日,通过政策咨询、发放倡议书、图片展览、散发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节水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宣传。通过张贴布告、办板报等形式,宣传节水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同时宣传节水新举措、新成效、新变化,为全镇营造出良好的节水舆论环境。
(二)水质标准降低应急处置
1.水厂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要求,定期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常规指标送检,杜绝不合格水出厂。当水质标准降低,需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县卫生疾控中心的监测下确保水质达标。
2.村建中心和供水管理单位应密切关注取水源的水质变化,加强水质检测,对质量较差水源及时送检,防止继续变差至不能取用,对检测结果及时向当地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相关检测信息,确保取水源供水水质安全。
(三)农村分散式供水应急处臵
根据全镇水源缺水情况,一是由镇政府联系相关部门及该片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急中心,组织消防车、洒水车等机动车辆进行送水;二是自行组织当地群众用摩托车驮水送水;三是鼓励当地群众打水井或修水窖,发动群众到周边自行找水。
六、奖惩
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由镇纪委负责查明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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