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鹿政办发〔2020〕39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3日
鹿寨县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
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2020年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加快实现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促进全县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实现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89号)文件要求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实现服务业“个转企”13家以上,实现新增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6家以上。其中,2020年9月1日-11月10日实现新增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家以上。
2020年“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目标 | |||||
“个转企”目标任务 | “小上限(小上规)”目标任务 | ||||
后备企业 | 新增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目标合计 |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
全 市 | 500 | 1000 | 500 | 380 | 120 |
鹿寨县 | 13 | 32 | 16 | 13 | 3 |
2020年9月1日-11月10日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月度”入库目标任务分解表 | |||||||||
县 区 | 合计目标任务 | 9月1日-11月10日批零住餐企业入库任务数(家) | 9月1日-11月10日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任务数(家) | 9月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9月其他营利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10月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10月其他营利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11月10日前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11月10日前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全 市 | 303 | 228 | 75 | 76 | 25 | 76 | 25 | 76 | 25 |
鹿寨县 | 15 | 12 | 3 | 4 | 1 | 4 | 1 | 4 | 1 |
2020年各单位“小上规”目标 | |||
责任单位 | 涉及行业 | 后备企业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目标任务 |
全 县 | 服务业 | 25 | 16 |
县科工贸局 | 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技术服务 | 10 | 6 |
县市场监管局 | 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综合商业体、设备安全监督 | 15 | 5 |
县文体广旅局 | 娱乐业 | 4 | 3 |
县农业农村局 | 水果批发、零售业 | 8 | 2 |
二、工作机构
成立鹿寨县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专班,领导和协调全县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
组 长:杨 毅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波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伟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富道 县政府办主任
陈 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冬宁 县科工贸局局长、鹿寨经开区管委
主任(兼)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沈业光 县统计局局长
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志友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李光辉 县税务局局长
赖金华 县教育局局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局长
肖刘元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周采要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罗凌基 鹿寨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 坚 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主任
邓 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学斌 县消防救缓大队大队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冬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延辉、沈业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在县科工贸局集中开展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县级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建立服务业后备企业库;建立统计、税务、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全县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实施定期的专项督查和通报制度;向县级专班定期汇报工作。
(二)县科工贸局:负责县级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全县个体工商户及法人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动态更新、统计、汇总和反馈工作,及时协助专班建立和维护好企业后备库。做好“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的摸底调研、宣传动员、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全县政府采购企业的入库工作。
(五)县文体广旅局:负责指导全县文体娱乐业企业的入库工作。
(六)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学校食堂配送企业入库工作。
(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县水果批发、零售企业的入库工作。
(八)鹿寨生态环境局:负责帮扶、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做好环保治理和污染物排放达标工作,同时开展环保执法和检查工作。
(九)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治安等方面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治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十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县本级开通服务业个体经营户变更为法人企业绿色通道,同时做好服务工作。
(十二)县统计局:及时向县级专班通报上级统计部门对新增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的最新制度要求,及时做好企业申报入库的指导工作并将企业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平台进行统计;定期反馈企业入库的情况,组织做好企业入库的统计培训。
(十三)县税务局:及时统计、汇总和反馈相关税收数据,协助专班建立和维护好企业后备库。
(十四)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配合县级专班办公室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共同努力,集中攻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牵头组织专班排查后备库个体工商户和法人企业,逐个进行研究判断,主动上门开展政策解答、宣讲和跟踪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动员其“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对不配合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再次动员,依法依规进行应统尽统。各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要按县级专班办公室要求,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县级专班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各单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督查情况报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级专班办公室每周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抄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县领导。
(四)建立定期碰头会商制度。县级专班每10天一次召集各成员单位碰头会商工作推进情况,对完成任务不理想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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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鹿政办发〔2020〕39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3日
鹿寨县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
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2020年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加快实现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促进全县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实现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89号)文件要求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实现服务业“个转企”13家以上,实现新增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6家以上。其中,2020年9月1日-11月10日实现新增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家以上。
2020年“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目标 | |||||
“个转企”目标任务 | “小上限(小上规)”目标任务 | ||||
后备企业 | 新增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目标合计 |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
全 市 | 500 | 1000 | 500 | 380 | 120 |
鹿寨县 | 13 | 32 | 16 | 13 | 3 |
2020年9月1日-11月10日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月度”入库目标任务分解表 | |||||||||
县 区 | 合计目标任务 | 9月1日-11月10日批零住餐企业入库任务数(家) | 9月1日-11月10日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任务数(家) | 9月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9月其他营利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10月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10月其他营利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11月10日前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11月10日前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
全 市 | 303 | 228 | 75 | 76 | 25 | 76 | 25 | 76 | 25 |
鹿寨县 | 15 | 12 | 3 | 4 | 1 | 4 | 1 | 4 | 1 |
2020年各单位“小上规”目标 | |||
责任单位 | 涉及行业 | 后备企业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目标任务 |
全 县 | 服务业 | 25 | 16 |
县科工贸局 | 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技术服务 | 10 | 6 |
县市场监管局 | 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综合商业体、设备安全监督 | 15 | 5 |
县文体广旅局 | 娱乐业 | 4 | 3 |
县农业农村局 | 水果批发、零售业 | 8 | 2 |
二、工作机构
成立鹿寨县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专班,领导和协调全县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
组 长:杨 毅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波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伟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富道 县政府办主任
陈 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冬宁 县科工贸局局长、鹿寨经开区管委
主任(兼)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沈业光 县统计局局长
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志友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李光辉 县税务局局长
赖金华 县教育局局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局长
肖刘元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周采要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罗凌基 鹿寨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 坚 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主任
邓 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学斌 县消防救缓大队大队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冬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延辉、沈业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在县科工贸局集中开展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县级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建立服务业后备企业库;建立统计、税务、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全县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实施定期的专项督查和通报制度;向县级专班定期汇报工作。
(二)县科工贸局:负责县级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全县个体工商户及法人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动态更新、统计、汇总和反馈工作,及时协助专班建立和维护好企业后备库。做好“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的摸底调研、宣传动员、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全县政府采购企业的入库工作。
(五)县文体广旅局:负责指导全县文体娱乐业企业的入库工作。
(六)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学校食堂配送企业入库工作。
(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县水果批发、零售企业的入库工作。
(八)鹿寨生态环境局:负责帮扶、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做好环保治理和污染物排放达标工作,同时开展环保执法和检查工作。
(九)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治安等方面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治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十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县本级开通服务业个体经营户变更为法人企业绿色通道,同时做好服务工作。
(十二)县统计局:及时向县级专班通报上级统计部门对新增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的最新制度要求,及时做好企业申报入库的指导工作并将企业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平台进行统计;定期反馈企业入库的情况,组织做好企业入库的统计培训。
(十三)县税务局:及时统计、汇总和反馈相关税收数据,协助专班建立和维护好企业后备库。
(十四)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配合县级专班办公室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共同努力,集中攻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牵头组织专班排查后备库个体工商户和法人企业,逐个进行研究判断,主动上门开展政策解答、宣讲和跟踪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动员其“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对不配合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再次动员,依法依规进行应统尽统。各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要按县级专班办公室要求,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县级专班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各单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督查情况报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级专班办公室每周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抄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县领导。
(四)建立定期碰头会商制度。县级专班每10天一次召集各成员单位碰头会商工作推进情况,对完成任务不理想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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