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规〔2024〕1号)文件精神和意见,现将《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林业局 鹿寨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
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
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规〔2024〕1号)文件精神和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产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和初加工产业,带动农户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重点工作
打造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螺蛳粉原材料连片种养殖基地,提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扶持一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企业,提升加工能力。一是以打造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为抓手,支持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竹笋、豆角基地节水灌溉、木耳种植大棚等建设,提升基地生产能力,通过基地建设带动推广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原材料种养殖。二是重点扶持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和腐竹等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水平。三是加强种苗基地建设,提高良种生产和供应能力。
三、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当年资金实际分配方案为准。
四、奖补对象
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五、奖补细则
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实施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相关项目,项目要求公开公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谋划发展螺蛳粉原材料相关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形成的固定资产要按相关规定纳入项目资产管理范畴。
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螺蛳粉原材料产业达不到以下规模要求的,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中申报(补助标准参照产业以奖代补方案执行);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申请螺蛳粉原材料补助超过5000元/户的,则自动放弃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两个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一)种养殖基地补助
1.竹笋。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其中单个地块不小于5亩),在林地上进行麻竹造林,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造林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麻竹低产林(10年以上)改造按标准完成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工型豆角。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木耳。对种植木耳5万棒以上的,按1.0元/棒进行奖补。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害,在菌棒发满菌丝后可开始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大豆。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5.花生。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6.螺蛳。支持保水性优良、养殖条件较好的稻(藕)田套养和池塘养殖螺蛳。利用稻(藕)田套养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5亩以上,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苗)50公斤以上,按400元/亩进行奖补;利用池塘养殖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池塘养殖每亩投放螺种(苗)100公斤以上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稻(藕)田套养和池塘养殖要求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投放螺种(苗)时螺蛳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支持连片20亩以上竹笋种植基地新建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豆角种植基地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木耳种植基地新建大棚,鼓励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竹笋、豆角、木耳基础设施建设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三)初加工补助
加大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的扶持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强化提升原材料初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支持购置检测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良种繁育补助
支持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主体建设麻竹苗木繁育基地、螺蛳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育制(繁)种设施设备条件,扶持螺蛳保种、选育、繁育等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购置制(繁)种仪器设备、养殖生产设备用具、智能监测监控系统等。要求麻竹苗木繁育基地、螺蛳良种生产基地规模30亩以上,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保种、选育、繁育设施。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序号 | 关键 环节 | 具体 内容 | 年限 | 规模 要求 | 补助要求 | 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基础设施 建设补助
| 节水 灌溉 | 新建 | 20亩 | 先建后补。竹笋、豆角滴灌或喷灌设施,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 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
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
豆角种植防虫网 | 新建 | 20亩 | 先建后补。高度2.5米,距离5.5米一个桩,大管直径6厘米,小管直径1.5厘米,网要求80目。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 ||||
木耳大 棚、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 | 新建 | 先建后补。 ①标准型大棚:新建跨度在12米上、脊高2.6米以上,长度50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建设面积1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钢结构大棚。 ②高标准大棚:新建温室跨度在12米以上、脊高4米以上,长度50米上,双拱双膜型或冬暖型大棚,带顶部微雾降温系统,棚内微喷灌溉系统,冬暖型大棚还需配备顶部保温棉被和卷帘机控制系统,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建设面积5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钢结构大棚。 ③薄膜连栋温室:一般温室长度80米以上、宽度64米以上,柱高达4米,建筑总高度达6.5米(根据实际可适当调整),连栋大棚建设占地总面积不低于8亩。温室带外遮阳系统,顶部通风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及水肥一体化设施。 ④玻璃连栋温室:一般温室长度100米以上、宽度64米以上,柱高达4米,建筑总高度达6.5米(根据实际可适当调整),连栋温室建设占地总面积不低于10亩。温室带内、外遮阳系统,天窗通风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微雾降温系统及水肥一体化设施。 ⑤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包括原料粉碎机,拌料机,装袋机,蒸汽锅炉等设备。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 |||||
2 | 初初加工补助 | 初加工、 深加工、新建厂房等 | 新建或改造升级 | 先建后补。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强化提升原材料初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支持购置检测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证照齐全,要求年产50(含)万斤(袋)、厂房面积500m2(含)以上。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要用于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时间从奖补资金到账之日开始算起,签订承诺书)。 | 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
3 | 良种繁育补助 | 麻竹 | 新建或改造升级 | 30亩以上 | 先建后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麻竹苗木繁育基地,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选育、繁育设施。项目实施主体获得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在三年内不得变卖(时间从奖补资金到账之日开始算起,签订承诺书)。 | 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
螺蛳 | 30亩以上 | 先建后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有苗种池(塘)、亲本池(塘),增氧设备等,改善育制(繁)种设施设备条件,扶持螺蛳保种、选育、繁育等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购置制(繁)种仪器设备、养殖生产设备用具、智能监测监控系统等。要求螺蛳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保种、选育、繁育设施。项目实施主体获得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在三年内不得变卖(时间从奖补资金到账之日开始算起,签订承诺书)。 |
六、奖补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奖补的流程
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对象的项目申报、验收、公示公告、资金发放等工作。
(一)项目申请。奖补对象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向项目所在地村委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到户类、产业基地填报《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购买种苗协议、发票、支付凭证,带农益农材料等证明材料)。村集体、经营主体填报《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厂房建设、租赁(施工)协议或合同、设备购买协议、发票、支付凭证、承诺书,带农益农材料、收购原料协议或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同时在自然屯或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7天。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村干部对申请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初验。
(二)项目验收。各乡镇在初验合格后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验收(由农户组成的产业基地,要对种植、养殖地块逐一勾图测量种植面积,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种植地块及面积、种植品种、成活率等进行初验;申请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相关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当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验收时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实际建设内容和实际投资额予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以抽查的形式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产业发展情况、厂房面积、设备使用等进行实地核验。
(三)资金发放。各乡镇按程序完成审核验收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发放奖补资金。
1.到户类。统一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
2.经营主体。统一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由农户组成的合作社、产业基地等,要通过银行资金监管的方式发放给农户。
八、联农带农机制
各部门、各乡镇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在项目验收时,各经营主体应提供项目联农带农方式、成效等相关材料。
经营主体要求有明确的联农带农方式:
1.销售产品。如帮扶落实消费帮扶、落实政府或经营主体搭建的营销平台进行线上或线下产品展销推介等。
2.带种带养。如帮扶落实“经营主体+脱贫户”或“近亲属+脱贫户”等方式进行带种养、带加工、带销售等。
3.务工就业。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
4.财产性收益。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方式获得租金收益,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5.技术培训指导。如帮扶落实种苗繁育、测土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疫病防控、农机具操作等技术培训帮扶。
6.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
7.提供社会化服务。如帮扶落实种子种苗和化肥农药等农资采购、栽培饲养和动植物病虫防治(控)等生产管护、收获加工和运输销售等产后处理。
8.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如帮扶修建用于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的路、电、水、气、网等设施。
9.入股分红。如帮扶落实农户以土地、资产、资本等入股发展产业实现分红等。
10.品种改良。如帮扶落实品种更新换代、品种提纯复壮等。
11.其他。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提升螺蛳粉原材料产量与品质,共同推进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系统谋划发展。继续建设和提升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各乡镇要积极发挥项目实施主体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鼓励原材料种养殖主体特别是获得奖补的主体与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签订购销协议,探索发展订单农业,将生产出的原材料供给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促进原材料进入螺蛳粉本地产业链,逐步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不断提高本地原材料的市场竞争力。围绕产业发展难点和瓶颈问题,加强用地保障、技术培训和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引育并举,引进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产出效益高、市场联结紧的原材料加工企业,推动螺蛳粉原材料产业提质增效。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做好奖补项目申报的审核、验收等工作,强化项目后续跟踪和监管,保障财政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严格落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耕地用地管制要求,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涉及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建设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种植业等设施的,一律不发放补助。
(四)强化技术支撑。各部门、各乡镇要针对螺蛳养殖全产业链精准施策,做好前端、中端、后端各个环节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区内外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加大良种引进培育力度,培育一批适应性强、有突破性和竞争力的螺蛳新品种;针对螺蛳病害开展预研,未雨绸缪防治规模化养殖中可能出现的病害风险。加强竹笋无公害和高产栽培等技术研究,建设示范推广基地,推进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升技术应用水平。
(五)加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种养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广种养殖技术,推动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螺蛳粉种植养殖原材料生产、“三品一标”认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村委、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技术培训活动,提升螺蛳粉原料种养水平。
(七)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要精准把握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严格验收程序。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精准。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审批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作为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十、其他要求
资金有限,各乡镇要加快项目安排,原则上先通过验收的项目先奖补。2023年已列入申报计划但未享受过政策补助的项目,可在2024年优先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奖补。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扶贫与信息项目股联系,联系人:甘涟,邮箱:cyxmg6825809@163.com,电话:6839569。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规〔2024〕1号)
2.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产业发展)申报表
3.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生产经营)申报书
4.承诺书
5.带动受益户清单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规〔2024〕1号)文件精神和意见,现将《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林业局 鹿寨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
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
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规〔2024〕1号)文件精神和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产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和初加工产业,带动农户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重点工作
打造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螺蛳粉原材料连片种养殖基地,提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扶持一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企业,提升加工能力。一是以打造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为抓手,支持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竹笋、豆角基地节水灌溉、木耳种植大棚等建设,提升基地生产能力,通过基地建设带动推广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原材料种养殖。二是重点扶持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和腐竹等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水平。三是加强种苗基地建设,提高良种生产和供应能力。
三、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当年资金实际分配方案为准。
四、奖补对象
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五、奖补细则
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实施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相关项目,项目要求公开公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谋划发展螺蛳粉原材料相关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形成的固定资产要按相关规定纳入项目资产管理范畴。
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螺蛳粉原材料产业达不到以下规模要求的,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中申报(补助标准参照产业以奖代补方案执行);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申请螺蛳粉原材料补助超过5000元/户的,则自动放弃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两个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一)种养殖基地补助
1.竹笋。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其中单个地块不小于5亩),在林地上进行麻竹造林,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造林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麻竹低产林(10年以上)改造按标准完成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工型豆角。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木耳。对种植木耳5万棒以上的,按1.0元/棒进行奖补。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害,在菌棒发满菌丝后可开始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大豆。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5.花生。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6.螺蛳。支持保水性优良、养殖条件较好的稻(藕)田套养和池塘养殖螺蛳。利用稻(藕)田套养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5亩以上,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苗)50公斤以上,按400元/亩进行奖补;利用池塘养殖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池塘养殖每亩投放螺种(苗)100公斤以上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稻(藕)田套养和池塘养殖要求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投放螺种(苗)时螺蛳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支持连片20亩以上竹笋种植基地新建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豆角种植基地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木耳种植基地新建大棚,鼓励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竹笋、豆角、木耳基础设施建设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三)初加工补助
加大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的扶持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强化提升原材料初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支持购置检测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良种繁育补助
支持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主体建设麻竹苗木繁育基地、螺蛳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育制(繁)种设施设备条件,扶持螺蛳保种、选育、繁育等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购置制(繁)种仪器设备、养殖生产设备用具、智能监测监控系统等。要求麻竹苗木繁育基地、螺蛳良种生产基地规模30亩以上,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保种、选育、繁育设施。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序号 | 关键 环节 | 具体 内容 | 年限 | 规模 要求 | 补助要求 | 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基础设施 建设补助
| 节水 灌溉 | 新建 | 20亩 | 先建后补。竹笋、豆角滴灌或喷灌设施,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 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
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
豆角种植防虫网 | 新建 | 20亩 | 先建后补。高度2.5米,距离5.5米一个桩,大管直径6厘米,小管直径1.5厘米,网要求80目。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 ||||
木耳大 棚、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 | 新建 | 先建后补。 ①标准型大棚:新建跨度在12米上、脊高2.6米以上,长度50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建设面积1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钢结构大棚。 ②高标准大棚:新建温室跨度在12米以上、脊高4米以上,长度50米上,双拱双膜型或冬暖型大棚,带顶部微雾降温系统,棚内微喷灌溉系统,冬暖型大棚还需配备顶部保温棉被和卷帘机控制系统,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建设面积5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钢结构大棚。 ③薄膜连栋温室:一般温室长度80米以上、宽度64米以上,柱高达4米,建筑总高度达6.5米(根据实际可适当调整),连栋大棚建设占地总面积不低于8亩。温室带外遮阳系统,顶部通风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及水肥一体化设施。 ④玻璃连栋温室:一般温室长度100米以上、宽度64米以上,柱高达4米,建筑总高度达6.5米(根据实际可适当调整),连栋温室建设占地总面积不低于10亩。温室带内、外遮阳系统,天窗通风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微雾降温系统及水肥一体化设施。 ⑤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包括原料粉碎机,拌料机,装袋机,蒸汽锅炉等设备。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 |||||
2 | 初初加工补助 | 初加工、 深加工、新建厂房等 | 新建或改造升级 | 先建后补。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强化提升原材料初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支持购置检测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证照齐全,要求年产50(含)万斤(袋)、厂房面积500m2(含)以上。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要用于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时间从奖补资金到账之日开始算起,签订承诺书)。 | 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
3 | 良种繁育补助 | 麻竹 | 新建或改造升级 | 30亩以上 | 先建后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麻竹苗木繁育基地,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选育、繁育设施。项目实施主体获得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在三年内不得变卖(时间从奖补资金到账之日开始算起,签订承诺书)。 | 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
螺蛳 | 30亩以上 | 先建后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有苗种池(塘)、亲本池(塘),增氧设备等,改善育制(繁)种设施设备条件,扶持螺蛳保种、选育、繁育等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购置制(繁)种仪器设备、养殖生产设备用具、智能监测监控系统等。要求螺蛳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保种、选育、繁育设施。项目实施主体获得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在三年内不得变卖(时间从奖补资金到账之日开始算起,签订承诺书)。 |
六、奖补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奖补的流程
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对象的项目申报、验收、公示公告、资金发放等工作。
(一)项目申请。奖补对象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向项目所在地村委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到户类、产业基地填报《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购买种苗协议、发票、支付凭证,带农益农材料等证明材料)。村集体、经营主体填报《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厂房建设、租赁(施工)协议或合同、设备购买协议、发票、支付凭证、承诺书,带农益农材料、收购原料协议或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同时在自然屯或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7天。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村干部对申请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初验。
(二)项目验收。各乡镇在初验合格后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验收(由农户组成的产业基地,要对种植、养殖地块逐一勾图测量种植面积,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种植地块及面积、种植品种、成活率等进行初验;申请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相关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当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验收时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实际建设内容和实际投资额予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以抽查的形式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产业发展情况、厂房面积、设备使用等进行实地核验。
(三)资金发放。各乡镇按程序完成审核验收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发放奖补资金。
1.到户类。统一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
2.经营主体。统一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由农户组成的合作社、产业基地等,要通过银行资金监管的方式发放给农户。
八、联农带农机制
各部门、各乡镇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在项目验收时,各经营主体应提供项目联农带农方式、成效等相关材料。
经营主体要求有明确的联农带农方式:
1.销售产品。如帮扶落实消费帮扶、落实政府或经营主体搭建的营销平台进行线上或线下产品展销推介等。
2.带种带养。如帮扶落实“经营主体+脱贫户”或“近亲属+脱贫户”等方式进行带种养、带加工、带销售等。
3.务工就业。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
4.财产性收益。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方式获得租金收益,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5.技术培训指导。如帮扶落实种苗繁育、测土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疫病防控、农机具操作等技术培训帮扶。
6.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
7.提供社会化服务。如帮扶落实种子种苗和化肥农药等农资采购、栽培饲养和动植物病虫防治(控)等生产管护、收获加工和运输销售等产后处理。
8.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如帮扶修建用于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的路、电、水、气、网等设施。
9.入股分红。如帮扶落实农户以土地、资产、资本等入股发展产业实现分红等。
10.品种改良。如帮扶落实品种更新换代、品种提纯复壮等。
11.其他。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提升螺蛳粉原材料产量与品质,共同推进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系统谋划发展。继续建设和提升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各乡镇要积极发挥项目实施主体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鼓励原材料种养殖主体特别是获得奖补的主体与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签订购销协议,探索发展订单农业,将生产出的原材料供给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促进原材料进入螺蛳粉本地产业链,逐步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不断提高本地原材料的市场竞争力。围绕产业发展难点和瓶颈问题,加强用地保障、技术培训和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引育并举,引进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产出效益高、市场联结紧的原材料加工企业,推动螺蛳粉原材料产业提质增效。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做好奖补项目申报的审核、验收等工作,强化项目后续跟踪和监管,保障财政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严格落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耕地用地管制要求,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涉及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建设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种植业等设施的,一律不发放补助。
(四)强化技术支撑。各部门、各乡镇要针对螺蛳养殖全产业链精准施策,做好前端、中端、后端各个环节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区内外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加大良种引进培育力度,培育一批适应性强、有突破性和竞争力的螺蛳新品种;针对螺蛳病害开展预研,未雨绸缪防治规模化养殖中可能出现的病害风险。加强竹笋无公害和高产栽培等技术研究,建设示范推广基地,推进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升技术应用水平。
(五)加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种养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广种养殖技术,推动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螺蛳粉种植养殖原材料生产、“三品一标”认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村委、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技术培训活动,提升螺蛳粉原料种养水平。
(七)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要精准把握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严格验收程序。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精准。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审批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作为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十、其他要求
资金有限,各乡镇要加快项目安排,原则上先通过验收的项目先奖补。2023年已列入申报计划但未享受过政策补助的项目,可在2024年优先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奖补。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扶贫与信息项目股联系,联系人:甘涟,邮箱:cyxmg6825809@163.com,电话:6839569。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规〔2024〕1号)
2.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产业发展)申报表
3.鹿寨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生产经营)申报书
4.承诺书
5.带动受益户清单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