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发〔2023〕3号关于印发《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08:0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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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鹿寨县林业局 鹿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柳农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和意见,现将《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实施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鹿寨县林业局                 鹿寨县财政局

  2023224

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

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柳农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和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柳州考察时对螺蛳粉产业提出的期望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推动我县螺蛳粉产业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是发展规模化螺蛳养殖,打造连片种养基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集中连片、产销功能齐全的养殖新格局。通过引导农户利用保水农田发展“螺+稻”复合种养殖、鼓励发展池塘养殖等措施提升产业规模;通过推广应用优良品种、优化养殖方式、提升螺田管理和精准技术指导等措施提升螺蛳养殖面积及产量。二是鼓励土地流转,采用企业独资或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方式,加快新基地建设和低产林改造,动员有条件的农户在四旁地或自有林地种植麻竹,加快竹笋基地建设步伐。加强种苗基地建设,完善配套基地设施建设。三是以打造螺蛳粉原材料种植示范基地为抓手,带动推广大米、豆角、木耳等原材料种植。四是加大对酸笋、豆角、螺蛳等初加工扶持,提升原料数量和加工水平。

三、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

四、奖补对象

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户、村集体和新型经营主体。

五、奖补规模、内容、方式及标准

(一)基地建设补助

对加工型豆角、竹笋等螺蛳粉原材料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螺蛳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参照桂乡村指办发〔202243号文件中附件1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按加工型豆角900/亩、麻竹笋900/亩、螺蛳主养1200/亩、螺蛳套养500/亩进行奖补。

对农户(含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木耳1万棒以上的,按1.5/棒进行奖补,单个对象奖补金额不超过15万元。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木耳10万棒以上的,按1.5/棒进行奖补,单个对象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螺蛳粉原材料产业达不到以上规模要求的,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中申报(补助标准参照产业以奖代补方案执行);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申请螺蛳粉原材料补助超过5000/户的,则自动放弃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两个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补助要求如下:

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螺蛳粉原材料产品,必须按照认证标准进行生产。未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螺蛳粉原材料产品,应按照相应的种植养殖标准进行生产,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方可申领补助。

1、加工型豆角: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为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方针政策,单个主体年内只奖补一次。

2、麻竹笋:在林地上进行麻竹造林,要求新种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85%。同一地块内,只奖补一次,严禁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

3、螺蛳:支持稻(藕)田套养和池塘主养。养殖基地具备螺蛳养殖条件,对套养基地稻(藕)田田基进行清理、修缮,确保稻(藕)田保水性优良,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50公斤以上;池塘主养每亩投放螺种100公斤以上。保持常规养殖有效投放量85%以上,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成活率达90%。在同一地块(池塘)内养殖的,自2022年起,已享受过螺蛳粉原材料补助政策的,3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4、木耳:种植后,开始收获产品。管理正常,无严重病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单个主体上半年内申报金额未达补助最高上限,下半年继续新种的,可再次申报。

(二)脱贫村集体补助

以脱贫村集体经济形式(可多个村叠加),或以资产收益形式投入到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工(设施设备)、仓储(冷柜、冷库、仓储等设施)等方面。根据衔接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在过渡期内,原则上按深度脱贫村累计不高于500万元/村、其他脱贫村累计不高于200万元/村的标准,对能带动脱贫户发展的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给予支持。各村可在上述额度内,争取实施螺蛳粉原材料相关产业项目。

(三)对经营主体补助

支持和鼓励合作社、企业(公司)等各类经营主体投入到螺蛳粉产业生产,包括:螺蛳、酸笋、酸豆角等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要求年产50(含)万斤(袋)、厂房面积5002(含)以上,证照齐全。支持内容包括厂房建设(租赁)、购买设备(含中转设备)等。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申报项目的经营主体需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历年已享受过螺蛳粉原材料补助政策的经营主体不得再次申报。(上级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奖补的流程

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种养户、村集体、经营主体等产业发展对象的项目申报、验收、公示公告、资金发放等工作。

(一)项目申请。奖补对象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向项目所在地村委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到户类、产业基地填报《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村集体、经营主体填报《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厂房建设、租赁(施工)协议或合同、设备购买协议、发票、支付凭证,带农益农材料、收购原料协议或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同时在自然屯或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7天。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村干部对申请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初验。

(二)项目验收。各乡镇在初验合格后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以抽查的形式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产业发展情况、厂房面积、设备使用等进行实地核验。

(三)资金发放。各乡镇按程序完成审核验收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发放奖补资金。

1、到户类。财政所统一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

2、产业基地。个人成立的产业基地,财政所统一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新型经营主体成立的产业基地,财政所统一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

3、经营主体。财政所统一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

七、联农带农机制

各部门、各乡镇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在项目验收时,各经营主体应提供项目联农带农方式、成效等相关材料,做到应带尽带。

经营主体要求有明确的联农带农方式:

1、销售产品。如帮扶落实消费帮扶、落实政府或经营主体搭建的营销平台进行线上或线下产品展销推介等。

2、带种带养。如帮扶落实“经营主体+脱贫户”或“近亲属+脱贫户”等方式进行带种养、带加工、带销售等。

3、务工就业。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

4、财产性收益。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方式获得租金收益,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5、技术培训指导。如帮扶落实种苗繁育、测土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疫病防控、农机具操作等技术培训帮扶。

6、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

7、提供社会化服务。如帮扶落实种子种苗和化肥农药等农资采购、栽培饲养和动植物病虫防治(控)等生产管护、收获加工和运输销售等产后处理。

8、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如帮扶修建用于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的路、电、水、气、网等设施。

9、入股分红。如帮扶落实农户以土地、资产、资本等入股发展产业实现分红等。

10、品种改良。如帮扶落实品种更新换代、品种提纯复壮等。

11、其他。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原料基地创建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二)系统谋划发展。各部门、各乡镇要继续建设和认定一批豆角、木耳、竹笋、螺等原材料生产示范基地。做好原料初加工龙头企业和种养产业园区建设,解决产业发展难点和瓶颈问题,突出配料“柳”产的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我县螺蛳粉原材料产业,提升数量和质量,夯实螺粉原料产业发展基础。

(三)加强监督指导加强虹豆、螺蛳等螺蛳粉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引导和支持螺蛳粉原材料生产企业开展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基地投入品管控力度,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推行投入品使用减量化行动,宣传绿色环保理念,推广安全有效的农药和有机生物肥料。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四)强化技术支撑。各部门、各乡镇要针对螺蛳养殖全产业链精准施策,做好前端、中端、后端各个环节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区内外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加大良种引进培育力度,培育一批适应性强、有突破性和竞争力的螺蛳新品种;针对螺蛳病害开展预研,未雨绸缪防治规模化养殖中可能出现的病害风险。加强竹笋无公害和高产栽培等技术研究,建设示范推广基地,推进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升技术应用水平。

(五)加强示范带动。各部门、各乡镇要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企业与种养基地签订协议,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技术,带动螺蛳粉原材料基地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螺蛳粉种植养殖原材料生产、“三品一标”认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村委、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技术培训活动,提升螺蛳粉原料种养水平。

(七)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要精准把握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严格验收程序。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精准。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审批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作为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九、奖补期限

项目申报期限:乡镇公示结束后提交申请至20231031日止,资金支付时限:20231130日止。

十、其他要求

各乡镇要加快项目安排,确保安排合理,原则上谁通过验收奖补谁,2022年已列入申报计划但未享受过政策补助的项目,可在2023年优先安排。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联系,联系人:张仲智,邮箱:cyxmg6825809@163.com,电话:6839569

附件:1.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柳农政发〔20231号)

2.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产业发 展)申报表

3.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生产经 营)申报书

4.带动受益户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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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农发〔2023〕3号关于印发《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08:0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鹿寨县林业局 鹿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柳农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和意见,现将《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实施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鹿寨县林业局                 鹿寨县财政局

  2023224

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

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柳农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和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柳州考察时对螺蛳粉产业提出的期望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推动我县螺蛳粉产业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是发展规模化螺蛳养殖,打造连片种养基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集中连片、产销功能齐全的养殖新格局。通过引导农户利用保水农田发展“螺+稻”复合种养殖、鼓励发展池塘养殖等措施提升产业规模;通过推广应用优良品种、优化养殖方式、提升螺田管理和精准技术指导等措施提升螺蛳养殖面积及产量。二是鼓励土地流转,采用企业独资或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方式,加快新基地建设和低产林改造,动员有条件的农户在四旁地或自有林地种植麻竹,加快竹笋基地建设步伐。加强种苗基地建设,完善配套基地设施建设。三是以打造螺蛳粉原材料种植示范基地为抓手,带动推广大米、豆角、木耳等原材料种植。四是加大对酸笋、豆角、螺蛳等初加工扶持,提升原料数量和加工水平。

三、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

四、奖补对象

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户、村集体和新型经营主体。

五、奖补规模、内容、方式及标准

(一)基地建设补助

对加工型豆角、竹笋等螺蛳粉原材料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螺蛳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参照桂乡村指办发〔202243号文件中附件1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按加工型豆角900/亩、麻竹笋900/亩、螺蛳主养1200/亩、螺蛳套养500/亩进行奖补。

对农户(含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木耳1万棒以上的,按1.5/棒进行奖补,单个对象奖补金额不超过15万元。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木耳10万棒以上的,按1.5/棒进行奖补,单个对象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螺蛳粉原材料产业达不到以上规模要求的,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中申报(补助标准参照产业以奖代补方案执行);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申请螺蛳粉原材料补助超过5000/户的,则自动放弃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两个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补助要求如下:

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螺蛳粉原材料产品,必须按照认证标准进行生产。未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螺蛳粉原材料产品,应按照相应的种植养殖标准进行生产,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方可申领补助。

1、加工型豆角: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为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方针政策,单个主体年内只奖补一次。

2、麻竹笋:在林地上进行麻竹造林,要求新种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85%。同一地块内,只奖补一次,严禁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

3、螺蛳:支持稻(藕)田套养和池塘主养。养殖基地具备螺蛳养殖条件,对套养基地稻(藕)田田基进行清理、修缮,确保稻(藕)田保水性优良,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50公斤以上;池塘主养每亩投放螺种100公斤以上。保持常规养殖有效投放量85%以上,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成活率达90%。在同一地块(池塘)内养殖的,自2022年起,已享受过螺蛳粉原材料补助政策的,3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4、木耳:种植后,开始收获产品。管理正常,无严重病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单个主体上半年内申报金额未达补助最高上限,下半年继续新种的,可再次申报。

(二)脱贫村集体补助

以脱贫村集体经济形式(可多个村叠加),或以资产收益形式投入到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工(设施设备)、仓储(冷柜、冷库、仓储等设施)等方面。根据衔接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在过渡期内,原则上按深度脱贫村累计不高于500万元/村、其他脱贫村累计不高于200万元/村的标准,对能带动脱贫户发展的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给予支持。各村可在上述额度内,争取实施螺蛳粉原材料相关产业项目。

(三)对经营主体补助

支持和鼓励合作社、企业(公司)等各类经营主体投入到螺蛳粉产业生产,包括:螺蛳、酸笋、酸豆角等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要求年产50(含)万斤(袋)、厂房面积5002(含)以上,证照齐全。支持内容包括厂房建设(租赁)、购买设备(含中转设备)等。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申报项目的经营主体需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历年已享受过螺蛳粉原材料补助政策的经营主体不得再次申报。(上级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奖补的流程

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种养户、村集体、经营主体等产业发展对象的项目申报、验收、公示公告、资金发放等工作。

(一)项目申请。奖补对象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向项目所在地村委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到户类、产业基地填报《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村集体、经营主体填报《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厂房建设、租赁(施工)协议或合同、设备购买协议、发票、支付凭证,带农益农材料、收购原料协议或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同时在自然屯或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7天。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村干部对申请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初验。

(二)项目验收。各乡镇在初验合格后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以抽查的形式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产业发展情况、厂房面积、设备使用等进行实地核验。

(三)资金发放。各乡镇按程序完成审核验收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发放奖补资金。

1、到户类。财政所统一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

2、产业基地。个人成立的产业基地,财政所统一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新型经营主体成立的产业基地,财政所统一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

3、经营主体。财政所统一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

七、联农带农机制

各部门、各乡镇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在项目验收时,各经营主体应提供项目联农带农方式、成效等相关材料,做到应带尽带。

经营主体要求有明确的联农带农方式:

1、销售产品。如帮扶落实消费帮扶、落实政府或经营主体搭建的营销平台进行线上或线下产品展销推介等。

2、带种带养。如帮扶落实“经营主体+脱贫户”或“近亲属+脱贫户”等方式进行带种养、带加工、带销售等。

3、务工就业。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

4、财产性收益。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方式获得租金收益,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5、技术培训指导。如帮扶落实种苗繁育、测土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疫病防控、农机具操作等技术培训帮扶。

6、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

7、提供社会化服务。如帮扶落实种子种苗和化肥农药等农资采购、栽培饲养和动植物病虫防治(控)等生产管护、收获加工和运输销售等产后处理。

8、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如帮扶修建用于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的路、电、水、气、网等设施。

9、入股分红。如帮扶落实农户以土地、资产、资本等入股发展产业实现分红等。

10、品种改良。如帮扶落实品种更新换代、品种提纯复壮等。

11、其他。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原料基地创建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二)系统谋划发展。各部门、各乡镇要继续建设和认定一批豆角、木耳、竹笋、螺等原材料生产示范基地。做好原料初加工龙头企业和种养产业园区建设,解决产业发展难点和瓶颈问题,突出配料“柳”产的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我县螺蛳粉原材料产业,提升数量和质量,夯实螺粉原料产业发展基础。

(三)加强监督指导加强虹豆、螺蛳等螺蛳粉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引导和支持螺蛳粉原材料生产企业开展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基地投入品管控力度,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推行投入品使用减量化行动,宣传绿色环保理念,推广安全有效的农药和有机生物肥料。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四)强化技术支撑。各部门、各乡镇要针对螺蛳养殖全产业链精准施策,做好前端、中端、后端各个环节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区内外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加大良种引进培育力度,培育一批适应性强、有突破性和竞争力的螺蛳新品种;针对螺蛳病害开展预研,未雨绸缪防治规模化养殖中可能出现的病害风险。加强竹笋无公害和高产栽培等技术研究,建设示范推广基地,推进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升技术应用水平。

(五)加强示范带动。各部门、各乡镇要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企业与种养基地签订协议,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技术,带动螺蛳粉原材料基地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螺蛳粉种植养殖原材料生产、“三品一标”认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村委、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技术培训活动,提升螺蛳粉原料种养水平。

(七)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要精准把握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严格验收程序。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精准。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审批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作为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九、奖补期限

项目申报期限:乡镇公示结束后提交申请至20231031日止,资金支付时限:20231130日止。

十、其他要求

各乡镇要加快项目安排,确保安排合理,原则上谁通过验收奖补谁,2022年已列入申报计划但未享受过政策补助的项目,可在2023年优先安排。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联系,联系人:张仲智,邮箱:cyxmg6825809@163.com,电话:6839569

附件:1.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柳农政发〔20231号)

2.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产业发 展)申报表

3.鹿寨县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生产经 营)申报书

4.带动受益户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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