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9〕1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年~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4日
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年~2030年)
鹿寨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2018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节 前 言 1
第二节 编制依据 3
第三节 目标任务 6
第四节 规划原则 8
第五节 规划范围 9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10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10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0
第二条 自然气候水文条件 11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3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15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15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15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况 15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19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23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29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31
第九节 功能区概述 31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34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40
第十二节 养殖区 41
第四章 保障措施 43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43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44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45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46
第五章 附则 47
第十七节 规划法律效力 47
第十八节 规划成果法律效力 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一、渔业面临的形势
鹿寨县渔业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渔业持续较快发展,水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市场供应充足,为保障食物安全、促进农渔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传统的养殖方式是粗放,片面追求养殖产量,设施装备落后,养殖尾水处理不重视,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造成水产养殖自身污染,效益持续下滑,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现代渔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面临严峻的形势。
(一)国内形势
1.区域竞争
全国各省(自治区)市都在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做强自己的养殖业,鹿寨县面临产品质量的竞争、优势品种的竞争、养殖技术的竞争形势。
2.市场需求
我国水产品需求目前出现了产品结构性过剩、总供给量不足的矛盾。这说明了消费者对水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多,水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另一面说明纯粹的追求产量的增长已不符合现阶段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和市场要求,消费者更加倾向中高端的安全、健康、口感好的水产品。
3.科技创新
优势水产品增养殖业的发展,科技是核心力量。激烈的市场竞争,对改良品种、开发新品种、无公害养殖水产品的需求、对科技创新的要求更为紧迫。
4.环境保护
由于受到外源性环境污染的影响,养殖水域的生态恶化,影响水产品质量,对种质资源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减少,不利于水产品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维护环境生态平衡,对发展水产养殖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国际形势
我国加入WTO后,为水产品流通打开了广阔的国际市场,我国的水产品出口主要依赖于低价竞争。国外一些国家为了限制进口的目的,推行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东南亚一些国家渔业产业的发展和成熟,国内水产品在价格及质量上已不具备明显优势,水产品出口面临重大挑战。
综上所述,水产品养殖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必需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由注重产量增长转到更加注重质量和经济效益,由注重资源利用转到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由注重物质投入转到更加注重科技进步;规范养殖行为,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科技创新、加强水域环境保护,加强养殖行政管理能力,水产养殖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背景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鹿寨县渔业的发展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农民”为目标,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渔村振兴,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融合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的有关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 号)中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渔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水平,为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科学布局渔业发展战略、科学制定渔业转型升级的整体性行动方案提供依据和指导,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决定编制《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三、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目的意义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重要基础和物质依托,是推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为了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生产宏观管理、稳定养殖水域范围、依法管理养殖水域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水产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合理布局鹿寨县的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规划》对加强鹿寨县水域滩涂的宏观管理,协调水产养殖业与其它行业的关系,促进水产增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 编制依据
《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国家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6)《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9) 《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
(11)《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12)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3.规范性文件
(1)《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3)《渔业水质标准》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6)《广西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7)《广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8)《柳州市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9)《柳州市柳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0年修订)》
(11)《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二、相关区划、规划、通知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年)
(3)农业部《关于印发<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通知》(2002年)
(4)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2016年)
(5)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6)《鹿寨县鹿寨镇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
(7)《鹿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年)
本规划按照农业部2016年12月印发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进行编写。
三、相关标准
1.《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2.《渔业水质标准》(GB/T 11607-1989)
3.《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17年为现状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二、规划目标
以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开发利用水域滩涂,科学编制《规划》,设定发展底线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稳定养殖面积;指导有关管理人员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各领域有新突破,各产业和谐发展,各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渔业经济上新台阶,渔业从业人员致富奔小康。
进一步发挥政策与科技两大驱动因素的作用和鹿寨水产养殖的特色,实现“鹿寨县2030年后实现渔业现代化”的目标。实现水产养殖业“高效、优质、生态、健康、安全”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水产品持续供给、渔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渔区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居民食物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现代水产养殖生产模式
规划期间重点任务是贯彻落实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和增殖渔业发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渔业资源养护取得明显实效,根据农业部提出的七个现代化养殖模式,结合鹿寨养殖水域滩涂的特点,推广、构建和发展以下现代渔业生产新模式:
1、渔稻综合养殖模式,采取生态健康的种养模式,充分发挥“稻鱼互利共生”的生态原理,利用稻田生态系统的内部循环,施用农家肥和农副产品养鱼,少用或不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产品无农药残留,促进产业增值增收。
2、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发展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和环境的修复能力。引进美国大豆出口协会的池塘循环流水养鱼系统(IPA),IPA是一种池塘养鱼高产精养技术,鱼被养殖在封闭水域中所建造的流水槽内,并在水槽的前端安装推水设备,在尾端安装吸污设备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生态和效益的双赢,可以在淡水山塘、水库开展相关试验。
3、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构建高效的工厂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系统,优化养殖水体净化工艺,建立养殖水体循环利用的健康养殖技术体系。
4、集装箱受控式循环水养殖,以水边陆地为依托,采用集装箱系统对鱼类进行集中饲养管理,此过程中产生的养殖污水预先经过过滤分离,再利用池塘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实现有害物质降解。然后将池塘水抽回集装箱体内,完成循环再利用。
5、智能玻璃钢循环水养殖模式,是将玻璃钢应用到水产养殖当中,通过池塘、水库(湖泊)或稻田等养殖模式,集成循环水养殖配套设施、底排污、水处理、水产养殖及病害防控等技术体系,从而进行水生动物养殖的一直用方式。该模式具有耐受性强、隔热效果佳、可塑性好、易排污、操作方便、低投入高产出等特点。
(二)优化养殖布局,促进养殖空间协调
以有关《规划》、《区划》为基本依据,落实农业空间的中养殖区空间范围,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划定禁养区,强化港口、城镇、航道、耕地等城镇空间、农业空间与养殖空间的协调,实现养殖规划与其他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
(三)维护生态环境,推进养殖绿色发展
强化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空间养殖管制措施;划定重点水库湖泊养殖规模,退出不合理生产产能,推动限养区阶段性休养和轮作;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促进生物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发展碳汇渔业。
基本原则
《规划》编制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本地水域滩凃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农业部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坚持生态优化、底线约束的原则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把规划编制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内容要与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本地区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尊重历史与逐步优化相结合原则
既要尊重养殖历史和现状,考虑以渔为生的渔民对养殖水域滩涂的依赖和历史问题复杂性,也要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合法保障当地养殖渔民的基本权益,逐步优化台山市养殖水域滩涂的活动空间布局。
第五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鹿寨县全部水体滩涂及其相关的陆域保护区,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坑塘、内陆滩涂和陆域保护区等。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鹿寨县位于广西中部,地处东经109°28′~110°12′,北纬24°14′~24°15′之间,东和东北与桂林市的荔浦县、永福县和来宾市的金秀瑶族自治县为邻,南隔柳江与柳州市的柳江区、来宾市的象州县相望,西与柳州市的柳东新区和柳城县相接,北与柳州市的融安县相连,素有“桂中宝地”之称。县域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辖6镇3乡118个村(社区),总人口41.12万人(鹿寨镇、中渡镇、寨沙镇、平山镇、黄冕镇、四排镇、江口乡、导江乡、拉沟乡)。
二、地形特点
鹿寨县东北和东部多为山地,东南和南部属于丘陵地带,西北部是高大石灰岩残丘和少量山地,西部以高丘居多,中部低平,洛清江纵贯流过,形成河谷平原。鹿寨县的整个地形四周高,中间低,自东北向西南傾斜,由于地貌错综复杂,构成了山地、丘陵、岗地、河谷平原和岩溶林谷地等地貌类型。其地形地貌特征总体特征为:周高中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的丘陵碟地;地貌多样,呈层状分部;丘陵多,宽阔平地少。
三、水域滩涂资源类型
(一)河流水系
境内有大小河流64条,其中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20条,其中主要河流有柳江、洛清江、石榴河、中渡河、拉沟河和古尝河等六条河流。
1、柳江,珠江水系西江干流第二大支流,黔、桂水上交通要道。柳江在鹿寨境内长24.3公里,与对岸柳州市柳江区共用该河道。
2、洛清江由洛江和清江汇合而得名。洛江发源于永福县三皇乡,于江头村潜入地下,伏流于中渡镇香桥岩露出地面。清江发源于龙胜县,在黄冕乡里定村进入县境。两江于黄冕乡旧街村处汇合,自西北向东南流经黄冕乡、鹿寨镇、雒容镇、江口乡汇入柳江。境内河段长108.9公里,流域面积7592平方公里。
3、石榴河发源于荔浦县修仁镇六社岭,在四排乡三排村进入县境,流经四排乡、寨沙镇、鹿寨镇,在脚板洲汇入洛清江,境内河段长85.1公里,流域面积1360平方公里。
4、中渡河(洛江)境内河段长41.5公里,流域面积1200平方公里。
5、古尝河发源于永福、荔浦、鹿寨交界的古报尾山,在黄冕乡山脚村汇入洛清江,全长60.4公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
6、拉沟河发源于拉沟乡界板岭,流经拉沟、民主、古盏、拉甫,于寨沙镇马路桥汇入石榴河。集雨范围120平方公里,河流长度44公里。
(二)水库、山塘
鹿寨县境内较大水库有龙母水库和长塘水库,龙母水库位于导江乡长垌村,总库容1171万立方米;长塘水库位于寨沙镇全坡村,总库容528万立方米。全县还有中小型水库82多处,总库容6700多万立方米。
自然气候水文条件
一、水文
(一)水温
淡水水域,山塘水库(3月)表层水温在17.8~19.0℃之间,底层水温比表层低,垂直变化梯度0.05~0.056℃/m。一般池塘表层与底层水温差距不大;秋季(10月),山塘水库表层水温在26.5~27.6℃ 之间,底层水温同样比表层高,变化梯度为0.031~0.04℃/m。一般池塘水温与气温相差不大,通常在夏天水温比气温低1~2℃,冬天比气温高1~2℃ 。
(二)径流量
鹿寨县多年平均径流深 830.9毫米,折合地面径流量为27.91 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
地下水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平山、中渡2个镇的岩溶地区,现已探明的有高坡至响水、屯秋至榨油等2个富水地段,共有3条地下河,分别是:香桥岩地下河,长约22公里;中村地下河,长约33公里;白燕地下河,全长约12.5公里。地下出水点86处,大部分汇入县境内的地表河流,地下水资源共0.23亿立方米。
二、水质
根据《鹿寨县2017年城市环境质量公告》,鹿寨县洛清江甘洲断面每两个月进行1次监测,评价指标监测项目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水质监测部分结果如下:
表2-1 2017年鹿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水温(℃) | 17.0 | 9.5 | 26.2 | 30.2 |
pH值(无量纲) | 7.81 | 7.47 | 7.25 | 7.73 |
溶解氧 | 9.52 | 10.00 | 8.48 | 8.55 |
高锰酸盐指数 | 1.2 | 1.9 | 1.6 | 1.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0 | 0.7 | 1.6 | 1.1 |
氨氮 | 0.103 | 0.197 | 0.266 | 0.093 |
总磷(以P计) | 0.01 | 0.04 | 0.05 | 0.01 |
三、气候状况
(一)气温与日照
鹿寨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受季风环流影响较明显。境内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20.6℃左右,夏季最高气温39.7℃,冬季最低气温-2.5℃;日照充足,全年日照时数多年平均为1550.3小时,无霜期长达326天以上。
(二)降雨与蒸发量
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约1456.9毫米,且集中在4-9月。年平均总蒸发量1472.4毫米,多数年份总蒸发量都超过降水总量。
四、自然灾害
鹿寨县常见的气象灾害有暴雨洪涝、干旱、高温、低温霜冻、雷电灾害等
(一)鹿寨县雨量充沛,由于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季节分配不均,干湿季分明,降水多集中4~8 月,洪涝灾害多是暴雨、特大暴雨或持续大范围暴雨天气造成的,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二)鹿寨县地处低纬度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水季节差异很大,而且太阳辐射强、气温高,蒸发和作物蒸腾量较大,10月至次年2月连续无降水,干旱时有发生。
(三)低温霜冻是鹿寨县冬季农业生产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低温霜冻天气多集中于12月~1月,这一时期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还经常带来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
(四)由于受全球变暖影响,鹿寨县气候逐渐变暖,极端高温天气出现概率增加,尤其是近十年来连续出现最高气温≥38℃的天气。
(五)鹿寨县是受雷电灾害影响较严重的地区,每年都会发生数十次不等的雷暴,多在5~8月,8月发生次数最多。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浮游生物
(一)浮游植物
鹿寨县水域浮游植物组成大多数是常见种类,主要是绿藻类的刚毛藻、毛枝藻、竹枝藻、鞘藻和硅藻类的卵形藻、曲壳藻、针杆藻、异极藻等,还有较少见的红藻门的奥杜藻在大部分河段出现,但频率不高,都是比较适应流水的河流型浮游植物群落。
水库、坝下缓流处主要分布适应静水的种类,如绿藻门的衣藻、小球藻、盘星藻、栅列藻和甲藻门的多甲藻、角甲藻、隐藻和黄丝藻等。
(二)浮游动物
鹿寨县各河流主要有原生动物的表壳虫、沙壳虫、湖沼拟铃虫、针棘匣壳虫、泡形纯毛虫;轮虫类的有萼花臂尾轮电、螺形龟甲轮虫、曲腿龟甲轮虫、月形腔轮虫;枝角类的有短尾秀体溞、长额象鼻溞、颈沟基合溞、无刺大尾溞、圆形盘肠溞;桡足类是毛饰拟剑水蚤、广布中剑水蚤。
二、底栖生物
据统计鹿寨县内水域底栖生物有约60种,主要是水生昆虫,软体动物有10多种,主要是中华圆田螺、环稜螺、钉螺、短沟蜷、萝卜螺、淡水壳菜、三角帆蚌、河蚬等。
三、鱼类
鹿寨县水域主要鱼类是草鱼、青鱼、宽鳍鱲、南方马口鱼、赤眼鳟、瑶山鲤、大眼红鮊、翘嘴红鮊、南方拟、三角鲂、鳊鱼、银飘鱼、黄尾鲴、银鲴、高体鳑鮍、短须鱊、条纹二须鲃、刺鲃、倒刺鲃、似鳡、厚唇鱼、南方白甲鱼、白甲鱼、小口白甲鱼、辫结鱼、桂华鲮、纹唇鱼、鲮、卷口鱼、东方墨头鱼、花䱻、麦穗鱼、乐山棒花鱼、鲫、鲤、须鲫、鳙、鲢、海南鳅鮀、泥鳅、花斑副沙鳅、中华原吸鳅、广西爬岩鳅、平舟原樱口鳅、胡子鲶、鲇、福建纹胸鮡、斑鳠、粗吻鮠、黄颡鱼、黄鳝、大眼鳜、斑鳜、沙塘鳢、溪栉虾虎鱼、子陵虾虎鱼、叉尾斗鱼、月鳢等。
四、龟鳖类
鹿寨县主要分布有黑颈乌龟、鹰嘴龟、山龟、中华草龟、山瑞鳖、中华鳖等品种,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目前已开展一定规模养殖,成立有一个龟鳖养殖合作社。其中黑颈乌龟经济价值最高,鹿寨县为原产地。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2017年的鹿寨县洛清江甘洲断面每两个月进行1次监测,评价指标监测项目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电导率、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硒、氟化物、六价铬、氰化物等共26项)。
水域滩涂承载力
鹿寨县地处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降水丰富,适宜鱼、虾、贝、藻生长的时间长,生产周期短,绝大多数水产经济种类可以全年生长。淡水资源丰富,江河、水库、山塘水质良好,均可用于发展水产增养殖,为淡水养殖提供良好的养殖环境。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多样性丰富,为水产增养殖业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鹿寨县是农业为主,工业和城市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因此整体水域滩涂承载能力较强,适宜开展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一、养殖区域及面积
2017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460公顷,近五年养殖面积增加12.6%,淡水养殖水面主要在鹿寨境内各江河的沿江镇区,养殖面积140公顷以上乡镇有黄冕镇、中渡镇、导江乡、江口乡、四排镇、寨沙镇、鹿寨镇(表2-2)。
表2-2 鹿寨县水产养殖区域及面积 单位:公顷
地区 | 合计 | 池塘 | 水库 |
黄冕镇 | 146 | 51 | 95 |
中渡镇 | 153 | 53 | 100 |
平山镇 | 74 | 26 | 48 |
江口乡 | 146 | 48 | 98 |
导江乡 | 164 | 58 | 106 |
四排镇 | 204 | 61 | 143 |
拉沟乡 | 37 | 37 | 0 |
寨沙镇 | 248 | 90 | 158 |
鹿寨镇 | 288 | 106 | 182 |
合计 | 1460 | 530 | 930 |
二、淡水养殖产量和模式
鹿寨县淡水养殖有着悠久的历史,2017年养殖产量为9434吨,其中淡水池塘养殖面积530公顷、产量5578吨,分别占淡水养殖总量的35.6%和60.2%;水库养殖面积930公顷、产量3721公顷,分别占淡水养殖总量的63.7%和38.8%;池塘养殖面积不大,但提供了是鹿寨县的大部分水产品(表2-3)。
表2-3 鹿寨县淡水养殖面积、产量(按水域分) 单位:公顷、吨
年份 | 池塘 | 水库 | 其他 | 网箱 (m2) | 稻田 | |||||||
面积 | 产量 | 单产 | 面积 | 产量 | 单产 | 面积 | 产量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
2013 | 436 | 4554 | 9.4 | 851 | 3019 | 3.5 | 10 | 36 | 103 | 4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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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501 | 4760 | 9.5 | 801 | 3029 | 3.8 | 10 | 127 | 98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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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547 | 5006 | 9.2 | 915 | 3332 | 3.6 | 10 | 5 | 83 | 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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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530 | 5318 | 10 | 920 | 3432 | 3.7 | 10 | 110 | 83 | 3560 | 13 | 14 |
2017 | 530 | 5578 | 10.5 | 920 | 3721 | 4 | 10 | 122 | 83 | 3560 | 13 | 14 |
注:①其他面积包括河沟、山塘、低洼积水地等;
②网箱和稻田养殖面积不计入按水域分的面积之中,但产量计入相应的水域之中。
三、淡水养殖品种结构
淡水养殖品种以鱼类为主,2017年产量9162吨,占淡水养殖总量的97.1%,养殖结构组成是四大家鱼、鲤、鲫等传统养殖鱼类产量8626吨,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91.4%;罗非鱼、泥鳅、黄颡鱼、鳜鱼等等名优鱼类产量536吨,占淡水养殖产量的5.7%;特色水产品虾、螺、鳖等产量336吨,占淡水养殖产量的3.6%(表2-4)。
2-4 鹿寨县淡水养殖产量(按品种)单位:吨
年份 | 合计 | 传统鱼类 | 罗非鱼 | 其他鱼 | 虾蟹类 | 螺 | 龟鳖 |
2013 | 7805 | 7042 | 449 | 100 | 38 | 46 | 130 |
2014 | 7916 | 7146 | 412 | 106 | 45 | 51 | 156 |
2015 | 8343 | 7568 | 412 | 99 | 49 | 54 | 161 |
2016 | 8860 | 8058 | 432 | 102 | 50 | 55 | 163 |
2017 | 9434 | 8968 | 440 | 167 | 53 | 115 | 168 |
备注:①传统鱼类是四大家鱼、鲤、鲫;
②其他鱼为产量不超过50吨的泥鳅、黄颡鱼、鳜鱼等。
四、水产苗种生产
鹿寨县有水产种苗场8家,共有育苗养殖水面6.58公顷,年生产各种淡水鱼苗(主要是四大家鱼)1.15亿尾、淡水鱼种138吨、鳖龟苗48万只。
五、渔业种质资源保护
(一)增殖放流
为保护江河渔业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在江河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近几年加强增殖放流工作,2017年增殖放流100万尾苗种、2016年增殖放流59万尾苗种、2015年增殖放流80万尾、2014年增殖放流12万尾;2013年增殖放流40万尾;主要放流“四大家鱼”鱼苗,促进了全县水生生物增殖,改善和修复水域生态,为渔业资源增殖、渔民增收打下基础。
(二)实施禁渔期制度
在江河,为了保护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和幼鱼生长,养护江河生物资源,促进江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于2011年起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从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减少捕捞作业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2017年起,禁渔时间从3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吋,延长1个月禁渔时间。鹿寨在禁渔期和休渔期间开展禁渔执法,全县出动执法船艇和执法人员,对主要河段和重点海域进行重点查处,实现禁渔和休渔期内水上无渔船、无渔网、市场无捕获渔物出售的管理目标,有效控制了捕捞强度。
六、捕捞
鹿寨县2017年捕捞总产量1701吨,比2013年增加10.8%;但2017年产值比2013年增加18.6%,说明近五年鹿寨县水域渔业资源保护较好,渔获逐年上升。
2017年鹿寨的鱼类捕捞量1088吨,占捕捞总量的64%;贝类的捕捞量455吨,占捕捞总量的26.6%;虾类的捕捞量158吨,占捕捞总量的9.4%,说明捕捞的品种以鱼类为主,贝类次之,历年的捕获比例大致相近(表2-5)。
表2-5 鹿寨捕捞情况 单位:吨
年份 | 鱼类 | 虾类 | 贝类 | 合计 | 增长率 |
2013 | 875 | 103 | 355 | 1333 |
|
2014 | 865 | 143 | 397 | 1405 | 5.4% |
2015 | 1429 | 141 | 254 | 1824 | 29.8% |
2016 | 1010 | 160 | 450 | 1620 | -12.5% |
2017 | 1088 | 158 | 455 | 1701 | 5% |
七、渔业经济情况
(一)渔业经济结构情况
2017年鹿寨县渔业经济总产值13212万元,比2013年增加44.6%,其中渔业产值12622万元,占渔业经济95.5%;渔业流通和服务590万元,占4.5%,鹿寨渔业经济以第一产业渔业为主,第二产业无、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很少,未来二、三产业需要重点加强。
(二)渔业经济特点
养殖渔业在渔业经济占主导地位,其中淡水养殖产值41.72亿元,占渔业产值60.7%;2017年比2013年增加22%,捕捞增加18.7%;淡水养殖是鹿寨主要渔业经济。渔业工业是鹿寨渔业二、三产业发展最快的(表2-6)。
表2-6 渔业经济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 淡水 养殖 | 淡水 捕捞 | 水产 苗种 | 水产 流通 | 休闲 | 运输及 其他 | 合计 |
2013 | 7768 | 767 | 45 | 455 | 56 | 49 | 9136 |
2014 | 8550 | 1138 | 56 | 476 | 35 | 49 | 10304 |
2015 | 9352 | 1397 | 72 | 492 | 18 | 57 | 11388 |
2016 | 9952 | 1453 | 130 | 504 | 0 | 51 | 12090 |
2017 | 10791 | 1676 | 155 | 535 | 0 | 55 | 13212 |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位优势
鹿寨县位于广西中部,地处桂中腹地,扼南北交通之要冲,交通便利。鹿寨毗邻柳州,县城距首府南宁市260公里,距桂林115公里。县境内高速公路有5条、7个出入口,有2条国道;有湘桂铁路及3个火车站,有湘桂高铁及1个高铁站;到桂林机场仅需1个小时,到柳州机场仅需半个小时;有西江黄金水道及27个3000吨级泊位的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导江作业区、相思作业区,可直达广州、香港等地,为水产物流的高效流通提供坚实保障,具交通区位优势。
鹿寨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受季风环流影响较明显。境内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20.4℃左右,最高气温39.7℃,冬季最低气温-2.5℃。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约1550.3毫米,且集中在4—9月。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量约1596.8小时,无霜期长达326天以上,适合水生生物的生长,具地理区位优势。
二、区域经济发展计划
根据《柳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三区三园一体”为平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基点,推广农旅融合、农产品深加工,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创建工作。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培育发展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挖掘农业生态、休闲、文化及教育功能,推动农业与健康养生、休闲娱乐、教育文化等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在城乡接合部发展工厂化农业、立体农业等高科技农业,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创意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三、渔业产业结构
(一)传统养殖渔业为主
近五年鹿寨的渔业产业发展良好,2017年渔业经济总量比2013年增加22%,传统水产养殖的产值占渔业经济81.7%,渔业以传统水产养殖业为主,传统水产养殖业还是以传统的四大家鱼、鲤、鲫为主。
(二)特色养殖发展
鹿寨县特色养殖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水产养殖品种结构。发展质优、价高、有市场潜力的水产养殖新品种,特色品种如克氏原螯虾(俗称:小龙虾)、田螺、鳖养殖的产量2017年比2013年增加27.1%,高值鱼类如泥鳅、黄颡鱼也发展很快,养殖特色高值品种,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推广稻鱼综合生态养殖新模式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推进稻田综合种养”。 稻鱼综合生态养殖是一种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在稻田生态系统进行良性循环的生态养殖模式,使稻田的生态系统乆结构上和功能上得到合理改造,从而发挥稻田资源最大的“负载力”,实现种养共生互利,取得最佳的生态经济效益,使农民丰产增收,是一种值得推广的高效养殖业。鹿寨县稻鱼综合生态养殖在不影响粮食种植面积、用途的情况下,通过套养养鱼、虾、鳖、鳅、螺等水产品,有效提高稻田的综合收益。鹿寨县目前累计稻鱼(荷塘)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成13.5公顷,同比增125.3%,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经济效益。
四、渔业调整方向
(一)调整渔业产业结构
鹿寨渔业发展应立足于市场,坚持由需求导向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在适度范围内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在兼顾渔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渔业资源,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并继续大力发展节水减排、集约高效、种养结合的生态清洁养殖,不断拓展渔业功能,推动养、捕、加、增、休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渔业科技是渔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加大渔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构建现代渔业产业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推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渔业经营方式,扶持发展特色渔业、品牌渔业和园区渔业,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规模化水平,推动构建新型渔业经营体系,推动建立渔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其次则是充分调查市场需求,避免自身产品结构的重复与浪费,避免积压结构性过剩的产品。
(二)促进产业融合
2017年鹿寨县渔业经济第一产业产值12982万元,第二产业产值0,第三产业产值590万元。所以当前鹿寨县已具备的产业状况来看,充分利用鹿寨县山区农村闲置山垅田数量多、租用成本低、大多山塘、小水库环境优美,加强对其合理开发,形成集生产、观赏、捕捞、垂钓、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渔业经济产业区,既促进了当地的传统渔业优化升级,增加了当地经济效益,也丰富了城乡的文化生活,不断地推动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休闲渔业逐渐深入到市民的日常生活,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一种重要形式,但休闲渔业目前在鹿寨县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面对着巨大的消费市场,需通过丰富休闲渔业产品类型、加大宣传推广、打造休闲渔业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扩增投资渠道,增加多元投资这几个方面进行实践改造,以充分扩大休闲渔业市场,推进渔业和流通、加工、休闲业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鼓励各类组织、工商资本开展渔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等环节的服务,全面提高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发展生态高效渔业
渔业生态环境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鹿寨大多数河流出现了渔业资源枯竭的情况,生态环境破坏已较为严重。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大力推进渔业产业的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发展生态渔业。加快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加快稳产高产水产健康养殖基地的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在渔业发展上也应该注意水产生态饲料的使用,严格水产药物的管理,减少养殖污染;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监控追踪面源污染,强化监测能力。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水产品市场发展潜力
鹿寨县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地处桂中稍偏北,气候条件适合,水源充足,自然水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发展渔业有很大优势。鹿寨县邻近柳州、南宁、桂林等大中型城市,经济较发达人口众多,随着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食品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带动下,水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只要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水产品和健康无公害产品,水产品消费市场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发展潜力巨大。
二、水产养殖发展趋势
(一)养殖总产量稳定增长
鹿寨县未来水产品总产量会继续增长,虽然存在水资源和土地的制约,水产养殖的增长有所减慢,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居民的消费观念的改变,水产品将越来越被接受。特别是由于科技的发展,可养的种类和范围大幅增加,科技手段融入养殖管理越来越普及,未来产量也会有一定的增长。
(二)逐步转向科学精养模式
政策的引导和资源的限制,在很多水域的养殖是禁止或限制,要求我们在现有的不增加或是在减少养殖面积的情况下,产量有进一步的提升,所以要提效增收。一些综合的养殖模式,如轮捕轮放、稻渔综合、池塘工程化、生态网箱等有利于排除粪便和残饵的养殖方式等都是适合鹿寨县情况的提质增效好方式。轮捕轮放如果可以全面推广,可以有效控制养殖病害,提高效益;养殖池塘工程化也是值得推广的好模式,养殖水体从池塘里面出来以后经过过滤池,经过有水生植物的净化池,然后再回到池塘,以减少整个水体里面的氮磷,减少水体污染,提高饲料利用率,提高产量,减少发病;稻田(荷塘)生态综合种养更是具有稳粮、促渔、增效、提质、生态等多方面功能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新模式。
此外,水产行业机械化、集约化养殖程度较低,需要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分散的个体生产经营将逐步向专业合作社和集约化养殖公司发展。
(三)水产品价格小幅增长,并随季节性和周期性波动
水产品是我国最早进行商品化改革的产品,目前市场开放程度很高,产量、需求也较为稳定,政府干预程度低。除非特定环境发生大的变化,未来水产品价格不会出现大起大落,预计会随着油价、饲料、用工等成本的增加而保持上升态势,水产品价格的年均增长率估计在3%~5%。从每个年度的价格变化来看,季节性特征仍比较明显,总体会呈现“先扬后抑”的走势。但在目前经济增长缓慢的总体预期下,水产品价格短期内不具备大幅上涨的条件,甚至有回落趋势。
(四)数量转变为质量
随着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产品的需求由数量必然转变为质量,目前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由传统的养殖品种转为特色的品种,在鹿寨地区主要体现为大量养殖克氏原鳌虾(小龙虾)、螺蛳、黄沙鳖、泥鳅等特色品种;二是追求特别口感和风味,比如这个鱼是不是野生的或是绿色有机的,鹿寨县水质良好的水库、河流众多,具备创建有机水产品的有利条件。目前我们国内追求的品质还停留在特色、口感和风味上,还没涉及它的营养价值,而国外则关注鱼肉ω-3不饱和脂肪酸,这应该是未来水产品发展的方向和需要调整的结构之一。
三、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
(一)发展潜力
1、市场潜力
水产品因为它的营养价值与药用价值被人们逐步深刻地认识,使得其市场和消费群体逐步扩大,需求量逐年增加。尽管由于近几年产量增幅较大等原因,使得国内大宗水产品的价格稳中有降,但也只是结构性和区域性过剩,消费总量仍大幅增长,而且高档水产品、休闲渔业的需求量急剧攀升。
2、养殖品种多样化
鹿寨县因地制宜,合理调整渔业品种结构,在稳定大宗水产品生产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克氏原鳌虾(小龙虾)、泥鳅、田螺、龟鳖等名特优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结构逐步从相对传统型向名特优新水产品多元化养殖转化,养殖结构趋于合理,生产效益更加明显,全县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比例已占9.6%。
3、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
鹿寨县一直视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安全生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积极完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日常执法与集中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和乡镇站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规模养殖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查看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中免疫、用药、无害化等有关信息是否完整真实;二是增加了水产品养殖的水质、鱼肉样品监测设备,定时监测水质、鱼病及药物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情况,水产品质量快速检测能力大大的增强。同时进行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力度,建设好乡镇级动物检疫申报点;三是加大对水产品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渔药经营企业开展假渔药查处行动;四是加强对重点水产品开展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查,监控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包括孔雀石绿、氯霉素和硝基呋喃代谢物,同时加强产品安全检查,确保水产产品质量安全。
4、水产健康养殖
鹿寨县渔业管理规范,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大力推行健康养殖,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制度、水域环境监测制度、生产日志制度不断完善,逐渐向信息化发展。加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和宣传,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养殖户创建大水面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已成立大水面积水产养殖合作社1个,成员共5人,养殖水域面积达1900亩,已投放鱼苗近100万尾。
5、特色养殖品牌化
鹿寨县一直重视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发展和建设,黑颈乌龟、黄沙鳖一直是当地知名水产品牌。部分养殖户通过走品牌发展之路提高养殖经济效益效果明显。
(二)发展趋势
1、水产养殖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升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水产品需要增加,鹿寨县水域滩涂资源较丰富,水产养殖业顺应需求发展,近年来鹿寨县水产养殖面积在略有增加,2017年水产养殖面积比2013年增加了12.6%。但未来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逐渐扩大,另外环境因素也制约着水产养殖的发展,预计养殖面积基本主要保持稳定,但通过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水平、优化养殖结构,鹿寨县的水产养殖产量仍然有提高的空间。
2、养殖趋向标准化、集约化
建立鹿寨县的水产标准化养殖,确定主要养殖品种的养殖密度;建立定期检测水中氨氮以及各种物质的标准处理方法;不同品种混合养殖的模式。把养殖标准化以后,鹿寨县的水产养殖才能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鹿寨县的水产养殖业发展才能更加稳定,更加可实行性。水产集约化养殖是在传统的粗放型养殖基础上逐步改进、发展起来的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养殖模式,是实现水产养殖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是世界水产养殖业发展的主导方向。
3、水产病害系统防治
对于水产养殖行业来说,重大疫病的暴发和流行对其是致命性的打击,对鹿寨县的水产养殖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利益损失,是制约鹿寨县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所以在进行水产养殖过程中,引导养殖企业对水产动物进行疫病风险评估,然后在根据评估的结果去制定风险管理措施,这样能让水产动物疫病的传播有所控制,缩小疫病流行的范围。
鹿寨县未来要建立县级的水产病害防治实验室、专家数据库和水产病害防治文献资料库,并建设“鹿寨县水产病害远程诊断技术系统”。通过按点部署的视频采集系统,以可视、交互的方式,实现水产养殖病害的自助诊断和专家远程诊断。
传统水产药物通常是从农药和兽药当中移植出来的,治疗的针对性不强,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药物残留。未来趋势是进行免疫调节剂进行病害控制,其中免疫增强剂让机体抗病能力有所增强;免疫调节剂可以促进防御反应并诱发宿主防御反应,尤其是对高低等无脊椎动物所具有的非特异性免疫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该制剂主要由海藻多糖、糖蛋白、几丁质及中草药等纯天然物质制作,对环境完全没有影响。
4、饲料技术精细化
水产饲料和水产养殖很多研究相对是靠经验、投机的方式来做,未来将对营养、代谢、微生物等基础研究方面加强研究,进一步推进饲料加工业快速发展,膨化、真空喷涂、超微苗料等技术在饲料加工广泛应用;酶制剂、发酵饲料的应用以及肠道健康、鱼粉替代品大大改善饲料的营养水平;沉水料逐渐被浮水料替代,膨化料使用比例大幅度提升。饲料科技的进步,到精准营养,节省蛋白饲料,减少水体的氮磷排放以及降低养殖成本。
5、养殖品种多样化、质量优质安全
鹿寨县自然条件优越,养殖技术水平较高。适合养殖的品种众多,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更多的新品种,通过各类养殖协会和产业的推广,让更多的水产美食进入寻常百姓家的餐桌。推进有机鱼或绿色食品的认证推广等,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让水产品消费更加优质安全。
(三)养殖水域滩涂需求
1、渔民的生存权的需求
渔业生产活动是渔民获取维持其生命必需生活资料的手段,养殖水域滩涂是渔民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实现渔民生存权的必要基础。渔业权是渔民的自然权益,无论是联合国还是我国政府,都把公民生存权作为最重要的权利给予保护,对于渔民来说,养殖水域滩涂是生存的物质基础。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的需求
如果渔民的养殖水域征用过多过滥,渔民没有有效的出路,就会在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影响全面小康的实现,进而影响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如果渔民的渔业权益得不到维护,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渔区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妥善协调就不可能实现,渔区社会稳定不可能得到维护。缺乏稳定的社会,是无法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的。
3、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自改革开放以来,渔民由于渔业权益有了法律保护,从事渔业生产的积极性持续高涨,推动了我县渔业持续稳定发展,水产品的产量大幅增加,产值不断提高,水产养殖业已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的一大优势产业。所以为保障城市建设需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应合理利用水域滩涂资源,适度保留养殖水域滩涂,调整养殖品种和布局,开拓创新,确保水产养殖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针对突出问题,水产养殖业要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从过去拼资源要素投入转向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追求数量增长转向更高质量、更好效益和更可持续的发展。
2017年鹿寨县水产养殖产量9434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84.7%,水产养殖发展为解决鹿寨县乃至周边居民吃鱼难、增加优质动物蛋白供应、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保障水产品安全和促进水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忽视了规范管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问题,部分地区的养殖布局不合理、超容量超规划养殖多,养殖排放污染较重、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突出,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
鹿寨县水产养殖业发展良好,利用独特的区位条件大力发展高产、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品能够占领一定市场,有当地的特色产品,商品基地雏形形成,奠定一定的产业基础。随着各项政策投入的逐步加大,市场对健康食品和休闲消费需求的持续升温,为特色水产养殖业创造发展条件和机会。水产养殖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科技含量逐渐提高,渔业设施也不断完善。养殖种类增加,品牌意识得到加强。水产养殖业将实行多种养殖模式并进,实现优势水产品的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产养殖产业的专业化程度将得到提升,并强化规范管理。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规划》总体思路是在加快推进渔业发展过程中,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不影响水环境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即不影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质量不下降,水生态系统不破坏的前提下,获得明显经济效益的水产养殖发展方式。
一、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绿色水产养殖
鹿寨县属于农业经济较发达地区,总体生态环境较好,水域滩涂承载能力相对较强,可以适度扩大养殖活动,但也需要注重控制规模和模式,防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超标。
(一)确立生态养殖的发展目标,促进水产养殖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鹿寨县水产养殖应定为提供高质量、安全的大宗水产品,满足当地居民需求的同时重点供给柳州和桂林市场,开发南宁等周边市场。时刻关注并了解当下的市场需求,明确水域内可承载的生物品种数量,推广水产养殖的自动化和机械化。根据鹿寨县主要水域分布特点,沿县境内洛清河流域和山区水库打造“洛清河流域传统鱼类高效健康养殖区”、“山区丘陵库塘生态养殖区”二个生态渔业产业区。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产养殖的综合生产力
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领域的基础设施设备,大力支持体系的普查工作,了解水产养殖行业的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发展规划,才能够为发展可持续的水产养殖提供有力的发展依据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水产养殖体系
适度增加生态养殖面积,加快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力推广稻渔综合养殖、工厂化养殖、池塘内循环养殖模式;发展泥鳅、三杂交鲤鱼等优势水产品养殖,推进优势养殖品种质量提升,推广克氏原鳌虾(小龙虾)、螺蛳、龟鳖等名特优新品种;依托柳州市做大做强螺蛳粉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打造柳州市螺蛳粉产业螺蛳原料供应基地建设,努力实现由单纯追求水产养殖产量向提高水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方向发展,加快渔业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构建现代水产养殖体系。
三、推动特色高质量发展,促进供给侧改革
以满足人民日益提升的水产品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效益为重点,大力推进高营养、高质量的水产品种养殖和生产,坚持生态化养殖,完善水产品标准检测手段,提高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建立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发展以健康养殖为基础的生态养殖、无公害养殖,提升水产品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特色养殖品种发展水平和层次,推进名特优水产品的养殖,提升特色养殖经济效益;依托养殖优势区域,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渔村振兴发展,建设面向未来的美丽渔村。
四、统筹多部门相关规划,推进养殖空间协调发展
水域具有多样性功能,管理涉及水利、环保、交通、国土、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需要统筹协调养殖功能与其他功能空间布局,对接不同部门管制要求,明确不同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空间布局落实《鹿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鹿寨县鹿寨镇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等空间规划的要求,同时协调交通、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专项规划,促进规划的空间协调统一,避免不同功能重叠和干扰,避免各部门多头管理。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一、功能区概述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农渔发2016〕39 号)要求,并结合鹿寨县水域滩涂资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全县水域滩涂划分为三类:禁止养殖区(以下简称禁养区)、限制养殖区(以下简称限养区)、养殖区等三类一级区。本次规划根据鹿寨县养殖水域基本情况,并结合养殖管理工作需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各类区域的内涵和类型。
(一)禁止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是指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水产养殖的区域。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明确指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本规划涉及的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中的禁养区主要是陆上禁养区,陆上禁养区包括各级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禁养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禁养区、行洪区和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禁养区、其他禁养区等。其他禁养区包括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如黑臭水体分布、排污口周边水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桥梁水域周边5公里等)、以及未来规划建设的其他禁养区。
(二)限制养殖区
限制养殖区指在一定区域内,结合区域环境容量等环保要求,限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密度的区域。
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明确指出:限制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围栏网箱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养殖区是除禁养区外、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养殖区,养殖区内开展养殖活动,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
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鹿寨县的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等。
二、划分方法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农渔发〔2016〕39 号)要求,并结合鹿寨县水域滩涂资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细化禁止养殖区的类别和范围,将水域中各类型区划定为禁止养殖区,然后禁养区以外水域再细化限养区范围,其他区域划定为养殖区。
(一)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等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鹿寨县目前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要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水域统一划定为禁养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水域统一划定为限养区。未来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养殖水域滩涂划定将自动变化。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维护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区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水域统一划定为禁养区。
未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养殖水域滩涂划定将自动变化列入禁养区或限养区。
(三)内河航道
内河航道是推进内河港口航运的重要通道,内河航道涉及的河流主干河道全部划定为禁养区。
(四)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
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是维护生产生活安全的重要区域,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要求,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内水体划定为禁养区,由于行洪区目前没有明确界定,本次规划暂时按照各河流的骨干河道划定,划定范围暂时与内河航道相同,该区域内水体全部划定为禁养区。
(五)重点水库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水库的生态功能重要性不断提升,养殖功能弱化。将全县大中型水库作为重点水库,划入限养区。
(六)其他禁养区和限养区
(1)其他禁养区主要包括:
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水体,如黑臭水体分布水域;
法律法规规定禁养区,如桥梁水域、核电站周边5公里等;
3、未来规划新增其他禁养区,如未来规划建设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等,自动列入禁养区。
(2)其他限养区则主要包括:
1、根据各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水体,在建设项目为开工前,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水体可以作为临时养殖区,划定为限养区;
2、未来规划新增其他禁养区,如未来规划建设的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等,自动列入限养区。
禁止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的类型、面积和位置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复,鹿寨县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各10个,面积总共18282.4公顷,全部为禁养区。(表3-1)。
表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 单位:公顷
保护区名称及面积 | 水域保护区范围 | 陆域保护区范围 |
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13公顷 | 石古村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4000米的洛清江河段及该河段汇入口向其上游延伸2000米河段,宽度为上述河段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距离。 | 一级保护区水域河岸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 |
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7269公顷 | 石古村取水口下游300米至取水口上游16000米的洛清江河段及该河段汇入口向其上游延伸2000米(其中取水口上游300米处的汇入支流为全长)的河段,宽度为上述河段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二级保护区水域河岸两岸各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中渡镇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89公顷 | 长度为现用取水口上游西北方向1000米至下游东南方向200米的地下河河段,宽度两侧各300米的陆域。 | |
中渡镇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413公顷 | 以现用取水口为中心,西北方向延伸至3000米,东北方向延伸至洛江右岸,东南方向延伸至中渡-平山公路边界,西南延伸至13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
寨沙镇拉沟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107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下游100米,以及左岸入河支流全长的水域;宽度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寨沙镇拉沟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867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 10000 米至下游 300 米,以及入河支流全长的水域, 宽度为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 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且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平山镇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163公顷 | 以现用取水口为中心,向东北方向(地下水管道方向)延伸1000米、西南方向和两侧各延伸300米的陆域,以及以规划取水口为中心,向东北方向延伸700 米、东南方向延伸50米、西北方向延伸至5号地下河出露点、西南方向延伸300米的陆域。 | |
平山镇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865公顷 | 长度为现用及规划取水口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5号地下河出露 点至其下游6000米(包括各支流)的地表水域,宽度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以现取水口为中心,向东北方向延伸3000米、西南方向延伸600米,西北、东南方向各延伸800米的陆域,以及规划取水口向东南方向扩张500米的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河岸往内陆纵深1000米、且不超过第一道山脊线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黄冕镇洛清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73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100米(黄冕水电站大坝处),以及左岸第一条入河支流上溯500米(三里屯入屯道路处)的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铁路边界。 |
黄冕镇洛清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464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7400米至下游100米,以及左岸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大端河)分别上溯至源头、源头、1000米(湘桂铁路处),右岸第一条、第二条分别上溯至2500米(大马屯)、源头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四排镇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44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附近的石榴河支流自取水口下游300米至上游1000米,以及连接石榴河支流与石榴河的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以及取水口为中心、300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
四排镇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553公顷 | 长度为石榴河支流汇入口下游 300 米至上游 2000 米,以及汇入口上 溯 3300 米的支流水域。宽度为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一级 保护区水域除外。 | 以取水口为中心,1000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以及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约1000米、且不超过第一道山脊线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四排镇石榴河支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44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 100 米至上游 1000 米的水域,宽度为 5 年一遇洪 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四排镇石榴河支流水源地二级保护区604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 300 米至上游 5000 米至文家坪西南侧的水域。 宽 度为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 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陆域,不超过两侧第一重山脊线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江口乡柳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48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8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宽度为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河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侧河岸纵深50米的陆域。 |
江口乡柳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680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5800米至下游300米,以及入河支流全长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江口乡地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65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旁的柳江入河支流 (六冲沟)全长,以及六冲沟入河 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100 米的水 域,宽度为航道边界线至入河口侧 河岸 5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线的区 域。 | 以取水口为中心,300 米为半径的陆域,六冲沟河段两岸以及六冲沟入河口侧河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江口乡地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588公顷 | 长度为六冲沟入河口上游 3000 米 至入河口下游 300 米的柳江河水 域,宽度为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以取水口为中心,1000 米为半径的陆域,以及上述柳江河段两岸各纵深1000 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导江乡柳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65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100米,以及左岸两入河支流上溯至导江—江口公路边界的水域,宽度为河段中泓线(航道边界)至取水口侧河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导江乡柳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887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 5600 米至下游 300 米,以及入河支流全长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拉沟乡山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15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源头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拉沟乡山溪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66.4公顷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导江乡三门江林场导江分场地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66公顷 | 无 | 以开采井为中心,北面、西面以区域分水岭为界,南面、东面以山脊线为界 |
导江乡三门江林场导江分场地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81公顷 | 无 | 以开采井为中心,区域分水岭为界,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11}211号文件,鹿寨县拉沟自然保护区为省级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共7294.3公顷,全部为禁养区(表3-2)。
表3-2 自然保护区名录 单位:公顷
名 称 | 面积 | 地理坐标 | 主管 | |
拉沟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4265.5 | E109°56′50″~110°10′21″N24°31′43″~24°42′48″ | 林业 |
缓冲区 | 3028.8 |
(三)河堤
根据鹿寨县洪水灾害防治的需要,同时考虑内河航道建设,将鹿寨县境内河流河道的行洪区(主河槽与两岸主要堤防之间的洼地,历史上是洪水走廊,遇较大洪水时,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和宽度开口门或规定漫堤作为泄洪通道的区域)、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两岸堤及护堤地)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全部划为禁止养殖区。鹿寨县有河堤4个,共18.296公里,面积3030公顷(表3-3)。
表3-3 鹿寨河堤名录 单位:公里
序号 | 河堤保护区名称 | 里程 | 面积 |
1 | 鹿寨县城区防洪工程 | 4.416 | 1000 |
2 | 广西鹿寨县洛清江江口乡政府、黄冕乡政府河段治理工程 | 4.266 | 300 |
3 | 广西鹿寨县洛江中渡镇河段治理工程 | 1.290 | 530 |
4 | 广西鹿寨县导江河导江乡河段治理工程 | 8.324 | 1200 |
(四)航道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局审批,鹿寨县境内有航道2条,共121公里(表3-4)。洛清江航道鹿寨辖区内由鹿寨县交通运输局管护;柳江航道鹿寨航段由柳州航道局管护。
表3-4 鹿寨航道名录 单位:公里
序号 | 航道名称 | 起点名称 | 终点名称 | 里程 | 等级 |
1 | 洛清江航道 | 黄冕 | 江口河口 | 97 | 7级 |
2 | 柳江航道鹿寨航段 | 江口龙头特大桥 | 导江螺蛳山 | 14 | Ⅳ级 |
(五)码头
根据鹿寨县交通局资料,鹿寨辖区有横水渡口2处4个码头,圩横渡综合码头2处4个码头,运砂码头15个,全部为禁养区。
(六)其他禁养区
未来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按新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管理措施
(一)禁止任何方式养殖
禁止在本区内从事任何方式养殖,不得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已获得水域滩涂养殖证应依法予以注销,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禁止区内非法养殖应全部拆除。
(二)科学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保护水域环境
在禁止养殖区水域,经专家论证和科学审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江河、水库科学放流及捕捞各种鱼类及水生生物,保持水域生态的能量平衡。禁止盲目放生,防止生态入侵和基因混杂,保证各类水生生物正常繁育衍生,维持水生生物链完整性,达到净化水域水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之目的,也增加渔业资源,促进渔民增收。
(三)科学、规范管理有关水域
1、执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凡需到区内捕捞的渔民须向渔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江河捕捞许可证等许可证;在指定水域区域,按核定的捕捞方式生产。
2、加强捕捞管理,严禁“三无”船舶在区内进行任何捕捞行为。严禁在区内水域开展“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原则上禁止拖网、围网和定置装网等捕捞作业方式。
3、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渔政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养殖的回潮反弹,实现清理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引导渔民安居转产,引导捕捞渔民转营别业,就业脱贫。
4、政府协调环保、食品安全、水利、农业、渔业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治理沿江工农业污染和城乡生活圾垃、污水污染,定期对禁止养殖区江河、水库等水域进行水质检验。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一、生态功能区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拉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实验区,面积4205.7公顷,全部为限养区(表3-5)。
表3-5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名录 单位:公顷
名 称 | 面积 | 地理坐标 | 主管 |
拉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4205.7 |
| 林业 |
(二)水库限养区
水库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价值,根据鹿寨县水利局资料,鹿寨现有中小型水库82个(其中中型水库1个),总集雨面积17900公顷,将全县水库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三)河流限养区
河流功能主要工业、农业用水和居民饮水之源;可以水上运输和水能发电;具有衍生功能,如养殖鱼类,促进大自然的水的循环,调节气候,所以对国民生计具重要作用。所以根据有关文件,除了禁养区,其他都划定为限养区。
(四)规划建设用地限养区
根据《鹿寨县鹿寨镇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和相关城市规划,将已经规划为建设用地的水体,在建设项目未开工前,暂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五)其他限养区
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养区,按新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管理措施
(一)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及模式
陆域限养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增养殖面积,重点水库湖泊中饲养滤食性鱼类网箱围栏面积不得超过水体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网箱围栏养殖面积不得超过水体面积的0.25%。养殖强度较高地区,推广养殖轮休制度,降低水产养殖密度。通过调整养殖结构和品种,饲养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增加经济效益。
(二)限制养殖方式
限养区域内水产养殖业以保水生态型增殖渔业为主,允许采用粗放粗养、不投喂饲料方式的暂养等养殖方式,养殖品种以草食性、滤食性鱼类为主,严格限制施肥、投饵精养活动。地质公园内严格限制网箱、围栏等养殖方式。重点水库鼓励大水面生态化健康养殖,禁止施用化肥和有机肥。
(三)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在限养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超标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对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养殖区
一、养殖区面积
鹿寨县规划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有的水域滩涂,除了禁养区和限养区,都是养殖区。在基本农田区内原有的养殖池塘可以保留,但严禁新增池塘面积。现有养殖面积1460公顷,其中池塘养殖区面积530公顷,水库养殖930公顷,其他养殖区包括稻田养殖和未来新增的设施渔业等。
二、特色、主要产品分布
规划打造“休闲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稻渔生态种养开发区”二个生态渔业产业区,主要分布在鹿寨镇、中渡镇、寨沙镇等区域。
四大家鱼主要产区分别在各乡镇;克氏原鳌虾(小龙虾)、螺蛳等特色养殖主要分布在鹿寨镇、中渡镇等;庭院养龟主要分布在鹿寨镇区域里,稻香鲤主要在分布在中渡镇。
三、管理措施
(一)强化养殖生产管理
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完善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配套养殖尾水排放处理设备设施,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产品养殖饲料、药剂使用的规定,依法规范、限制抗生素、激素类化学药品的使用。
(二)转变养殖模式
推广健康养殖模式,促进渔业发展由注重产量增长转向注重质量效益,由注重物质投入转向注重科技进步。加快养殖池塘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大力发展渔稻综合养殖,提升提高水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水产安全水平。发展精准渔业,推进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普及标准化健康清洁养殖模式和技术,提升养殖自动化水平,定位、定时、定量地实施现代化渔业操作。发展生态养殖,挖掘、提升传统生态养殖方式,运用生态技术措施,改善养殖水质和生态环境,提高养殖效益。
(三)完善养殖审批管理
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 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保障措施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合理规划和调整养殖布局,通过政策保障、体制与机制转变、资金与投入,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推进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组织协调
县人民政府加强对规划实施推进的组织领导,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规范养殖行为,依法管理公共资源,在现有的法律与体制框架内,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
有关部门的职责:
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规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养殖水域滩涂范围内养殖活动的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生态红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养殖活动污染的监测,以及有毒有害物质超过标准水体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
水利部门,负责水库(饮用水源水库除外)、湖泊、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与航道管理部门,负责内河航道、锚地、港口、码头、桥梁水域范围等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
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范围内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
当地人民政府,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辖区内各类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和非法养殖的清理,规范各类养殖活动,防止养殖污染水体环境。
二、完善法治保障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0年3月修订)、《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健全渔具渔法、可捕标准、养殖尾水排放等,完善配套实施办法和细则。坚持依法行政,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水域环境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处罚力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分类处理的办法和程序,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渔业的领导,把养殖水域规划的实施纳入工作日程,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改变规划确立的水域养殖使用功能。
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新趋势,研究提出规划内容调整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发挥规划的作用。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要严挌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其他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审批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二、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
(一)切实加强以养殖证制度为核心的水产养殖业全面管理,加强养殖证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二)建立养殖证登记管理系统,加强水域滩涂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动态监管和信息反馈,利用数字、投影、信息等监测手段,建立水域滩涂保护与利用管理为主要目的的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养殖证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
(三)实行动态管理,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一年的,吊销养殖证;对尚有争议的水域滩涂,暂不发证。
三、加强水产养殖执法
全面开展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养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执法,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点针对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投入品和企业各项管理记录档案建立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和违法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养殖执法责任制,加快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一、加强养殖污染防控
加快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科学饲养,在养殖过程中保持生态系统相对稳定。加强对药物和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重点养殖区域、主要养殖品种和重点药物种类的水产品药残监控力度,减少残饵和药残对养殖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水库等天然开放性水域中投放饵料和施肥养鱼,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开展养殖尾水排放监测
养殖尾水的排放,参照国家和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或标准制订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开展养殖尾水排放监测,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三、推行减排技术措施
(一)推进网箱粪污残饵收集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发展环保型网箱网围养殖。
(二)禁止投喂畜禽内脏和粪肥,推广绿色保环全价配合饲料,减少对环境影响。
(三)集中连片的养殖区采取排水改造、生物净化等措施进行养殖尾水处理,采取种植水生蔬菜、进入农田灌溉等措施进行养殖尾水还田,逐步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四)推进贝壳、网衣等养殖生产副产物及废弃物集中收置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周边环境。严禁病死个体随意丢弃或销售流通,要作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增强资金与投入保障
(一)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渔力度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主导、农户参与”的原则,发挥各级政府对水产养殖业的引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投入,加快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提供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水产种业、科技成果推广等公益性、关键性领域倾斜,逐步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激励和扶持体系。
(二)积极开拓资金筹措渠道
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创新现代渔业投入机制,采取政策性奖励、财政贴息或以奖代补等多种措施,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吸引工商企业资本、民间资金等参与现代渔业建设。
二、加强职业渔民教育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围绕推动“生态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两条主线,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渔民为方向,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化社会基础和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平台,为我县现代渔业发展培养一批“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四懂”新型职业渔民。规划期内要100%完成现有渔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渔民系统化培训,同时积极培育新生代渔业劳动力,以保障现代渔业人力资源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探索开展水产养殖保险
积极探索包括养殖设施、池塘养殖和苗种场等方面的水产养殖保险工作,为现代渔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保驾护航。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总体现状图
2.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功能规划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因附件中包含有地图信息,不能在网上公开,需要附件图请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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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9〕1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年~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4日
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年~2030年)
鹿寨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2018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节 前 言 1
第二节 编制依据 3
第三节 目标任务 6
第四节 规划原则 8
第五节 规划范围 9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10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10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0
第二条 自然气候水文条件 11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3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15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15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15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况 15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19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23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29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31
第九节 功能区概述 31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34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40
第十二节 养殖区 41
第四章 保障措施 43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43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44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45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46
第五章 附则 47
第十七节 规划法律效力 47
第十八节 规划成果法律效力 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一、渔业面临的形势
鹿寨县渔业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渔业持续较快发展,水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市场供应充足,为保障食物安全、促进农渔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传统的养殖方式是粗放,片面追求养殖产量,设施装备落后,养殖尾水处理不重视,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造成水产养殖自身污染,效益持续下滑,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现代渔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面临严峻的形势。
(一)国内形势
1.区域竞争
全国各省(自治区)市都在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做强自己的养殖业,鹿寨县面临产品质量的竞争、优势品种的竞争、养殖技术的竞争形势。
2.市场需求
我国水产品需求目前出现了产品结构性过剩、总供给量不足的矛盾。这说明了消费者对水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多,水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另一面说明纯粹的追求产量的增长已不符合现阶段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和市场要求,消费者更加倾向中高端的安全、健康、口感好的水产品。
3.科技创新
优势水产品增养殖业的发展,科技是核心力量。激烈的市场竞争,对改良品种、开发新品种、无公害养殖水产品的需求、对科技创新的要求更为紧迫。
4.环境保护
由于受到外源性环境污染的影响,养殖水域的生态恶化,影响水产品质量,对种质资源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减少,不利于水产品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维护环境生态平衡,对发展水产养殖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国际形势
我国加入WTO后,为水产品流通打开了广阔的国际市场,我国的水产品出口主要依赖于低价竞争。国外一些国家为了限制进口的目的,推行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东南亚一些国家渔业产业的发展和成熟,国内水产品在价格及质量上已不具备明显优势,水产品出口面临重大挑战。
综上所述,水产品养殖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必需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由注重产量增长转到更加注重质量和经济效益,由注重资源利用转到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由注重物质投入转到更加注重科技进步;规范养殖行为,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科技创新、加强水域环境保护,加强养殖行政管理能力,水产养殖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背景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鹿寨县渔业的发展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农民”为目标,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渔村振兴,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融合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的有关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 号)中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渔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水平,为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科学布局渔业发展战略、科学制定渔业转型升级的整体性行动方案提供依据和指导,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决定编制《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三、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目的意义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重要基础和物质依托,是推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为了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生产宏观管理、稳定养殖水域范围、依法管理养殖水域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水产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合理布局鹿寨县的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规划》对加强鹿寨县水域滩涂的宏观管理,协调水产养殖业与其它行业的关系,促进水产增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 编制依据
《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国家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6)《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9) 《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
(11)《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12)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3.规范性文件
(1)《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3)《渔业水质标准》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6)《广西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7)《广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8)《柳州市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9)《柳州市柳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0年修订)》
(11)《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二、相关区划、规划、通知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年)
(3)农业部《关于印发<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通知》(2002年)
(4)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2016年)
(5)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6)《鹿寨县鹿寨镇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
(7)《鹿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年)
本规划按照农业部2016年12月印发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进行编写。
三、相关标准
1.《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2.《渔业水质标准》(GB/T 11607-1989)
3.《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17年为现状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二、规划目标
以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开发利用水域滩涂,科学编制《规划》,设定发展底线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稳定养殖面积;指导有关管理人员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各领域有新突破,各产业和谐发展,各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渔业经济上新台阶,渔业从业人员致富奔小康。
进一步发挥政策与科技两大驱动因素的作用和鹿寨水产养殖的特色,实现“鹿寨县2030年后实现渔业现代化”的目标。实现水产养殖业“高效、优质、生态、健康、安全”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水产品持续供给、渔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渔区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居民食物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现代水产养殖生产模式
规划期间重点任务是贯彻落实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和增殖渔业发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渔业资源养护取得明显实效,根据农业部提出的七个现代化养殖模式,结合鹿寨养殖水域滩涂的特点,推广、构建和发展以下现代渔业生产新模式:
1、渔稻综合养殖模式,采取生态健康的种养模式,充分发挥“稻鱼互利共生”的生态原理,利用稻田生态系统的内部循环,施用农家肥和农副产品养鱼,少用或不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产品无农药残留,促进产业增值增收。
2、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发展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和环境的修复能力。引进美国大豆出口协会的池塘循环流水养鱼系统(IPA),IPA是一种池塘养鱼高产精养技术,鱼被养殖在封闭水域中所建造的流水槽内,并在水槽的前端安装推水设备,在尾端安装吸污设备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生态和效益的双赢,可以在淡水山塘、水库开展相关试验。
3、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构建高效的工厂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系统,优化养殖水体净化工艺,建立养殖水体循环利用的健康养殖技术体系。
4、集装箱受控式循环水养殖,以水边陆地为依托,采用集装箱系统对鱼类进行集中饲养管理,此过程中产生的养殖污水预先经过过滤分离,再利用池塘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实现有害物质降解。然后将池塘水抽回集装箱体内,完成循环再利用。
5、智能玻璃钢循环水养殖模式,是将玻璃钢应用到水产养殖当中,通过池塘、水库(湖泊)或稻田等养殖模式,集成循环水养殖配套设施、底排污、水处理、水产养殖及病害防控等技术体系,从而进行水生动物养殖的一直用方式。该模式具有耐受性强、隔热效果佳、可塑性好、易排污、操作方便、低投入高产出等特点。
(二)优化养殖布局,促进养殖空间协调
以有关《规划》、《区划》为基本依据,落实农业空间的中养殖区空间范围,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划定禁养区,强化港口、城镇、航道、耕地等城镇空间、农业空间与养殖空间的协调,实现养殖规划与其他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
(三)维护生态环境,推进养殖绿色发展
强化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空间养殖管制措施;划定重点水库湖泊养殖规模,退出不合理生产产能,推动限养区阶段性休养和轮作;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促进生物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发展碳汇渔业。
基本原则
《规划》编制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本地水域滩凃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农业部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坚持生态优化、底线约束的原则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把规划编制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内容要与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本地区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尊重历史与逐步优化相结合原则
既要尊重养殖历史和现状,考虑以渔为生的渔民对养殖水域滩涂的依赖和历史问题复杂性,也要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合法保障当地养殖渔民的基本权益,逐步优化台山市养殖水域滩涂的活动空间布局。
第五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鹿寨县全部水体滩涂及其相关的陆域保护区,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坑塘、内陆滩涂和陆域保护区等。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鹿寨县位于广西中部,地处东经109°28′~110°12′,北纬24°14′~24°15′之间,东和东北与桂林市的荔浦县、永福县和来宾市的金秀瑶族自治县为邻,南隔柳江与柳州市的柳江区、来宾市的象州县相望,西与柳州市的柳东新区和柳城县相接,北与柳州市的融安县相连,素有“桂中宝地”之称。县域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辖6镇3乡118个村(社区),总人口41.12万人(鹿寨镇、中渡镇、寨沙镇、平山镇、黄冕镇、四排镇、江口乡、导江乡、拉沟乡)。
二、地形特点
鹿寨县东北和东部多为山地,东南和南部属于丘陵地带,西北部是高大石灰岩残丘和少量山地,西部以高丘居多,中部低平,洛清江纵贯流过,形成河谷平原。鹿寨县的整个地形四周高,中间低,自东北向西南傾斜,由于地貌错综复杂,构成了山地、丘陵、岗地、河谷平原和岩溶林谷地等地貌类型。其地形地貌特征总体特征为:周高中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的丘陵碟地;地貌多样,呈层状分部;丘陵多,宽阔平地少。
三、水域滩涂资源类型
(一)河流水系
境内有大小河流64条,其中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20条,其中主要河流有柳江、洛清江、石榴河、中渡河、拉沟河和古尝河等六条河流。
1、柳江,珠江水系西江干流第二大支流,黔、桂水上交通要道。柳江在鹿寨境内长24.3公里,与对岸柳州市柳江区共用该河道。
2、洛清江由洛江和清江汇合而得名。洛江发源于永福县三皇乡,于江头村潜入地下,伏流于中渡镇香桥岩露出地面。清江发源于龙胜县,在黄冕乡里定村进入县境。两江于黄冕乡旧街村处汇合,自西北向东南流经黄冕乡、鹿寨镇、雒容镇、江口乡汇入柳江。境内河段长108.9公里,流域面积7592平方公里。
3、石榴河发源于荔浦县修仁镇六社岭,在四排乡三排村进入县境,流经四排乡、寨沙镇、鹿寨镇,在脚板洲汇入洛清江,境内河段长85.1公里,流域面积1360平方公里。
4、中渡河(洛江)境内河段长41.5公里,流域面积1200平方公里。
5、古尝河发源于永福、荔浦、鹿寨交界的古报尾山,在黄冕乡山脚村汇入洛清江,全长60.4公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
6、拉沟河发源于拉沟乡界板岭,流经拉沟、民主、古盏、拉甫,于寨沙镇马路桥汇入石榴河。集雨范围120平方公里,河流长度44公里。
(二)水库、山塘
鹿寨县境内较大水库有龙母水库和长塘水库,龙母水库位于导江乡长垌村,总库容1171万立方米;长塘水库位于寨沙镇全坡村,总库容528万立方米。全县还有中小型水库82多处,总库容6700多万立方米。
自然气候水文条件
一、水文
(一)水温
淡水水域,山塘水库(3月)表层水温在17.8~19.0℃之间,底层水温比表层低,垂直变化梯度0.05~0.056℃/m。一般池塘表层与底层水温差距不大;秋季(10月),山塘水库表层水温在26.5~27.6℃ 之间,底层水温同样比表层高,变化梯度为0.031~0.04℃/m。一般池塘水温与气温相差不大,通常在夏天水温比气温低1~2℃,冬天比气温高1~2℃ 。
(二)径流量
鹿寨县多年平均径流深 830.9毫米,折合地面径流量为27.91 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
地下水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平山、中渡2个镇的岩溶地区,现已探明的有高坡至响水、屯秋至榨油等2个富水地段,共有3条地下河,分别是:香桥岩地下河,长约22公里;中村地下河,长约33公里;白燕地下河,全长约12.5公里。地下出水点86处,大部分汇入县境内的地表河流,地下水资源共0.23亿立方米。
二、水质
根据《鹿寨县2017年城市环境质量公告》,鹿寨县洛清江甘洲断面每两个月进行1次监测,评价指标监测项目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水质监测部分结果如下:
表2-1 2017年鹿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水温(℃) | 17.0 | 9.5 | 26.2 | 30.2 |
pH值(无量纲) | 7.81 | 7.47 | 7.25 | 7.73 |
溶解氧 | 9.52 | 10.00 | 8.48 | 8.55 |
高锰酸盐指数 | 1.2 | 1.9 | 1.6 | 1.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0 | 0.7 | 1.6 | 1.1 |
氨氮 | 0.103 | 0.197 | 0.266 | 0.093 |
总磷(以P计) | 0.01 | 0.04 | 0.05 | 0.01 |
三、气候状况
(一)气温与日照
鹿寨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受季风环流影响较明显。境内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20.6℃左右,夏季最高气温39.7℃,冬季最低气温-2.5℃;日照充足,全年日照时数多年平均为1550.3小时,无霜期长达326天以上。
(二)降雨与蒸发量
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约1456.9毫米,且集中在4-9月。年平均总蒸发量1472.4毫米,多数年份总蒸发量都超过降水总量。
四、自然灾害
鹿寨县常见的气象灾害有暴雨洪涝、干旱、高温、低温霜冻、雷电灾害等
(一)鹿寨县雨量充沛,由于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季节分配不均,干湿季分明,降水多集中4~8 月,洪涝灾害多是暴雨、特大暴雨或持续大范围暴雨天气造成的,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二)鹿寨县地处低纬度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水季节差异很大,而且太阳辐射强、气温高,蒸发和作物蒸腾量较大,10月至次年2月连续无降水,干旱时有发生。
(三)低温霜冻是鹿寨县冬季农业生产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低温霜冻天气多集中于12月~1月,这一时期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还经常带来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
(四)由于受全球变暖影响,鹿寨县气候逐渐变暖,极端高温天气出现概率增加,尤其是近十年来连续出现最高气温≥38℃的天气。
(五)鹿寨县是受雷电灾害影响较严重的地区,每年都会发生数十次不等的雷暴,多在5~8月,8月发生次数最多。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浮游生物
(一)浮游植物
鹿寨县水域浮游植物组成大多数是常见种类,主要是绿藻类的刚毛藻、毛枝藻、竹枝藻、鞘藻和硅藻类的卵形藻、曲壳藻、针杆藻、异极藻等,还有较少见的红藻门的奥杜藻在大部分河段出现,但频率不高,都是比较适应流水的河流型浮游植物群落。
水库、坝下缓流处主要分布适应静水的种类,如绿藻门的衣藻、小球藻、盘星藻、栅列藻和甲藻门的多甲藻、角甲藻、隐藻和黄丝藻等。
(二)浮游动物
鹿寨县各河流主要有原生动物的表壳虫、沙壳虫、湖沼拟铃虫、针棘匣壳虫、泡形纯毛虫;轮虫类的有萼花臂尾轮电、螺形龟甲轮虫、曲腿龟甲轮虫、月形腔轮虫;枝角类的有短尾秀体溞、长额象鼻溞、颈沟基合溞、无刺大尾溞、圆形盘肠溞;桡足类是毛饰拟剑水蚤、广布中剑水蚤。
二、底栖生物
据统计鹿寨县内水域底栖生物有约60种,主要是水生昆虫,软体动物有10多种,主要是中华圆田螺、环稜螺、钉螺、短沟蜷、萝卜螺、淡水壳菜、三角帆蚌、河蚬等。
三、鱼类
鹿寨县水域主要鱼类是草鱼、青鱼、宽鳍鱲、南方马口鱼、赤眼鳟、瑶山鲤、大眼红鮊、翘嘴红鮊、南方拟、三角鲂、鳊鱼、银飘鱼、黄尾鲴、银鲴、高体鳑鮍、短须鱊、条纹二须鲃、刺鲃、倒刺鲃、似鳡、厚唇鱼、南方白甲鱼、白甲鱼、小口白甲鱼、辫结鱼、桂华鲮、纹唇鱼、鲮、卷口鱼、东方墨头鱼、花䱻、麦穗鱼、乐山棒花鱼、鲫、鲤、须鲫、鳙、鲢、海南鳅鮀、泥鳅、花斑副沙鳅、中华原吸鳅、广西爬岩鳅、平舟原樱口鳅、胡子鲶、鲇、福建纹胸鮡、斑鳠、粗吻鮠、黄颡鱼、黄鳝、大眼鳜、斑鳜、沙塘鳢、溪栉虾虎鱼、子陵虾虎鱼、叉尾斗鱼、月鳢等。
四、龟鳖类
鹿寨县主要分布有黑颈乌龟、鹰嘴龟、山龟、中华草龟、山瑞鳖、中华鳖等品种,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目前已开展一定规模养殖,成立有一个龟鳖养殖合作社。其中黑颈乌龟经济价值最高,鹿寨县为原产地。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2017年的鹿寨县洛清江甘洲断面每两个月进行1次监测,评价指标监测项目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电导率、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硒、氟化物、六价铬、氰化物等共26项)。
水域滩涂承载力
鹿寨县地处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降水丰富,适宜鱼、虾、贝、藻生长的时间长,生产周期短,绝大多数水产经济种类可以全年生长。淡水资源丰富,江河、水库、山塘水质良好,均可用于发展水产增养殖,为淡水养殖提供良好的养殖环境。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多样性丰富,为水产增养殖业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鹿寨县是农业为主,工业和城市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因此整体水域滩涂承载能力较强,适宜开展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一、养殖区域及面积
2017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460公顷,近五年养殖面积增加12.6%,淡水养殖水面主要在鹿寨境内各江河的沿江镇区,养殖面积140公顷以上乡镇有黄冕镇、中渡镇、导江乡、江口乡、四排镇、寨沙镇、鹿寨镇(表2-2)。
表2-2 鹿寨县水产养殖区域及面积 单位:公顷
地区 | 合计 | 池塘 | 水库 |
黄冕镇 | 146 | 51 | 95 |
中渡镇 | 153 | 53 | 100 |
平山镇 | 74 | 26 | 48 |
江口乡 | 146 | 48 | 98 |
导江乡 | 164 | 58 | 106 |
四排镇 | 204 | 61 | 143 |
拉沟乡 | 37 | 37 | 0 |
寨沙镇 | 248 | 90 | 158 |
鹿寨镇 | 288 | 106 | 182 |
合计 | 1460 | 530 | 930 |
二、淡水养殖产量和模式
鹿寨县淡水养殖有着悠久的历史,2017年养殖产量为9434吨,其中淡水池塘养殖面积530公顷、产量5578吨,分别占淡水养殖总量的35.6%和60.2%;水库养殖面积930公顷、产量3721公顷,分别占淡水养殖总量的63.7%和38.8%;池塘养殖面积不大,但提供了是鹿寨县的大部分水产品(表2-3)。
表2-3 鹿寨县淡水养殖面积、产量(按水域分) 单位:公顷、吨
年份 | 池塘 | 水库 | 其他 | 网箱 (m2) | 稻田 | |||||||
面积 | 产量 | 单产 | 面积 | 产量 | 单产 | 面积 | 产量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
2013 | 436 | 4554 | 9.4 | 851 | 3019 | 3.5 | 10 | 36 | 103 | 4220 |
|
|
2014 | 501 | 4760 | 9.5 | 801 | 3029 | 3.8 | 10 | 127 | 98 | 4000 |
|
|
2015 | 547 | 5006 | 9.2 | 915 | 3332 | 3.6 | 10 | 5 | 83 | 3560 |
|
|
2016 | 530 | 5318 | 10 | 920 | 3432 | 3.7 | 10 | 110 | 83 | 3560 | 13 | 14 |
2017 | 530 | 5578 | 10.5 | 920 | 3721 | 4 | 10 | 122 | 83 | 3560 | 13 | 14 |
注:①其他面积包括河沟、山塘、低洼积水地等;
②网箱和稻田养殖面积不计入按水域分的面积之中,但产量计入相应的水域之中。
三、淡水养殖品种结构
淡水养殖品种以鱼类为主,2017年产量9162吨,占淡水养殖总量的97.1%,养殖结构组成是四大家鱼、鲤、鲫等传统养殖鱼类产量8626吨,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91.4%;罗非鱼、泥鳅、黄颡鱼、鳜鱼等等名优鱼类产量536吨,占淡水养殖产量的5.7%;特色水产品虾、螺、鳖等产量336吨,占淡水养殖产量的3.6%(表2-4)。
2-4 鹿寨县淡水养殖产量(按品种)单位:吨
年份 | 合计 | 传统鱼类 | 罗非鱼 | 其他鱼 | 虾蟹类 | 螺 | 龟鳖 |
2013 | 7805 | 7042 | 449 | 100 | 38 | 46 | 130 |
2014 | 7916 | 7146 | 412 | 106 | 45 | 51 | 156 |
2015 | 8343 | 7568 | 412 | 99 | 49 | 54 | 161 |
2016 | 8860 | 8058 | 432 | 102 | 50 | 55 | 163 |
2017 | 9434 | 8968 | 440 | 167 | 53 | 115 | 168 |
备注:①传统鱼类是四大家鱼、鲤、鲫;
②其他鱼为产量不超过50吨的泥鳅、黄颡鱼、鳜鱼等。
四、水产苗种生产
鹿寨县有水产种苗场8家,共有育苗养殖水面6.58公顷,年生产各种淡水鱼苗(主要是四大家鱼)1.15亿尾、淡水鱼种138吨、鳖龟苗48万只。
五、渔业种质资源保护
(一)增殖放流
为保护江河渔业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在江河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近几年加强增殖放流工作,2017年增殖放流100万尾苗种、2016年增殖放流59万尾苗种、2015年增殖放流80万尾、2014年增殖放流12万尾;2013年增殖放流40万尾;主要放流“四大家鱼”鱼苗,促进了全县水生生物增殖,改善和修复水域生态,为渔业资源增殖、渔民增收打下基础。
(二)实施禁渔期制度
在江河,为了保护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和幼鱼生长,养护江河生物资源,促进江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于2011年起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从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减少捕捞作业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2017年起,禁渔时间从3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吋,延长1个月禁渔时间。鹿寨在禁渔期和休渔期间开展禁渔执法,全县出动执法船艇和执法人员,对主要河段和重点海域进行重点查处,实现禁渔和休渔期内水上无渔船、无渔网、市场无捕获渔物出售的管理目标,有效控制了捕捞强度。
六、捕捞
鹿寨县2017年捕捞总产量1701吨,比2013年增加10.8%;但2017年产值比2013年增加18.6%,说明近五年鹿寨县水域渔业资源保护较好,渔获逐年上升。
2017年鹿寨的鱼类捕捞量1088吨,占捕捞总量的64%;贝类的捕捞量455吨,占捕捞总量的26.6%;虾类的捕捞量158吨,占捕捞总量的9.4%,说明捕捞的品种以鱼类为主,贝类次之,历年的捕获比例大致相近(表2-5)。
表2-5 鹿寨捕捞情况 单位:吨
年份 | 鱼类 | 虾类 | 贝类 | 合计 | 增长率 |
2013 | 875 | 103 | 355 | 1333 |
|
2014 | 865 | 143 | 397 | 1405 | 5.4% |
2015 | 1429 | 141 | 254 | 1824 | 29.8% |
2016 | 1010 | 160 | 450 | 1620 | -12.5% |
2017 | 1088 | 158 | 455 | 1701 | 5% |
七、渔业经济情况
(一)渔业经济结构情况
2017年鹿寨县渔业经济总产值13212万元,比2013年增加44.6%,其中渔业产值12622万元,占渔业经济95.5%;渔业流通和服务590万元,占4.5%,鹿寨渔业经济以第一产业渔业为主,第二产业无、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很少,未来二、三产业需要重点加强。
(二)渔业经济特点
养殖渔业在渔业经济占主导地位,其中淡水养殖产值41.72亿元,占渔业产值60.7%;2017年比2013年增加22%,捕捞增加18.7%;淡水养殖是鹿寨主要渔业经济。渔业工业是鹿寨渔业二、三产业发展最快的(表2-6)。
表2-6 渔业经济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 淡水 养殖 | 淡水 捕捞 | 水产 苗种 | 水产 流通 | 休闲 | 运输及 其他 | 合计 |
2013 | 7768 | 767 | 45 | 455 | 56 | 49 | 9136 |
2014 | 8550 | 1138 | 56 | 476 | 35 | 49 | 10304 |
2015 | 9352 | 1397 | 72 | 492 | 18 | 57 | 11388 |
2016 | 9952 | 1453 | 130 | 504 | 0 | 51 | 12090 |
2017 | 10791 | 1676 | 155 | 535 | 0 | 55 | 13212 |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位优势
鹿寨县位于广西中部,地处桂中腹地,扼南北交通之要冲,交通便利。鹿寨毗邻柳州,县城距首府南宁市260公里,距桂林115公里。县境内高速公路有5条、7个出入口,有2条国道;有湘桂铁路及3个火车站,有湘桂高铁及1个高铁站;到桂林机场仅需1个小时,到柳州机场仅需半个小时;有西江黄金水道及27个3000吨级泊位的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导江作业区、相思作业区,可直达广州、香港等地,为水产物流的高效流通提供坚实保障,具交通区位优势。
鹿寨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受季风环流影响较明显。境内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20.4℃左右,最高气温39.7℃,冬季最低气温-2.5℃。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约1550.3毫米,且集中在4—9月。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量约1596.8小时,无霜期长达326天以上,适合水生生物的生长,具地理区位优势。
二、区域经济发展计划
根据《柳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三区三园一体”为平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基点,推广农旅融合、农产品深加工,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创建工作。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培育发展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挖掘农业生态、休闲、文化及教育功能,推动农业与健康养生、休闲娱乐、教育文化等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在城乡接合部发展工厂化农业、立体农业等高科技农业,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创意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三、渔业产业结构
(一)传统养殖渔业为主
近五年鹿寨的渔业产业发展良好,2017年渔业经济总量比2013年增加22%,传统水产养殖的产值占渔业经济81.7%,渔业以传统水产养殖业为主,传统水产养殖业还是以传统的四大家鱼、鲤、鲫为主。
(二)特色养殖发展
鹿寨县特色养殖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水产养殖品种结构。发展质优、价高、有市场潜力的水产养殖新品种,特色品种如克氏原螯虾(俗称:小龙虾)、田螺、鳖养殖的产量2017年比2013年增加27.1%,高值鱼类如泥鳅、黄颡鱼也发展很快,养殖特色高值品种,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推广稻鱼综合生态养殖新模式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推进稻田综合种养”。 稻鱼综合生态养殖是一种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在稻田生态系统进行良性循环的生态养殖模式,使稻田的生态系统乆结构上和功能上得到合理改造,从而发挥稻田资源最大的“负载力”,实现种养共生互利,取得最佳的生态经济效益,使农民丰产增收,是一种值得推广的高效养殖业。鹿寨县稻鱼综合生态养殖在不影响粮食种植面积、用途的情况下,通过套养养鱼、虾、鳖、鳅、螺等水产品,有效提高稻田的综合收益。鹿寨县目前累计稻鱼(荷塘)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成13.5公顷,同比增125.3%,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经济效益。
四、渔业调整方向
(一)调整渔业产业结构
鹿寨渔业发展应立足于市场,坚持由需求导向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在适度范围内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在兼顾渔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渔业资源,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并继续大力发展节水减排、集约高效、种养结合的生态清洁养殖,不断拓展渔业功能,推动养、捕、加、增、休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渔业科技是渔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加大渔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构建现代渔业产业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推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渔业经营方式,扶持发展特色渔业、品牌渔业和园区渔业,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规模化水平,推动构建新型渔业经营体系,推动建立渔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其次则是充分调查市场需求,避免自身产品结构的重复与浪费,避免积压结构性过剩的产品。
(二)促进产业融合
2017年鹿寨县渔业经济第一产业产值12982万元,第二产业产值0,第三产业产值590万元。所以当前鹿寨县已具备的产业状况来看,充分利用鹿寨县山区农村闲置山垅田数量多、租用成本低、大多山塘、小水库环境优美,加强对其合理开发,形成集生产、观赏、捕捞、垂钓、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渔业经济产业区,既促进了当地的传统渔业优化升级,增加了当地经济效益,也丰富了城乡的文化生活,不断地推动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休闲渔业逐渐深入到市民的日常生活,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一种重要形式,但休闲渔业目前在鹿寨县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面对着巨大的消费市场,需通过丰富休闲渔业产品类型、加大宣传推广、打造休闲渔业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扩增投资渠道,增加多元投资这几个方面进行实践改造,以充分扩大休闲渔业市场,推进渔业和流通、加工、休闲业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鼓励各类组织、工商资本开展渔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等环节的服务,全面提高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发展生态高效渔业
渔业生态环境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鹿寨大多数河流出现了渔业资源枯竭的情况,生态环境破坏已较为严重。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大力推进渔业产业的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发展生态渔业。加快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加快稳产高产水产健康养殖基地的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在渔业发展上也应该注意水产生态饲料的使用,严格水产药物的管理,减少养殖污染;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监控追踪面源污染,强化监测能力。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水产品市场发展潜力
鹿寨县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地处桂中稍偏北,气候条件适合,水源充足,自然水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发展渔业有很大优势。鹿寨县邻近柳州、南宁、桂林等大中型城市,经济较发达人口众多,随着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食品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带动下,水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只要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水产品和健康无公害产品,水产品消费市场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发展潜力巨大。
二、水产养殖发展趋势
(一)养殖总产量稳定增长
鹿寨县未来水产品总产量会继续增长,虽然存在水资源和土地的制约,水产养殖的增长有所减慢,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居民的消费观念的改变,水产品将越来越被接受。特别是由于科技的发展,可养的种类和范围大幅增加,科技手段融入养殖管理越来越普及,未来产量也会有一定的增长。
(二)逐步转向科学精养模式
政策的引导和资源的限制,在很多水域的养殖是禁止或限制,要求我们在现有的不增加或是在减少养殖面积的情况下,产量有进一步的提升,所以要提效增收。一些综合的养殖模式,如轮捕轮放、稻渔综合、池塘工程化、生态网箱等有利于排除粪便和残饵的养殖方式等都是适合鹿寨县情况的提质增效好方式。轮捕轮放如果可以全面推广,可以有效控制养殖病害,提高效益;养殖池塘工程化也是值得推广的好模式,养殖水体从池塘里面出来以后经过过滤池,经过有水生植物的净化池,然后再回到池塘,以减少整个水体里面的氮磷,减少水体污染,提高饲料利用率,提高产量,减少发病;稻田(荷塘)生态综合种养更是具有稳粮、促渔、增效、提质、生态等多方面功能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新模式。
此外,水产行业机械化、集约化养殖程度较低,需要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分散的个体生产经营将逐步向专业合作社和集约化养殖公司发展。
(三)水产品价格小幅增长,并随季节性和周期性波动
水产品是我国最早进行商品化改革的产品,目前市场开放程度很高,产量、需求也较为稳定,政府干预程度低。除非特定环境发生大的变化,未来水产品价格不会出现大起大落,预计会随着油价、饲料、用工等成本的增加而保持上升态势,水产品价格的年均增长率估计在3%~5%。从每个年度的价格变化来看,季节性特征仍比较明显,总体会呈现“先扬后抑”的走势。但在目前经济增长缓慢的总体预期下,水产品价格短期内不具备大幅上涨的条件,甚至有回落趋势。
(四)数量转变为质量
随着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产品的需求由数量必然转变为质量,目前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由传统的养殖品种转为特色的品种,在鹿寨地区主要体现为大量养殖克氏原鳌虾(小龙虾)、螺蛳、黄沙鳖、泥鳅等特色品种;二是追求特别口感和风味,比如这个鱼是不是野生的或是绿色有机的,鹿寨县水质良好的水库、河流众多,具备创建有机水产品的有利条件。目前我们国内追求的品质还停留在特色、口感和风味上,还没涉及它的营养价值,而国外则关注鱼肉ω-3不饱和脂肪酸,这应该是未来水产品发展的方向和需要调整的结构之一。
三、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
(一)发展潜力
1、市场潜力
水产品因为它的营养价值与药用价值被人们逐步深刻地认识,使得其市场和消费群体逐步扩大,需求量逐年增加。尽管由于近几年产量增幅较大等原因,使得国内大宗水产品的价格稳中有降,但也只是结构性和区域性过剩,消费总量仍大幅增长,而且高档水产品、休闲渔业的需求量急剧攀升。
2、养殖品种多样化
鹿寨县因地制宜,合理调整渔业品种结构,在稳定大宗水产品生产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克氏原鳌虾(小龙虾)、泥鳅、田螺、龟鳖等名特优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结构逐步从相对传统型向名特优新水产品多元化养殖转化,养殖结构趋于合理,生产效益更加明显,全县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比例已占9.6%。
3、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
鹿寨县一直视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安全生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积极完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日常执法与集中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和乡镇站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规模养殖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查看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中免疫、用药、无害化等有关信息是否完整真实;二是增加了水产品养殖的水质、鱼肉样品监测设备,定时监测水质、鱼病及药物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情况,水产品质量快速检测能力大大的增强。同时进行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力度,建设好乡镇级动物检疫申报点;三是加大对水产品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渔药经营企业开展假渔药查处行动;四是加强对重点水产品开展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查,监控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包括孔雀石绿、氯霉素和硝基呋喃代谢物,同时加强产品安全检查,确保水产产品质量安全。
4、水产健康养殖
鹿寨县渔业管理规范,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大力推行健康养殖,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制度、水域环境监测制度、生产日志制度不断完善,逐渐向信息化发展。加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和宣传,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养殖户创建大水面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已成立大水面积水产养殖合作社1个,成员共5人,养殖水域面积达1900亩,已投放鱼苗近100万尾。
5、特色养殖品牌化
鹿寨县一直重视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发展和建设,黑颈乌龟、黄沙鳖一直是当地知名水产品牌。部分养殖户通过走品牌发展之路提高养殖经济效益效果明显。
(二)发展趋势
1、水产养殖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升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水产品需要增加,鹿寨县水域滩涂资源较丰富,水产养殖业顺应需求发展,近年来鹿寨县水产养殖面积在略有增加,2017年水产养殖面积比2013年增加了12.6%。但未来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逐渐扩大,另外环境因素也制约着水产养殖的发展,预计养殖面积基本主要保持稳定,但通过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水平、优化养殖结构,鹿寨县的水产养殖产量仍然有提高的空间。
2、养殖趋向标准化、集约化
建立鹿寨县的水产标准化养殖,确定主要养殖品种的养殖密度;建立定期检测水中氨氮以及各种物质的标准处理方法;不同品种混合养殖的模式。把养殖标准化以后,鹿寨县的水产养殖才能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鹿寨县的水产养殖业发展才能更加稳定,更加可实行性。水产集约化养殖是在传统的粗放型养殖基础上逐步改进、发展起来的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养殖模式,是实现水产养殖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是世界水产养殖业发展的主导方向。
3、水产病害系统防治
对于水产养殖行业来说,重大疫病的暴发和流行对其是致命性的打击,对鹿寨县的水产养殖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利益损失,是制约鹿寨县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所以在进行水产养殖过程中,引导养殖企业对水产动物进行疫病风险评估,然后在根据评估的结果去制定风险管理措施,这样能让水产动物疫病的传播有所控制,缩小疫病流行的范围。
鹿寨县未来要建立县级的水产病害防治实验室、专家数据库和水产病害防治文献资料库,并建设“鹿寨县水产病害远程诊断技术系统”。通过按点部署的视频采集系统,以可视、交互的方式,实现水产养殖病害的自助诊断和专家远程诊断。
传统水产药物通常是从农药和兽药当中移植出来的,治疗的针对性不强,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药物残留。未来趋势是进行免疫调节剂进行病害控制,其中免疫增强剂让机体抗病能力有所增强;免疫调节剂可以促进防御反应并诱发宿主防御反应,尤其是对高低等无脊椎动物所具有的非特异性免疫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该制剂主要由海藻多糖、糖蛋白、几丁质及中草药等纯天然物质制作,对环境完全没有影响。
4、饲料技术精细化
水产饲料和水产养殖很多研究相对是靠经验、投机的方式来做,未来将对营养、代谢、微生物等基础研究方面加强研究,进一步推进饲料加工业快速发展,膨化、真空喷涂、超微苗料等技术在饲料加工广泛应用;酶制剂、发酵饲料的应用以及肠道健康、鱼粉替代品大大改善饲料的营养水平;沉水料逐渐被浮水料替代,膨化料使用比例大幅度提升。饲料科技的进步,到精准营养,节省蛋白饲料,减少水体的氮磷排放以及降低养殖成本。
5、养殖品种多样化、质量优质安全
鹿寨县自然条件优越,养殖技术水平较高。适合养殖的品种众多,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更多的新品种,通过各类养殖协会和产业的推广,让更多的水产美食进入寻常百姓家的餐桌。推进有机鱼或绿色食品的认证推广等,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让水产品消费更加优质安全。
(三)养殖水域滩涂需求
1、渔民的生存权的需求
渔业生产活动是渔民获取维持其生命必需生活资料的手段,养殖水域滩涂是渔民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实现渔民生存权的必要基础。渔业权是渔民的自然权益,无论是联合国还是我国政府,都把公民生存权作为最重要的权利给予保护,对于渔民来说,养殖水域滩涂是生存的物质基础。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的需求
如果渔民的养殖水域征用过多过滥,渔民没有有效的出路,就会在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影响全面小康的实现,进而影响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如果渔民的渔业权益得不到维护,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渔区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妥善协调就不可能实现,渔区社会稳定不可能得到维护。缺乏稳定的社会,是无法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的。
3、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自改革开放以来,渔民由于渔业权益有了法律保护,从事渔业生产的积极性持续高涨,推动了我县渔业持续稳定发展,水产品的产量大幅增加,产值不断提高,水产养殖业已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的一大优势产业。所以为保障城市建设需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应合理利用水域滩涂资源,适度保留养殖水域滩涂,调整养殖品种和布局,开拓创新,确保水产养殖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针对突出问题,水产养殖业要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从过去拼资源要素投入转向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追求数量增长转向更高质量、更好效益和更可持续的发展。
2017年鹿寨县水产养殖产量9434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84.7%,水产养殖发展为解决鹿寨县乃至周边居民吃鱼难、增加优质动物蛋白供应、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保障水产品安全和促进水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忽视了规范管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问题,部分地区的养殖布局不合理、超容量超规划养殖多,养殖排放污染较重、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突出,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
鹿寨县水产养殖业发展良好,利用独特的区位条件大力发展高产、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品能够占领一定市场,有当地的特色产品,商品基地雏形形成,奠定一定的产业基础。随着各项政策投入的逐步加大,市场对健康食品和休闲消费需求的持续升温,为特色水产养殖业创造发展条件和机会。水产养殖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科技含量逐渐提高,渔业设施也不断完善。养殖种类增加,品牌意识得到加强。水产养殖业将实行多种养殖模式并进,实现优势水产品的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产养殖产业的专业化程度将得到提升,并强化规范管理。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规划》总体思路是在加快推进渔业发展过程中,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不影响水环境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即不影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质量不下降,水生态系统不破坏的前提下,获得明显经济效益的水产养殖发展方式。
一、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绿色水产养殖
鹿寨县属于农业经济较发达地区,总体生态环境较好,水域滩涂承载能力相对较强,可以适度扩大养殖活动,但也需要注重控制规模和模式,防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超标。
(一)确立生态养殖的发展目标,促进水产养殖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鹿寨县水产养殖应定为提供高质量、安全的大宗水产品,满足当地居民需求的同时重点供给柳州和桂林市场,开发南宁等周边市场。时刻关注并了解当下的市场需求,明确水域内可承载的生物品种数量,推广水产养殖的自动化和机械化。根据鹿寨县主要水域分布特点,沿县境内洛清河流域和山区水库打造“洛清河流域传统鱼类高效健康养殖区”、“山区丘陵库塘生态养殖区”二个生态渔业产业区。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产养殖的综合生产力
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领域的基础设施设备,大力支持体系的普查工作,了解水产养殖行业的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发展规划,才能够为发展可持续的水产养殖提供有力的发展依据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水产养殖体系
适度增加生态养殖面积,加快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力推广稻渔综合养殖、工厂化养殖、池塘内循环养殖模式;发展泥鳅、三杂交鲤鱼等优势水产品养殖,推进优势养殖品种质量提升,推广克氏原鳌虾(小龙虾)、螺蛳、龟鳖等名特优新品种;依托柳州市做大做强螺蛳粉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打造柳州市螺蛳粉产业螺蛳原料供应基地建设,努力实现由单纯追求水产养殖产量向提高水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方向发展,加快渔业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构建现代水产养殖体系。
三、推动特色高质量发展,促进供给侧改革
以满足人民日益提升的水产品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效益为重点,大力推进高营养、高质量的水产品种养殖和生产,坚持生态化养殖,完善水产品标准检测手段,提高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建立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发展以健康养殖为基础的生态养殖、无公害养殖,提升水产品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特色养殖品种发展水平和层次,推进名特优水产品的养殖,提升特色养殖经济效益;依托养殖优势区域,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渔村振兴发展,建设面向未来的美丽渔村。
四、统筹多部门相关规划,推进养殖空间协调发展
水域具有多样性功能,管理涉及水利、环保、交通、国土、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需要统筹协调养殖功能与其他功能空间布局,对接不同部门管制要求,明确不同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空间布局落实《鹿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鹿寨县鹿寨镇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等空间规划的要求,同时协调交通、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专项规划,促进规划的空间协调统一,避免不同功能重叠和干扰,避免各部门多头管理。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一、功能区概述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农渔发2016〕39 号)要求,并结合鹿寨县水域滩涂资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全县水域滩涂划分为三类:禁止养殖区(以下简称禁养区)、限制养殖区(以下简称限养区)、养殖区等三类一级区。本次规划根据鹿寨县养殖水域基本情况,并结合养殖管理工作需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各类区域的内涵和类型。
(一)禁止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是指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水产养殖的区域。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明确指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本规划涉及的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中的禁养区主要是陆上禁养区,陆上禁养区包括各级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禁养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禁养区、行洪区和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禁养区、其他禁养区等。其他禁养区包括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如黑臭水体分布、排污口周边水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桥梁水域周边5公里等)、以及未来规划建设的其他禁养区。
(二)限制养殖区
限制养殖区指在一定区域内,结合区域环境容量等环保要求,限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密度的区域。
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明确指出:限制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围栏网箱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养殖区是除禁养区外、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养殖区,养殖区内开展养殖活动,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
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鹿寨县的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等。
二、划分方法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农渔发〔2016〕39 号)要求,并结合鹿寨县水域滩涂资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细化禁止养殖区的类别和范围,将水域中各类型区划定为禁止养殖区,然后禁养区以外水域再细化限养区范围,其他区域划定为养殖区。
(一)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等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鹿寨县目前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要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水域统一划定为禁养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水域统一划定为限养区。未来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养殖水域滩涂划定将自动变化。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维护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区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水域统一划定为禁养区。
未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养殖水域滩涂划定将自动变化列入禁养区或限养区。
(三)内河航道
内河航道是推进内河港口航运的重要通道,内河航道涉及的河流主干河道全部划定为禁养区。
(四)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
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是维护生产生活安全的重要区域,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编制工作规范》要求,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内水体划定为禁养区,由于行洪区目前没有明确界定,本次规划暂时按照各河流的骨干河道划定,划定范围暂时与内河航道相同,该区域内水体全部划定为禁养区。
(五)重点水库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水库的生态功能重要性不断提升,养殖功能弱化。将全县大中型水库作为重点水库,划入限养区。
(六)其他禁养区和限养区
(1)其他禁养区主要包括:
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水体,如黑臭水体分布水域;
法律法规规定禁养区,如桥梁水域、核电站周边5公里等;
3、未来规划新增其他禁养区,如未来规划建设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等,自动列入禁养区。
(2)其他限养区则主要包括:
1、根据各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水体,在建设项目为开工前,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水体可以作为临时养殖区,划定为限养区;
2、未来规划新增其他禁养区,如未来规划建设的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等,自动列入限养区。
禁止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的类型、面积和位置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复,鹿寨县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各10个,面积总共18282.4公顷,全部为禁养区。(表3-1)。
表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 单位:公顷
保护区名称及面积 | 水域保护区范围 | 陆域保护区范围 |
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13公顷 | 石古村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4000米的洛清江河段及该河段汇入口向其上游延伸2000米河段,宽度为上述河段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距离。 | 一级保护区水域河岸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 |
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7269公顷 | 石古村取水口下游300米至取水口上游16000米的洛清江河段及该河段汇入口向其上游延伸2000米(其中取水口上游300米处的汇入支流为全长)的河段,宽度为上述河段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二级保护区水域河岸两岸各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中渡镇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89公顷 | 长度为现用取水口上游西北方向1000米至下游东南方向200米的地下河河段,宽度两侧各300米的陆域。 | |
中渡镇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413公顷 | 以现用取水口为中心,西北方向延伸至3000米,东北方向延伸至洛江右岸,东南方向延伸至中渡-平山公路边界,西南延伸至13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
寨沙镇拉沟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107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下游100米,以及左岸入河支流全长的水域;宽度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寨沙镇拉沟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867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 10000 米至下游 300 米,以及入河支流全长的水域, 宽度为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 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且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平山镇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163公顷 | 以现用取水口为中心,向东北方向(地下水管道方向)延伸1000米、西南方向和两侧各延伸300米的陆域,以及以规划取水口为中心,向东北方向延伸700 米、东南方向延伸50米、西北方向延伸至5号地下河出露点、西南方向延伸300米的陆域。 | |
平山镇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865公顷 | 长度为现用及规划取水口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5号地下河出露 点至其下游6000米(包括各支流)的地表水域,宽度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以现取水口为中心,向东北方向延伸3000米、西南方向延伸600米,西北、东南方向各延伸800米的陆域,以及规划取水口向东南方向扩张500米的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河岸往内陆纵深1000米、且不超过第一道山脊线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黄冕镇洛清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73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100米(黄冕水电站大坝处),以及左岸第一条入河支流上溯500米(三里屯入屯道路处)的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铁路边界。 |
黄冕镇洛清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464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7400米至下游100米,以及左岸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大端河)分别上溯至源头、源头、1000米(湘桂铁路处),右岸第一条、第二条分别上溯至2500米(大马屯)、源头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四排镇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44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附近的石榴河支流自取水口下游300米至上游1000米,以及连接石榴河支流与石榴河的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以及取水口为中心、300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
四排镇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553公顷 | 长度为石榴河支流汇入口下游 300 米至上游 2000 米,以及汇入口上 溯 3300 米的支流水域。宽度为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一级 保护区水域除外。 | 以取水口为中心,1000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以及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约1000米、且不超过第一道山脊线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四排镇石榴河支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44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 100 米至上游 1000 米的水域,宽度为 5 年一遇洪 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四排镇石榴河支流水源地二级保护区604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 300 米至上游 5000 米至文家坪西南侧的水域。 宽 度为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 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陆域,不超过两侧第一重山脊线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江口乡柳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48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8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宽度为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河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侧河岸纵深50米的陆域。 |
江口乡柳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680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5800米至下游300米,以及入河支流全长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江口乡地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65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旁的柳江入河支流 (六冲沟)全长,以及六冲沟入河 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100 米的水 域,宽度为航道边界线至入河口侧 河岸 5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线的区 域。 | 以取水口为中心,300 米为半径的陆域,六冲沟河段两岸以及六冲沟入河口侧河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江口乡地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588公顷 | 长度为六冲沟入河口上游 3000 米 至入河口下游 300 米的柳江河水 域,宽度为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以取水口为中心,1000 米为半径的陆域,以及上述柳江河段两岸各纵深1000 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导江乡柳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65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100米,以及左岸两入河支流上溯至导江—江口公路边界的水域,宽度为河段中泓线(航道边界)至取水口侧河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导江乡柳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887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 5600 米至下游 300 米,以及入河支流全长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拉沟乡山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15公顷 |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源头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 |
拉沟乡山溪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66.4公顷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各纵深1000米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导江乡三门江林场导江分场地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66公顷 | 无 | 以开采井为中心,北面、西面以区域分水岭为界,南面、东面以山脊线为界 |
导江乡三门江林场导江分场地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81公顷 | 无 | 以开采井为中心,区域分水岭为界,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11}211号文件,鹿寨县拉沟自然保护区为省级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共7294.3公顷,全部为禁养区(表3-2)。
表3-2 自然保护区名录 单位:公顷
名 称 | 面积 | 地理坐标 | 主管 | |
拉沟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4265.5 | E109°56′50″~110°10′21″N24°31′43″~24°42′48″ | 林业 |
缓冲区 | 3028.8 |
(三)河堤
根据鹿寨县洪水灾害防治的需要,同时考虑内河航道建设,将鹿寨县境内河流河道的行洪区(主河槽与两岸主要堤防之间的洼地,历史上是洪水走廊,遇较大洪水时,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和宽度开口门或规定漫堤作为泄洪通道的区域)、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两岸堤及护堤地)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全部划为禁止养殖区。鹿寨县有河堤4个,共18.296公里,面积3030公顷(表3-3)。
表3-3 鹿寨河堤名录 单位:公里
序号 | 河堤保护区名称 | 里程 | 面积 |
1 | 鹿寨县城区防洪工程 | 4.416 | 1000 |
2 | 广西鹿寨县洛清江江口乡政府、黄冕乡政府河段治理工程 | 4.266 | 300 |
3 | 广西鹿寨县洛江中渡镇河段治理工程 | 1.290 | 530 |
4 | 广西鹿寨县导江河导江乡河段治理工程 | 8.324 | 1200 |
(四)航道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局审批,鹿寨县境内有航道2条,共121公里(表3-4)。洛清江航道鹿寨辖区内由鹿寨县交通运输局管护;柳江航道鹿寨航段由柳州航道局管护。
表3-4 鹿寨航道名录 单位:公里
序号 | 航道名称 | 起点名称 | 终点名称 | 里程 | 等级 |
1 | 洛清江航道 | 黄冕 | 江口河口 | 97 | 7级 |
2 | 柳江航道鹿寨航段 | 江口龙头特大桥 | 导江螺蛳山 | 14 | Ⅳ级 |
(五)码头
根据鹿寨县交通局资料,鹿寨辖区有横水渡口2处4个码头,圩横渡综合码头2处4个码头,运砂码头15个,全部为禁养区。
(六)其他禁养区
未来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按新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管理措施
(一)禁止任何方式养殖
禁止在本区内从事任何方式养殖,不得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已获得水域滩涂养殖证应依法予以注销,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禁止区内非法养殖应全部拆除。
(二)科学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保护水域环境
在禁止养殖区水域,经专家论证和科学审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江河、水库科学放流及捕捞各种鱼类及水生生物,保持水域生态的能量平衡。禁止盲目放生,防止生态入侵和基因混杂,保证各类水生生物正常繁育衍生,维持水生生物链完整性,达到净化水域水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之目的,也增加渔业资源,促进渔民增收。
(三)科学、规范管理有关水域
1、执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凡需到区内捕捞的渔民须向渔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江河捕捞许可证等许可证;在指定水域区域,按核定的捕捞方式生产。
2、加强捕捞管理,严禁“三无”船舶在区内进行任何捕捞行为。严禁在区内水域开展“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原则上禁止拖网、围网和定置装网等捕捞作业方式。
3、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渔政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养殖的回潮反弹,实现清理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引导渔民安居转产,引导捕捞渔民转营别业,就业脱贫。
4、政府协调环保、食品安全、水利、农业、渔业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治理沿江工农业污染和城乡生活圾垃、污水污染,定期对禁止养殖区江河、水库等水域进行水质检验。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一、生态功能区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拉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实验区,面积4205.7公顷,全部为限养区(表3-5)。
表3-5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名录 单位:公顷
名 称 | 面积 | 地理坐标 | 主管 |
拉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4205.7 |
| 林业 |
(二)水库限养区
水库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价值,根据鹿寨县水利局资料,鹿寨现有中小型水库82个(其中中型水库1个),总集雨面积17900公顷,将全县水库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三)河流限养区
河流功能主要工业、农业用水和居民饮水之源;可以水上运输和水能发电;具有衍生功能,如养殖鱼类,促进大自然的水的循环,调节气候,所以对国民生计具重要作用。所以根据有关文件,除了禁养区,其他都划定为限养区。
(四)规划建设用地限养区
根据《鹿寨县鹿寨镇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和相关城市规划,将已经规划为建设用地的水体,在建设项目未开工前,暂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五)其他限养区
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养区,按新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管理措施
(一)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及模式
陆域限养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增养殖面积,重点水库湖泊中饲养滤食性鱼类网箱围栏面积不得超过水体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网箱围栏养殖面积不得超过水体面积的0.25%。养殖强度较高地区,推广养殖轮休制度,降低水产养殖密度。通过调整养殖结构和品种,饲养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增加经济效益。
(二)限制养殖方式
限养区域内水产养殖业以保水生态型增殖渔业为主,允许采用粗放粗养、不投喂饲料方式的暂养等养殖方式,养殖品种以草食性、滤食性鱼类为主,严格限制施肥、投饵精养活动。地质公园内严格限制网箱、围栏等养殖方式。重点水库鼓励大水面生态化健康养殖,禁止施用化肥和有机肥。
(三)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在限养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超标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对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养殖区
一、养殖区面积
鹿寨县规划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有的水域滩涂,除了禁养区和限养区,都是养殖区。在基本农田区内原有的养殖池塘可以保留,但严禁新增池塘面积。现有养殖面积1460公顷,其中池塘养殖区面积530公顷,水库养殖930公顷,其他养殖区包括稻田养殖和未来新增的设施渔业等。
二、特色、主要产品分布
规划打造“休闲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稻渔生态种养开发区”二个生态渔业产业区,主要分布在鹿寨镇、中渡镇、寨沙镇等区域。
四大家鱼主要产区分别在各乡镇;克氏原鳌虾(小龙虾)、螺蛳等特色养殖主要分布在鹿寨镇、中渡镇等;庭院养龟主要分布在鹿寨镇区域里,稻香鲤主要在分布在中渡镇。
三、管理措施
(一)强化养殖生产管理
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完善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配套养殖尾水排放处理设备设施,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产品养殖饲料、药剂使用的规定,依法规范、限制抗生素、激素类化学药品的使用。
(二)转变养殖模式
推广健康养殖模式,促进渔业发展由注重产量增长转向注重质量效益,由注重物质投入转向注重科技进步。加快养殖池塘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大力发展渔稻综合养殖,提升提高水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水产安全水平。发展精准渔业,推进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普及标准化健康清洁养殖模式和技术,提升养殖自动化水平,定位、定时、定量地实施现代化渔业操作。发展生态养殖,挖掘、提升传统生态养殖方式,运用生态技术措施,改善养殖水质和生态环境,提高养殖效益。
(三)完善养殖审批管理
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 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保障措施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合理规划和调整养殖布局,通过政策保障、体制与机制转变、资金与投入,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推进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组织协调
县人民政府加强对规划实施推进的组织领导,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规范养殖行为,依法管理公共资源,在现有的法律与体制框架内,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
有关部门的职责:
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规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养殖水域滩涂范围内养殖活动的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生态红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养殖活动污染的监测,以及有毒有害物质超过标准水体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
水利部门,负责水库(饮用水源水库除外)、湖泊、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与航道管理部门,负责内河航道、锚地、港口、码头、桥梁水域范围等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
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范围内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
当地人民政府,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辖区内各类养殖活动的监督检查和非法养殖的清理,规范各类养殖活动,防止养殖污染水体环境。
二、完善法治保障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0年3月修订)、《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健全渔具渔法、可捕标准、养殖尾水排放等,完善配套实施办法和细则。坚持依法行政,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水域环境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处罚力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分类处理的办法和程序,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渔业的领导,把养殖水域规划的实施纳入工作日程,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改变规划确立的水域养殖使用功能。
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新趋势,研究提出规划内容调整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发挥规划的作用。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要严挌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其他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审批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二、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
(一)切实加强以养殖证制度为核心的水产养殖业全面管理,加强养殖证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二)建立养殖证登记管理系统,加强水域滩涂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动态监管和信息反馈,利用数字、投影、信息等监测手段,建立水域滩涂保护与利用管理为主要目的的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养殖证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
(三)实行动态管理,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一年的,吊销养殖证;对尚有争议的水域滩涂,暂不发证。
三、加强水产养殖执法
全面开展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养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执法,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点针对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投入品和企业各项管理记录档案建立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和违法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养殖执法责任制,加快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一、加强养殖污染防控
加快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科学饲养,在养殖过程中保持生态系统相对稳定。加强对药物和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重点养殖区域、主要养殖品种和重点药物种类的水产品药残监控力度,减少残饵和药残对养殖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水库等天然开放性水域中投放饵料和施肥养鱼,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开展养殖尾水排放监测
养殖尾水的排放,参照国家和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或标准制订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开展养殖尾水排放监测,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三、推行减排技术措施
(一)推进网箱粪污残饵收集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发展环保型网箱网围养殖。
(二)禁止投喂畜禽内脏和粪肥,推广绿色保环全价配合饲料,减少对环境影响。
(三)集中连片的养殖区采取排水改造、生物净化等措施进行养殖尾水处理,采取种植水生蔬菜、进入农田灌溉等措施进行养殖尾水还田,逐步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四)推进贝壳、网衣等养殖生产副产物及废弃物集中收置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周边环境。严禁病死个体随意丢弃或销售流通,要作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增强资金与投入保障
(一)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渔力度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主导、农户参与”的原则,发挥各级政府对水产养殖业的引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投入,加快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提供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水产种业、科技成果推广等公益性、关键性领域倾斜,逐步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激励和扶持体系。
(二)积极开拓资金筹措渠道
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创新现代渔业投入机制,采取政策性奖励、财政贴息或以奖代补等多种措施,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吸引工商企业资本、民间资金等参与现代渔业建设。
二、加强职业渔民教育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围绕推动“生态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两条主线,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渔民为方向,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化社会基础和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平台,为我县现代渔业发展培养一批“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四懂”新型职业渔民。规划期内要100%完成现有渔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渔民系统化培训,同时积极培育新生代渔业劳动力,以保障现代渔业人力资源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探索开展水产养殖保险
积极探索包括养殖设施、池塘养殖和苗种场等方面的水产养殖保险工作,为现代渔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保驾护航。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总体现状图
2.鹿寨县养殖水域滩涂功能规划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因附件中包含有地图信息,不能在网上公开,需要附件图请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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