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分析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对2024年1—12月期间在本县域内就业帮扶车间、企业、个体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就业的16—60周脱贫劳动力(含2014、2015年退出脱贫户)和申请补助时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200元/人·月的标准(如自治区、柳州市另有要求,再另行通知),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县内劳务补助,当月工作不满22天的,该月不能享受劳务补助。
(二)办理程序
1.申报流程
(1)符合发放条件的对象向村委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1或附件2—2),由村委进行初审汇总,主要负责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务工的真实性;
(2)各乡镇对村委上交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汇总;
(3)乡镇审核合格后将电子版材料(附件3)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经营主体合法性进行审核,县、乡镇、村三级同步公示10天;
(4)公示期满后,各乡镇报县内劳务补助审批表(附件4)至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发放后县、乡镇、村三级同步公告;
(5)公告结束后,各乡镇将所有附件材料(含公示、公告图片)的扫描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2.个人申请材料
(1)鹿寨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申请承诺书1份(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扫描件)1份;
(3)申请人家庭“一卡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扫描件)1份;
(4)务工佐证材料(附件2—1或附件2—2);
3.资金支付
所需资金从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兑付。
对放弃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收集好鹿寨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放弃承诺书(附件5),并做好台账备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横纵联动。村委要收集好相关材料,并审核申请人员身份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的务工情况是否真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后将合格的材料(附件1、附件2—1或附件2—2)及鹿寨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花名册(附件3)提交至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核实脱贫人口务工情况,对村级初审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花名册(附件3)、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审批表(附件4)至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指导乡镇做好人社系统劳动力务工信息的录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经营主体是否属于鹿寨县内并对经营主体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稳岗补助工作的指导,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拨付,做好补助拨付后的公告,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指导各乡镇做好国扶系统受益情况等信息的录入。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等通过村内广播、宣传单、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加大县内劳务补助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享尽享。
(三)强化调度指导。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将定期通过线上数据监测,线下实地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进行跟踪指导。
三、其他事宜
符合申报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原则上需在9月30日前申报完毕。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黄静,联系电话:6818237,邮箱:lzxnyncjzcfcg@163.com)
附件1: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申请承诺书
附件2—1:经营主体务工和工资证明
附件2—2:县内务工证明
附件3: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花名册
附件4: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审批表
附件5: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放弃承诺书
鹿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就业社保专责小组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花名册.xlsx
附件4: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审批表.doc
附件5: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放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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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分析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对2024年1—12月期间在本县域内就业帮扶车间、企业、个体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就业的16—60周脱贫劳动力(含2014、2015年退出脱贫户)和申请补助时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200元/人·月的标准(如自治区、柳州市另有要求,再另行通知),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县内劳务补助,当月工作不满22天的,该月不能享受劳务补助。
(二)办理程序
1.申报流程
(1)符合发放条件的对象向村委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1或附件2—2),由村委进行初审汇总,主要负责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务工的真实性;
(2)各乡镇对村委上交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汇总;
(3)乡镇审核合格后将电子版材料(附件3)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经营主体合法性进行审核,县、乡镇、村三级同步公示10天;
(4)公示期满后,各乡镇报县内劳务补助审批表(附件4)至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发放后县、乡镇、村三级同步公告;
(5)公告结束后,各乡镇将所有附件材料(含公示、公告图片)的扫描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2.个人申请材料
(1)鹿寨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申请承诺书1份(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扫描件)1份;
(3)申请人家庭“一卡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扫描件)1份;
(4)务工佐证材料(附件2—1或附件2—2);
3.资金支付
所需资金从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兑付。
对放弃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收集好鹿寨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放弃承诺书(附件5),并做好台账备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横纵联动。村委要收集好相关材料,并审核申请人员身份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的务工情况是否真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后将合格的材料(附件1、附件2—1或附件2—2)及鹿寨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花名册(附件3)提交至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核实脱贫人口务工情况,对村级初审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花名册(附件3)、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审批表(附件4)至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指导乡镇做好人社系统劳动力务工信息的录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经营主体是否属于鹿寨县内并对经营主体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稳岗补助工作的指导,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拨付,做好补助拨付后的公告,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指导各乡镇做好国扶系统受益情况等信息的录入。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等通过村内广播、宣传单、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加大县内劳务补助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享尽享。
(三)强化调度指导。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将定期通过线上数据监测,线下实地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进行跟踪指导。
三、其他事宜
符合申报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原则上需在9月30日前申报完毕。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黄静,联系电话:6818237,邮箱:lzxnyncjzcfcg@163.com)
附件1: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申请承诺书
附件2—1:经营主体务工和工资证明
附件2—2:县内务工证明
附件3: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花名册
附件4: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审批表
附件5: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放弃承诺书
鹿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就业社保专责小组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花名册.xlsx
附件4: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审批表.doc
附件5:鹿寨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县内劳务补助放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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