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序号 | 政策内容 | 实施对象 | 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责任单位 | 办理方式 | 办理材料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就业见习补贴 | 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 | 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 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见习人员的,可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50%发放当月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留用人员的实际就业见习月份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月。留用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补贴的增额部分,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足月计算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网上办理:登录https://www.gx12333.net/si/#/modules/home/home(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模块,选择“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理。 | 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和见习基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提供的补助发放凭证。 2.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新增见习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就业见习协议书。同时,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毕业学年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属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其《就业创业证》信息。 4.就业见习期满或就业见习期内提前离岗的见习人员,须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5.属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申报2000元/人·月见习补贴的,还须提供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补贴申报表》。留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2 |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 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 承诺书; 2.《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中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花名册》; 4. 社保、医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 5.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首次申报需出示原件); 6. 劳动合同复印件(首次申报需出示原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3 |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 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 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 承诺书; 2.《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中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花名册》; 4. 社保、医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 5.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6.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4 | 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 |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函授研究生及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已在人社系统登记备案),在柳州市辖区内创办的小微企业 |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函授研究生及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已在人社系统登记备案),在柳州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该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所创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报补贴时仍继续经营的企业。 | 每个企业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鹿寨县首次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附件1)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企业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属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银行流水、企业交易凭据、纳税证明、企业发放工资转账记录或单据等材料)注:如可查询企业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此项材料; 6.企业的对公帐户信息(企业开户许可证)。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5 | 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 | 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 | 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可直接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6 | 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 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离校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 对离校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鹿寨县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 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可直接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7 | 毕业生职称认定 | 档案挂靠在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普通学历教育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 | 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认定相应职称。 | —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网上办理:“人才在线(www.rczx.com)”注册--在职称业务中点击“进入个人版”--职称认定 | 1.两寸照片; 2.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3.毕业、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上传学位证); 4.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教师系列需上传教师资格证); 5.劳动合同(入编证明); 6.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或者学信网毕业证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需网络申报,无需现场办理。 | 咨询机构: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退休股 地点:鹿寨县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3楼 | 0772-6820195 | |
8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符合流动人员接收范围的高校及中专毕业生 | 1.鹿寨县户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2.在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 —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1.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具体可查看《档案业务在线办申报服务指南》http://www.gxrcda.com/service_notice/show-25943.html; 3.掌上办理: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人才在线”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创业的,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就业的,提供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提供与单位脱离行政(或劳动)隶属关系的批文、批复或通知原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9 | 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 | 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大型企业 | 在我市注册的大型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 | 按吸纳本科以上学历 4000 元/人、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4.毕业生的毕业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可直接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10 | 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制标准或非标准职业(工种)培训补贴 | 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制标准或非标准职业(工种)培训的人员 | 1.困难家庭劳动者,指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特困人员。 2.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本科专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薄在农村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人员)。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灵活就业人员。 | 1.五类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我市范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次、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2.五类人员通过项目制参加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 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3.五类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项目制参加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照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一)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机构按班次提供《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花名册》(一式两份); 2.《柳州市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每人一份); 3.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要注明就业工种(每人一份); 4.“五类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类别证明”(每人一份); 5.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每人一份); 6.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二)项目制标准或非标准职业(工种)培训补贴: 1.《鹿寨县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鹿寨县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鹿寨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检查情况表》(每班一份); 4.《鹿寨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需求调查及就业岗位推荐表》(每人一份); 5.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制标准提供)(每人一份); 6.《鹿寨县市项目制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考核检查表》(项目制非标提供)(每班一份); 7.“五类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类别证明”(每人一份); 8.《鹿寨县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协议》(每班一份); 9.至少提供2-3张培训现场照片(照片需附有日期的水印)。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11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五类人员。 | 五类人员(不含劳动预备制、职业院校在校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该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考核鉴定收费标准核拨鉴定补贴,拨付给补贴对象的鉴定补贴不得超过其所支付的鉴定费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五类人员,按该类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核拨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鹿寨县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鹿寨县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柳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垫资承诺书》(机构垫资提供); 4.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12 |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 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超过405元/月.人的(含405元/月.人),按270元/人.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达405元/月.人的,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申请人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供核验); 2.提供财政一卡通银行卡; 3.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13 | 创业培训补贴 |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五类人员。 | 1.困难家庭劳动者,指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特困人员。 2.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薄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人员。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参加S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I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或E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 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后取得《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的人员须先行取得SYB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补贴可与SYB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同时享受。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柳州市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柳州市创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五类人员身份类别证明(每人一份); 4.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5.《柳州市创业培训协议》(每班一份); 6.创业培训过程全程录像视频(自行提供)。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14 | 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 新进入我县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紧缺人才 | 对新进入我县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经一定程序考核认定后,在三年内按引进人才的实际工作月数,政府财政给予生活津贴。 | 1.两院院士或国内知名专家(指国家杰出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进入国家“百万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 人员) 每人每月3000元。 2.享受国务院、自治区级政府特殊津贴或者获得国家、自治区政府级科学技术类表彰奖励的人员每人每月2500元。 3.获得市政府级及以上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或者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 4.县外被评为市政府级及以上“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称号的人员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 5.携带已经过上级权威部门认定的高科技项目(包括其它具有重大开发价值的技术项目)、高新技术或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自愿到本县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 6.引进国内知名专家、正高职称、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政府给予企业每人每月300元的住房补贴,配偶及成年子女的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口安置,确有困难的,由我县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就业;其未成年女子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学校学额许可范围内优先择校,不受户口限制。 7.对引进在企业工作的正高级以上职称、博士以上学历、高级技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企业每年安排体检一次,政府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元的体检费用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从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中新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所在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4.其他符合个人申报人才类别条件有关资质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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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序号 | 政策内容 | 实施对象 | 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责任单位 | 办理方式 | 办理材料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就业见习补贴 | 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 | 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 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见习人员的,可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50%发放当月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留用人员的实际就业见习月份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月。留用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补贴的增额部分,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足月计算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网上办理:登录https://www.gx12333.net/si/#/modules/home/home(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模块,选择“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理。 | 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和见习基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提供的补助发放凭证。 2.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新增见习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就业见习协议书。同时,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毕业学年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属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其《就业创业证》信息。 4.就业见习期满或就业见习期内提前离岗的见习人员,须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5.属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申报2000元/人·月见习补贴的,还须提供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补贴申报表》。留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2 |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 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 承诺书; 2.《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中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花名册》; 4. 社保、医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 5.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首次申报需出示原件); 6. 劳动合同复印件(首次申报需出示原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3 |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 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 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 承诺书; 2.《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中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花名册》; 4. 社保、医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 5.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6.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4 | 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 |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函授研究生及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已在人社系统登记备案),在柳州市辖区内创办的小微企业 |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函授研究生及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已在人社系统登记备案),在柳州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该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所创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报补贴时仍继续经营的企业。 | 每个企业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鹿寨县首次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附件1)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企业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属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银行流水、企业交易凭据、纳税证明、企业发放工资转账记录或单据等材料)注:如可查询企业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此项材料; 6.企业的对公帐户信息(企业开户许可证)。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5 | 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 | 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 | 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可直接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6 | 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 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离校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 对离校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鹿寨县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 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可直接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7 | 毕业生职称认定 | 档案挂靠在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普通学历教育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 | 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认定相应职称。 | —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网上办理:“人才在线(www.rczx.com)”注册--在职称业务中点击“进入个人版”--职称认定 | 1.两寸照片; 2.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3.毕业、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上传学位证); 4.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教师系列需上传教师资格证); 5.劳动合同(入编证明); 6.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或者学信网毕业证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需网络申报,无需现场办理。 | 咨询机构: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退休股 地点:鹿寨县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3楼 | 0772-6820195 | |
8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符合流动人员接收范围的高校及中专毕业生 | 1.鹿寨县户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2.在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 —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1.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具体可查看《档案业务在线办申报服务指南》http://www.gxrcda.com/service_notice/show-25943.html; 3.掌上办理: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人才在线”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创业的,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就业的,提供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提供与单位脱离行政(或劳动)隶属关系的批文、批复或通知原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9 | 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 | 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大型企业 | 在我市注册的大型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 | 按吸纳本科以上学历 4000 元/人、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4.毕业生的毕业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可直接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10 | 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制标准或非标准职业(工种)培训补贴 | 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制标准或非标准职业(工种)培训的人员 | 1.困难家庭劳动者,指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特困人员。 2.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本科专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薄在农村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人员)。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灵活就业人员。 | 1.五类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我市范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次、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2.五类人员通过项目制参加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 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3.五类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项目制参加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照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一)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机构按班次提供《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花名册》(一式两份); 2.《柳州市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每人一份); 3.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要注明就业工种(每人一份); 4.“五类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类别证明”(每人一份); 5.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每人一份); 6.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二)项目制标准或非标准职业(工种)培训补贴: 1.《鹿寨县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鹿寨县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鹿寨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检查情况表》(每班一份); 4.《鹿寨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需求调查及就业岗位推荐表》(每人一份); 5.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制标准提供)(每人一份); 6.《鹿寨县市项目制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考核检查表》(项目制非标提供)(每班一份); 7.“五类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类别证明”(每人一份); 8.《鹿寨县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协议》(每班一份); 9.至少提供2-3张培训现场照片(照片需附有日期的水印)。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11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五类人员。 | 五类人员(不含劳动预备制、职业院校在校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该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考核鉴定收费标准核拨鉴定补贴,拨付给补贴对象的鉴定补贴不得超过其所支付的鉴定费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五类人员,按该类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核拨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鹿寨县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鹿寨县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柳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垫资承诺书》(机构垫资提供); 4.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12 |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 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超过405元/月.人的(含405元/月.人),按270元/人.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达405元/月.人的,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申请人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供核验); 2.提供财政一卡通银行卡; 3.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13 | 创业培训补贴 |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五类人员。 | 1.困难家庭劳动者,指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特困人员。 2.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薄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人员。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参加S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I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或E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 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后取得《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的人员须先行取得SYB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补贴可与SYB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同时享受。 | 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柳州市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柳州市创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五类人员身份类别证明(每人一份); 4.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5.《柳州市创业培训协议》(每班一份); 6.创业培训过程全程录像视频(自行提供)。 | 办理机构:鹿寨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3楼 | 0772-6861035 | |
14 | 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 新进入我县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紧缺人才 | 对新进入我县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经一定程序考核认定后,在三年内按引进人才的实际工作月数,政府财政给予生活津贴。 | 1.两院院士或国内知名专家(指国家杰出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进入国家“百万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 人员) 每人每月3000元。 2.享受国务院、自治区级政府特殊津贴或者获得国家、自治区政府级科学技术类表彰奖励的人员每人每月2500元。 3.获得市政府级及以上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或者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 4.县外被评为市政府级及以上“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称号的人员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 5.携带已经过上级权威部门认定的高科技项目(包括其它具有重大开发价值的技术项目)、高新技术或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自愿到本县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 6.引进国内知名专家、正高职称、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政府给予企业每人每月300元的住房补贴,配偶及成年子女的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口安置,确有困难的,由我县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就业;其未成年女子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学校学额许可范围内优先择校,不受户口限制。 7.对引进在企业工作的正高级以上职称、博士以上学历、高级技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企业每年安排体检一次,政府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元的体检费用补贴。 |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现场办理 | 1.《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从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中新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所在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4.其他符合个人申报人才类别条件有关资质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 办理机构: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点: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社保大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 0772-68246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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