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7〕82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4 11:34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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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7〕8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发展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9月13日

 

 

 

 

 

鹿寨县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发展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我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桂发〔2014〕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7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国资发〔2016〕5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快我县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构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为重点,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我县加快实现“三个建成”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坚持问题导向、放管结合。针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监督体制不健全、国有资本配置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以管资本为主厘清国有资产监管思路,该管的不能缺位,不该管的不能越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建立全面覆盖、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坚持市场取向、突出重点。按照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的改革取向,以市场化配置国资、重组国企,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国有资本有进有退、优化布局创造条件。

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推进。依法依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更加完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大格局基本建立,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二、国有投资企业发展定位及资源配置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以及我县有投资企业实际,计划从七个方面推进我县国有投资企业改革:一是分类推进国有投资企业改革,主要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种类型;二是要政企分开;三是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四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五是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六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七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司改革规划,计划实行六大领域投资经营,主要为:城市建设投资领域、工业园区开发投资领域、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文化旅游建设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林业产业投资领域、水务产业投资领域。通过划分经营领域,实行专业化运作,实施资产优化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导向,兼顾社会效益,按专业化业务和规模经济的要求,加强资源整合,以“做大规模、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滚动发展”为目标,通过重组和建立与现代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实现公司的实体化、市场化、专业化及资本运作。

(一)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等建设主体和投融资、运营管理等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资本化运营、房开项目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等职能。行使国有资产管理、市政设施附属资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职能,发挥自主经营,选择优质地段进行房地产开发、自主经营,逐步将市政维护项目等并入公司建设管理。公司下设鹿寨县县城开发有限公司。

2.改革措施。

(1)增加注册资本金和资产。根据《鹿寨县部分国有资产集中经营管理实施方案》(鹿政办发〔2011〕113号)的规定,新增国有资产的注入,在原来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上,将县直和各乡镇新建成、在建的办公楼或相关资产数据进行重新统计,将鹿寨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及改制企业占用、使用的国有土地、建筑物、门面、商铺的产权、经营权,市政道路桥梁、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划入公司资产,进行增资,力争公司资产达到50亿元,有利于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2)进行资产重组和股权调整。目前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银监会监控平台,按政策不可作为融资主体,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通过股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视发展需要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3)采取符合项目建设和融资政策的融资方式开展融资工作。以雄厚的固定资产作为融资保障,解决工程项目的资金问题。通过与基金公司合作融资,设立城镇投资基金,或发行公司债券,筹集公司发展资金。

(4)改革完善鹿寨县县城开发有限公司,推进子公司同步发展。

(二)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农业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公司,承担农业、水利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和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责,参与农业、水利领域中的国有资产和经营服务、水利工程投融资及建设管理,承担农业产业开发、扶贫产业开发、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发电、水利综合开发等职责。以经营性收入补偿公益性支出,实现农业水利资产的保值增值,自我滚动发展;通过整合农业水利行业资产,统筹规范行业管理;通过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扩宽融资渠道,加大农业水利建设投入,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2.改革措施。

(1)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资产。进行资产调整,将农业设施、水利设施、水库、电站等国有资产及建设管理权划拨到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2)进行水利资源综合开发。以古偿河水库为试点,逐步以水利资源与旅游资源相结合进行企业经营,融入鹿寨旅游圈,带动公司多元化发展。

(3)投资农业水利产业领域。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种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投资,实现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鹿寨县甘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定位。定位为水务产业投资公司,由鹿寨县甘泉供水有限公司变更形成。是以水务产业为核心,集上水、下水管理,垃圾处理等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通过集聚资金、资源,承担城市水资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和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职责,保护环境改善生态,促进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对城乡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水利综合开发等进行运营。拟采用高新技术和设备,发展成为经营、服务、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控化、自动化、专业化公司。

2.改革措施。

(1)资产调整:将鹿寨县城南水厂、江口新水厂、鹿寨县水厂、鹿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8个乡镇(黄冕镇、平山镇、中渡镇、江口乡、导江乡、寨沙镇、四排镇、拉沟乡)污水处理厂国有资产及建设管理权划拨到鹿寨县甘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实现独立运营、自负盈亏。以固定资产及收取的水费与污水处理费作为融资保障,采取符合水务项目建设的融资方式开展融资工作,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

(2)将寨沙镇水厂及江口乡水厂列入公司下一步收购计划,县自来水厂改制后纳入公司作为子公司运营管理。

(3)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特许经营。

(四)广西鹿寨联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鹿寨县工业园区产业开发投资公司,作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类投资企业,承担鹿寨县工业园区范围内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利用等方面投资,以工业、商贸、物流服务产业为核心,为工业、商贸物流、新兴产业等有潜力项目筹集资金,支持政府发展战略和实体企业发展。负责管理鹿寨工业园区、土地开发等领域中的国有资产和经营服务、基建工程投融资及建设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各级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形成全县工业园基础建设管理一体化良性发展格局;通过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扩宽融资渠道,加大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现工业地产国有资本的有序运行。

2.改革措施。

(1)资产调整。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的方式,将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资产,包括“一区三带五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即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鹿雒经济带、江口-导江沿江经济带、高铁鹿寨北站沿线经济带、鹿寨工业园、江口工业园、农产品加工园、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及汽配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土地,列入公司资产,以增加注册资本金。

(2)制定工业园区产业投资管理办法,将园区内土地开发收益继续投入到园区建设和企业建设,通过土地运作和园区资产运作产生效益。

(3)视经营情况需要对应每个工业园区成立子公司,以新成立的子公司为融资主体,对应的工业园建设项目作为资产注入公司注册资本金作为融资保障,以符合工业园区发展的融资方式开展融资工作,解决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

(4)进行产业化投资。视发展需要进行工业产业、物流等第三产业投资;经营园区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土石方项目投资、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引进金融、物流、房地产、物业管理等生产生活型配套服务等职能。根据全县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进行产业化投资,发展实体企业。

(五)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文化旅游领域投资公司,承担鹿寨县文化旅游产业的资源开发与利用、经营发展、投融资、推广宣传、文化活动的组织服务等职责,作为县人民政府实施城市建设、旅游优势资源整合和旅游资产营运的专业投融资主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和赋予的职责,对全县文化传媒、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城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开发等进行经营管理。实现旅游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会展及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旅游产品开发、销售;旅游线路策划,旅游客源组织,旅行社业务;景区景点经营管理、住宿、餐饮服务;政府投资的旅游重点建设项目代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开发;经授权公司管理的旅游资产的经营与开发。土地储备及七通一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

2.改革措施。

(1)资产调整。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的方式,纳入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中渡古镇等县辖相关等景区(点);鹿寨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到鹿寨县内各景区(点)形成的国有资产;国家有关部门投资到我县内各景区(点)形成并经同意和授权我县管理的国有资产;中渡镇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整合县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中心等固定资产,整合户外广告、鹿寨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时段的广告资源。

(2)进行旅游产业投资。对旅游景区实行企业管理,景区及相关旅游资产由公司直接经营,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源开发权与保护权统一。通过统筹全县旅游资源,成立子公司,参与旅游投资和经营。邀请有意向、有实力的企业合作成立新公司,对个别资源进行合作开发经营。通过与社会资本投资商进行合作开发经营,或以资源租赁形式进行外包经营。成立旅行社,承接旅行社的平台业务,机票、火车票代理等业务。

(3)完善车辆租赁业务运营。成立相关车辆租赁公司,承接小汽车、旅游巴士、自行车、游船租赁业务。

(4)成立劳务、物业管理子公司,参与全县相关国有资产、保障性住房、旅游产业、文化体育产业方面的物业管理和劳务派遣业务。

(5)筹建文化传媒投资子公司,主要职能为:进行鹿寨县域文化传媒、体育投资,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激活社会资本市场,推动文体产业健康发展,增加文体投资资本的供给,促进我县文化精品创作,打造文化体育品牌,推进我县文化传媒、文化业态、广告项目建设,为文化体育产业的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保障。主要经营国有文化艺术、体育场馆的运行监管等日常规范性管理工作、文化体育赛事承办、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文化办公用品、文化创意产品等工作。文化传媒(包括新媒体)投资开发、建设、运维。

(六)鹿寨县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鹿寨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类企业,通过整合全县公路、桥梁等交通固定资产,承担县域范围内交通、港口等建设、投融资、运营和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责。以独资、参股、控股和委托贷款等方式,投资建设和经营县域内的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桥梁、隧道、港口、客货运站场,以及与交通客流、物流、信息流有关的基础性设施。

2.改革措施。

(1)进行资产调整,将鹿寨县交通类固定资产(包括农村公路、桥梁、港口、码头等)划拨到公司;

(2)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周边土地利用开发方案,条件成熟后参与物流、港口等领域投资。

(七)鹿寨县森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鹿寨县林业产业投资公司,承担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产业开发行业投资、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责。负责林业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责,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开发和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建设运营,带动全县林业经济稳步增长。包括:国储林资金管理、苗木培育及园林绿化工程、林木林地收储交易、林业社会化服务(含调查规划、作业设计、评估、咨询等服务项目)、林业基础设施及林业项目建设、木材加工、运输及销售。

2.组建措施。

(1)完成企业负责人选派,由企业负责人负责公司组建,完成资产划转和工商登记注册。

(2)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启动项目建设。

(3)逐步推进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产业开发行业投资,推动企业健康运行。

(八)鹿寨县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建筑安装类企业,承接建筑设计施工与安装、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堤防工程、房屋拆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等。

2.改革措施。

(1)完善企业股权制度,完善公司资质等级,形成真正出资(如注入资金、资产),更换企业国有出资人,配备完善企业管理人员,独立运营,不再作为公司子公司管理。建立完全市场化动作的国营建筑企业,政企分开,厘清关系后参与我县所有平台公司项目投标、建设工作。

(2)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完善公司管理层,配齐公司施工、招投标、工程预决算、财务等技术人员,加强公司自身建设,形成核心竞争力。公司应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项目的管理,产生更大利润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3)明确公司发展定位,发展多种经营。在原有建筑、市政资质的基础上增加园林绿化、建筑材料经营、建筑机械租赁等方面的业务。一方面参与建筑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在目前尚未形成强大竞争力的情况下,主动承担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如市政维护)、应急抢险等项目的建设,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保障。

(4)提升公司资质等级。通过企业重组或兼并来提升公司资质等级。

根据公司目前的具体情况,柳州鹿寨兴鹿投资有限公司和鹿寨县绿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时维持现状,视今后发展需要另行确定改革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简政放权,提高企业自主权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正确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落实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做好国企监管的“加减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建立监管清单、报告清单和问责清单的清单管理模式,实现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有机结合。

(二)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一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提质增效,加快国有投资企业资产重组步伐,整合现有资源,提高企业经营性资产比重。

二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董事会决策权和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权分开,实现决策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三是加大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力度,以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为重点,推进企业市场化用人制度建设。

四是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修改完善企业领导人薪酬体系,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体制保证

一是加快推进企业分类改革。针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企业与市场深度融合,形成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国企国资监管体系。

二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开。稳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通过移交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国资监管机构管理,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配备企业党组(党支部),落实党建、人事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高级管理层进入党组(党支部)兼任职务,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

二是把企业党建与企业改革同步推进。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探索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是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和途径。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融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各个环节,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内容、程序和途径。

四是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备,组建精干领导班子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选拔任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备董事长、总经理各一名、副总经理两名、总工程师一名。

(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规范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强化国资监管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加快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国资发〔2014〕57号)文件精神,设立鹿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或办公室,明确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主体,做到机构、人员、职能、责任“四到位”,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七)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完善划转和委托管理机制

县住建局、交通局、国土局、文体新广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教育局、旅发局、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分管领域的国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划转清单,进行评估测算后划转到负责各行业投融资的国有投资企业,增加国企注册资本和资产,由国有投资公司对资产进行运营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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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发展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9月13日

 

 

 

 

 

鹿寨县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发展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我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桂发〔2014〕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7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国资发〔2016〕5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快我县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构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为重点,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我县加快实现“三个建成”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坚持问题导向、放管结合。针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监督体制不健全、国有资本配置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以管资本为主厘清国有资产监管思路,该管的不能缺位,不该管的不能越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建立全面覆盖、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坚持市场取向、突出重点。按照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的改革取向,以市场化配置国资、重组国企,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国有资本有进有退、优化布局创造条件。

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推进。依法依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更加完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大格局基本建立,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二、国有投资企业发展定位及资源配置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以及我县有投资企业实际,计划从七个方面推进我县国有投资企业改革:一是分类推进国有投资企业改革,主要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种类型;二是要政企分开;三是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四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五是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六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七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司改革规划,计划实行六大领域投资经营,主要为:城市建设投资领域、工业园区开发投资领域、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文化旅游建设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林业产业投资领域、水务产业投资领域。通过划分经营领域,实行专业化运作,实施资产优化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导向,兼顾社会效益,按专业化业务和规模经济的要求,加强资源整合,以“做大规模、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滚动发展”为目标,通过重组和建立与现代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实现公司的实体化、市场化、专业化及资本运作。

(一)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等建设主体和投融资、运营管理等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资本化运营、房开项目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等职能。行使国有资产管理、市政设施附属资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职能,发挥自主经营,选择优质地段进行房地产开发、自主经营,逐步将市政维护项目等并入公司建设管理。公司下设鹿寨县县城开发有限公司。

2.改革措施。

(1)增加注册资本金和资产。根据《鹿寨县部分国有资产集中经营管理实施方案》(鹿政办发〔2011〕113号)的规定,新增国有资产的注入,在原来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上,将县直和各乡镇新建成、在建的办公楼或相关资产数据进行重新统计,将鹿寨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及改制企业占用、使用的国有土地、建筑物、门面、商铺的产权、经营权,市政道路桥梁、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划入公司资产,进行增资,力争公司资产达到50亿元,有利于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2)进行资产重组和股权调整。目前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银监会监控平台,按政策不可作为融资主体,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通过股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视发展需要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3)采取符合项目建设和融资政策的融资方式开展融资工作。以雄厚的固定资产作为融资保障,解决工程项目的资金问题。通过与基金公司合作融资,设立城镇投资基金,或发行公司债券,筹集公司发展资金。

(4)改革完善鹿寨县县城开发有限公司,推进子公司同步发展。

(二)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农业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公司,承担农业、水利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和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责,参与农业、水利领域中的国有资产和经营服务、水利工程投融资及建设管理,承担农业产业开发、扶贫产业开发、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发电、水利综合开发等职责。以经营性收入补偿公益性支出,实现农业水利资产的保值增值,自我滚动发展;通过整合农业水利行业资产,统筹规范行业管理;通过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扩宽融资渠道,加大农业水利建设投入,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2.改革措施。

(1)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资产。进行资产调整,将农业设施、水利设施、水库、电站等国有资产及建设管理权划拨到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2)进行水利资源综合开发。以古偿河水库为试点,逐步以水利资源与旅游资源相结合进行企业经营,融入鹿寨旅游圈,带动公司多元化发展。

(3)投资农业水利产业领域。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种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投资,实现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鹿寨县甘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定位。定位为水务产业投资公司,由鹿寨县甘泉供水有限公司变更形成。是以水务产业为核心,集上水、下水管理,垃圾处理等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通过集聚资金、资源,承担城市水资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和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职责,保护环境改善生态,促进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对城乡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水利综合开发等进行运营。拟采用高新技术和设备,发展成为经营、服务、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控化、自动化、专业化公司。

2.改革措施。

(1)资产调整:将鹿寨县城南水厂、江口新水厂、鹿寨县水厂、鹿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8个乡镇(黄冕镇、平山镇、中渡镇、江口乡、导江乡、寨沙镇、四排镇、拉沟乡)污水处理厂国有资产及建设管理权划拨到鹿寨县甘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实现独立运营、自负盈亏。以固定资产及收取的水费与污水处理费作为融资保障,采取符合水务项目建设的融资方式开展融资工作,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

(2)将寨沙镇水厂及江口乡水厂列入公司下一步收购计划,县自来水厂改制后纳入公司作为子公司运营管理。

(3)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特许经营。

(四)广西鹿寨联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鹿寨县工业园区产业开发投资公司,作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类投资企业,承担鹿寨县工业园区范围内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利用等方面投资,以工业、商贸、物流服务产业为核心,为工业、商贸物流、新兴产业等有潜力项目筹集资金,支持政府发展战略和实体企业发展。负责管理鹿寨工业园区、土地开发等领域中的国有资产和经营服务、基建工程投融资及建设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各级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形成全县工业园基础建设管理一体化良性发展格局;通过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扩宽融资渠道,加大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现工业地产国有资本的有序运行。

2.改革措施。

(1)资产调整。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的方式,将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资产,包括“一区三带五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即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鹿雒经济带、江口-导江沿江经济带、高铁鹿寨北站沿线经济带、鹿寨工业园、江口工业园、农产品加工园、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及汽配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土地,列入公司资产,以增加注册资本金。

(2)制定工业园区产业投资管理办法,将园区内土地开发收益继续投入到园区建设和企业建设,通过土地运作和园区资产运作产生效益。

(3)视经营情况需要对应每个工业园区成立子公司,以新成立的子公司为融资主体,对应的工业园建设项目作为资产注入公司注册资本金作为融资保障,以符合工业园区发展的融资方式开展融资工作,解决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

(4)进行产业化投资。视发展需要进行工业产业、物流等第三产业投资;经营园区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土石方项目投资、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引进金融、物流、房地产、物业管理等生产生活型配套服务等职能。根据全县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进行产业化投资,发展实体企业。

(五)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文化旅游领域投资公司,承担鹿寨县文化旅游产业的资源开发与利用、经营发展、投融资、推广宣传、文化活动的组织服务等职责,作为县人民政府实施城市建设、旅游优势资源整合和旅游资产营运的专业投融资主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和赋予的职责,对全县文化传媒、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城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开发等进行经营管理。实现旅游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会展及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旅游产品开发、销售;旅游线路策划,旅游客源组织,旅行社业务;景区景点经营管理、住宿、餐饮服务;政府投资的旅游重点建设项目代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开发;经授权公司管理的旅游资产的经营与开发。土地储备及七通一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

2.改革措施。

(1)资产调整。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的方式,纳入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中渡古镇等县辖相关等景区(点);鹿寨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到鹿寨县内各景区(点)形成的国有资产;国家有关部门投资到我县内各景区(点)形成并经同意和授权我县管理的国有资产;中渡镇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整合县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中心等固定资产,整合户外广告、鹿寨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时段的广告资源。

(2)进行旅游产业投资。对旅游景区实行企业管理,景区及相关旅游资产由公司直接经营,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源开发权与保护权统一。通过统筹全县旅游资源,成立子公司,参与旅游投资和经营。邀请有意向、有实力的企业合作成立新公司,对个别资源进行合作开发经营。通过与社会资本投资商进行合作开发经营,或以资源租赁形式进行外包经营。成立旅行社,承接旅行社的平台业务,机票、火车票代理等业务。

(3)完善车辆租赁业务运营。成立相关车辆租赁公司,承接小汽车、旅游巴士、自行车、游船租赁业务。

(4)成立劳务、物业管理子公司,参与全县相关国有资产、保障性住房、旅游产业、文化体育产业方面的物业管理和劳务派遣业务。

(5)筹建文化传媒投资子公司,主要职能为:进行鹿寨县域文化传媒、体育投资,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激活社会资本市场,推动文体产业健康发展,增加文体投资资本的供给,促进我县文化精品创作,打造文化体育品牌,推进我县文化传媒、文化业态、广告项目建设,为文化体育产业的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保障。主要经营国有文化艺术、体育场馆的运行监管等日常规范性管理工作、文化体育赛事承办、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文化办公用品、文化创意产品等工作。文化传媒(包括新媒体)投资开发、建设、运维。

(六)鹿寨县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鹿寨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类企业,通过整合全县公路、桥梁等交通固定资产,承担县域范围内交通、港口等建设、投融资、运营和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责。以独资、参股、控股和委托贷款等方式,投资建设和经营县域内的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桥梁、隧道、港口、客货运站场,以及与交通客流、物流、信息流有关的基础性设施。

2.改革措施。

(1)进行资产调整,将鹿寨县交通类固定资产(包括农村公路、桥梁、港口、码头等)划拨到公司;

(2)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周边土地利用开发方案,条件成熟后参与物流、港口等领域投资。

(七)鹿寨县森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鹿寨县林业产业投资公司,承担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产业开发行业投资、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责。负责林业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责,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开发和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建设运营,带动全县林业经济稳步增长。包括:国储林资金管理、苗木培育及园林绿化工程、林木林地收储交易、林业社会化服务(含调查规划、作业设计、评估、咨询等服务项目)、林业基础设施及林业项目建设、木材加工、运输及销售。

2.组建措施。

(1)完成企业负责人选派,由企业负责人负责公司组建,完成资产划转和工商登记注册。

(2)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启动项目建设。

(3)逐步推进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产业开发行业投资,推动企业健康运行。

(八)鹿寨县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定位。定位为建筑安装类企业,承接建筑设计施工与安装、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堤防工程、房屋拆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等。

2.改革措施。

(1)完善企业股权制度,完善公司资质等级,形成真正出资(如注入资金、资产),更换企业国有出资人,配备完善企业管理人员,独立运营,不再作为公司子公司管理。建立完全市场化动作的国营建筑企业,政企分开,厘清关系后参与我县所有平台公司项目投标、建设工作。

(2)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完善公司管理层,配齐公司施工、招投标、工程预决算、财务等技术人员,加强公司自身建设,形成核心竞争力。公司应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项目的管理,产生更大利润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3)明确公司发展定位,发展多种经营。在原有建筑、市政资质的基础上增加园林绿化、建筑材料经营、建筑机械租赁等方面的业务。一方面参与建筑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在目前尚未形成强大竞争力的情况下,主动承担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如市政维护)、应急抢险等项目的建设,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保障。

(4)提升公司资质等级。通过企业重组或兼并来提升公司资质等级。

根据公司目前的具体情况,柳州鹿寨兴鹿投资有限公司和鹿寨县绿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时维持现状,视今后发展需要另行确定改革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简政放权,提高企业自主权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正确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落实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做好国企监管的“加减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建立监管清单、报告清单和问责清单的清单管理模式,实现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有机结合。

(二)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一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提质增效,加快国有投资企业资产重组步伐,整合现有资源,提高企业经营性资产比重。

二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董事会决策权和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权分开,实现决策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三是加大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力度,以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为重点,推进企业市场化用人制度建设。

四是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修改完善企业领导人薪酬体系,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体制保证

一是加快推进企业分类改革。针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企业与市场深度融合,形成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国企国资监管体系。

二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开。稳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通过移交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国资监管机构管理,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配备企业党组(党支部),落实党建、人事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高级管理层进入党组(党支部)兼任职务,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

二是把企业党建与企业改革同步推进。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探索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是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和途径。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融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各个环节,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内容、程序和途径。

四是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备,组建精干领导班子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选拔任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备董事长、总经理各一名、副总经理两名、总工程师一名。

(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规范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强化国资监管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加快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国资发〔2014〕57号)文件精神,设立鹿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或办公室,明确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主体,做到机构、人员、职能、责任“四到位”,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七)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完善划转和委托管理机制

县住建局、交通局、国土局、文体新广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教育局、旅发局、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分管领域的国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划转清单,进行评估测算后划转到负责各行业投融资的国有投资企业,增加国企注册资本和资产,由国有投资公司对资产进行运营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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