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7〕36号:关于印发《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5 00:00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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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736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414

 

 

 

 

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

 

为确保完成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一)全县目标

2017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为投资增长14%、总量220.6亿元。其中项目投资207.1亿元,同比增长14.3%;房地产投资13.5亿元,同比增长9.4 %

(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目标

经开区管委72亿元,住建局21亿元,教育局4.5亿元,水利局5.4亿元,旅发局3亿元,林业局3.4亿元,交通局5亿元,卫计局1.7亿元,农业局1.8亿元,财政局3亿元,文体新广局1亿元,扶贫办2.5亿元,国土局2.5亿元,环保局0.6亿元,糖办1.5亿元,黄冕镇4.5亿元,平山镇3.7亿元,中渡镇4.5亿元,江口乡4亿元,导江乡3.5亿元,寨沙镇6亿元,四排镇3.5亿元,拉沟乡2.5亿元,鹿寨镇5.5亿元。

(三)政府各投资平台公司目标

汇一联城投公司26亿元,联发公司9亿元,鹿源公司9亿元,兴鹿公司2亿元,祥鹿公司8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投资目标责任落实。继续实行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投资目标责任制,及时将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推进责任。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责任单位应采取强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目标全面按时完成。

(二)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项目支撑、全面发展”总体思路,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开工项目年内启动建设;续建项目完成投资计划,工程进度有重大进展,部分项目初步达到竣工条件;竣工项目实现竣工投产;预备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具备开工条件。

(三)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和动态监测分析。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好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完善和推广应用,提高办事效率,压缩项目审批周期。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密切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困难。进一步完善投资增长、项目建设的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反馈投资运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促进全县投资实现稳定较快增长。

(四)建立健全投资信息数据上报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领导和1名统计员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每月按时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做好新增项目材料收集整理,及时报县统计局入库审核(新增5000万以下项目每月22日前报送,5000万以上项目每月5日前报送),确保投资数据应统尽统。并在每月28日前(周末、节假日时间提前)向县发改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情况。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投资推进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推进不力,工作不实的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实行问责,同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附件:1.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2.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按月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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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5 00:00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736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414

 

 

 

 

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

 

为确保完成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一)全县目标

2017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为投资增长14%、总量220.6亿元。其中项目投资207.1亿元,同比增长14.3%;房地产投资13.5亿元,同比增长9.4 %

(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目标

经开区管委72亿元,住建局21亿元,教育局4.5亿元,水利局5.4亿元,旅发局3亿元,林业局3.4亿元,交通局5亿元,卫计局1.7亿元,农业局1.8亿元,财政局3亿元,文体新广局1亿元,扶贫办2.5亿元,国土局2.5亿元,环保局0.6亿元,糖办1.5亿元,黄冕镇4.5亿元,平山镇3.7亿元,中渡镇4.5亿元,江口乡4亿元,导江乡3.5亿元,寨沙镇6亿元,四排镇3.5亿元,拉沟乡2.5亿元,鹿寨镇5.5亿元。

(三)政府各投资平台公司目标

汇一联城投公司26亿元,联发公司9亿元,鹿源公司9亿元,兴鹿公司2亿元,祥鹿公司8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投资目标责任落实。继续实行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投资目标责任制,及时将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推进责任。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责任单位应采取强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目标全面按时完成。

(二)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项目支撑、全面发展”总体思路,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开工项目年内启动建设;续建项目完成投资计划,工程进度有重大进展,部分项目初步达到竣工条件;竣工项目实现竣工投产;预备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具备开工条件。

(三)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和动态监测分析。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好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完善和推广应用,提高办事效率,压缩项目审批周期。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密切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困难。进一步完善投资增长、项目建设的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反馈投资运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促进全县投资实现稳定较快增长。

(四)建立健全投资信息数据上报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领导和1名统计员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每月按时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做好新增项目材料收集整理,及时报县统计局入库审核(新增5000万以下项目每月22日前报送,5000万以上项目每月5日前报送),确保投资数据应统尽统。并在每月28日前(周末、节假日时间提前)向县发改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情况。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投资推进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推进不力,工作不实的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实行问责,同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附件:1.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2.鹿寨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按月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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