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鹿寨县荣获“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称号

发布日期:2017-08-17 16:52
来源:鹿寨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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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关于命名表彰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决定》,授予鹿寨县等18个县(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荣誉称号。这是鹿寨县荣获“第六轮自治区文明县城”后再次获得这一殊荣。

2014年以来,鹿寨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项目支撑、全面发展”总体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扎实推进“十大工程”,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7月,鹿寨县荣获2016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荣誉称号。

        强化党政主抓,健全机制,夯实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基础

鹿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把县级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利民惠民工程,进行认真安排,精心部署。成立并不断充实调整创建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创城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组长均由分管县领导担任,全县50多个职能部门一把手均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实现创城领导机构部门一把手的全覆盖。

把《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和标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将创城工作与美丽乡村工作、精准扶贫工作融为一体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县领导包片、乡镇党委政府包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包区、干部职工包点的办法,确保各责任片区卫生保洁、管理有序、秩序优良。

根据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调整和每个年度的不同工作重点和要求,每年举办1-2期创城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授课,让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了解掌握工作要求和测评标准,明白自身任务职责,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注重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我县始终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重要位置,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把握宣传重点,突出实践主题,集聚理论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等各种资源和手段, 把“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形势政策宣传与我县争取在广西县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宜居宜业美丽鹿寨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一把手”上党课、百姓宣讲、道德讲堂等活动,在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多个层面和领域不断掀起学习贯彻的新高潮。近年来,我县组织开展了 “中国梦·正能量”等主题报告会2000余场次,参与人员达50万人次;举办了 “弘扬我们的价值观”百姓宣讲活动1170场次,参与群众6万多人次。

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创建之魂,既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氛围,更注重实践养成,让核心价值观看得见、记得牢、用得好。把学习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二十四字方针”及“中国梦”宣传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列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并做为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二个主题词,集中打造鹿寨山公园等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在各主题区开展“弘扬我们的价值观”百姓宣讲、宣传展示各类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以及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共256场次,参与活动人数近7万人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社会的群体意识和共同行动。积极注重推广道德模范,大力弘扬道德典型的崇高精神。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星级文明户”、“文明乡镇”、“感动鹿寨”十佳文明市民和十大爱心人物的评选,“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大赛、“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等活动,市民素质显著提升,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模范的良好风气。县国税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张薇薇、沈雪梅入选2016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榜单,龚佐明、周俊获自治区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等,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树立了良好榜样。在全县各乡镇打造1-2个“鹿寨县美丽乡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示范点”,建成寨沙镇仁里乡愁文化示范点,推广乡贤文化,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个国家级、25个自治区级、59个市级、148个县级文明单位;7个文明乡镇以及29个文明村。

打造“道德讲堂”,垒积精神高地。成立鹿寨县“道德讲堂”总堂,各乡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设立道德讲堂53个,总堂坚持每月开展1次活动。目前,我县“道德讲堂”活动已成为传播道德风尚的靓丽风景。三年来,全县“道德讲堂”累计开展活动1000多场,参与人员达 50000多人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积极构建诚信文化工程建设。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形成“网络化”监管体系;深入开展服务企业 “百城万店无假货”、“三信一优无假冒市场”等活动,着力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文明意识,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的新风尚;在鹿寨视点、鹿寨电视台等媒体上报道、播出弘扬诚信的作品,潜移默化地传播和涵养诚信价值理念;精心组织“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以诚信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讲解典型案例、提供信用报告查询和咨询服务等形式,向全体市民传播征信相关知识,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目前全县正式注册登记会员3000多人,建立了青年文明号志愿者、党员志愿者、文化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队伍,培育了“雷锋超市”“党代表工作室”“志愿服务站”三大平台,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红领巾阅读”、“文化下基层”、 “三关爱”、“礼让斑马线”等志愿服务活动近1000场次,极大地推动了志愿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2016年荣获柳州市志愿服务先进县称号。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鹿寨县十佳美德好少年的评比活动,共评出20名美德好少年,引领全县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大力开展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中华经典诵读、网上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不断增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合力。

        创建惠民利民,群策群力,彰显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特色

践行生态文明,提升生态环境。我县将创建工作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稳步推进城乡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打好系列生态“组合拳”。深入开展“美丽鹿寨”乡村建设活动,率先在全市引进热解气化炉垃圾处理技术,完成所有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农村保洁员配备率和村规民约制定率均达到100%,被评为自治区清洁乡村一类县。建成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寨沙污水处理厂,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污染减排工作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村屯绿化等工作有序推进,拉沟自然保护区升级为自治区级保护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8.12%,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

完善基础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公共自行车租赁工程顺利完成,县城纯电动公交车首次启用,乡镇公交车覆盖面不断扩大。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959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962户。投入2.65亿元修缮农村公路321.8公里,实现乡乡通沥青(砼)路、村村通水泥路;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96个、覆盖率达88.89%,位列柳州市六县之首;投入70.5亿元发展民生事业,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78.07%,全县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医疗保险全覆盖,100%的乡镇建有养老院,100%的行政村设有卫生室。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午餐工程,公立幼儿园实现乡镇全覆盖。这些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提升服务质量,构建便民利民新格局。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在全市率先启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企业和公众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实现政务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便民服务措施办到村民家门口,成为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深入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单位创建,优化行业服务。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窗口”行业“创优争先”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窗口”行业单位和集贸市场规范化服务标准日趋完善,投诉处理率达100%,市民满意度达90%。

强化问题导向,创新机制,长效常态建设文明家园

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我县修改完善了《鹿寨县城市容貌标准》、《鹿寨县城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环卫工人增加到289人,县城实行24小时保洁,组织人力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垃圾500多吨。大力整治摊点乱摆、占道经营、垃圾乱扔、车辆乱停等“脏、乱、差”现象,对小广告实行疏堵结合,建立“全民卫生日”和检查督促制度,每月开展环境卫生大检查并通报,实现县城卫生保洁全天候、全覆盖。

严管严查,努力改善全县交通秩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组建联合整治工作组,重点整治汽车客运站、学校、医院 、宾馆周边交通秩序,全面清理整顿客运市场,坚决查处“黑车”拼客、抢客等违法行为,共查处了261架无牌无证的三马车,路面上无非法改装、违规运营、无牌无证的三马车,城区道路变得更畅通;清整驾培市场,重点查处违规设点、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加强法治,着力建设平安鹿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建成广西首个县级法治文化公园,荣获“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县称号。农村“三大纠纷”专项化解活动纵深推进,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平安鹿寨建设深入开展,投入5000万元完善高清天网体系,强力推进“神剑1号”、扫除黄赌毒等专项行动,县公安局2017年获公安部表彰,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连续五年荣获“广西平安县”称号。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综治信息化建设覆盖率100%。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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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鹿寨县荣获“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称号

发布时间:2017-08-17 16:52 来源:鹿寨县文明办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关于命名表彰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决定》,授予鹿寨县等18个县(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荣誉称号。这是鹿寨县荣获“第六轮自治区文明县城”后再次获得这一殊荣。

2014年以来,鹿寨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项目支撑、全面发展”总体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扎实推进“十大工程”,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7月,鹿寨县荣获2016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荣誉称号。

        强化党政主抓,健全机制,夯实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基础

鹿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把县级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利民惠民工程,进行认真安排,精心部署。成立并不断充实调整创建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创城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组长均由分管县领导担任,全县50多个职能部门一把手均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实现创城领导机构部门一把手的全覆盖。

把《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和标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将创城工作与美丽乡村工作、精准扶贫工作融为一体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县领导包片、乡镇党委政府包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包区、干部职工包点的办法,确保各责任片区卫生保洁、管理有序、秩序优良。

根据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调整和每个年度的不同工作重点和要求,每年举办1-2期创城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授课,让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了解掌握工作要求和测评标准,明白自身任务职责,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注重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我县始终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重要位置,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把握宣传重点,突出实践主题,集聚理论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等各种资源和手段, 把“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形势政策宣传与我县争取在广西县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宜居宜业美丽鹿寨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一把手”上党课、百姓宣讲、道德讲堂等活动,在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多个层面和领域不断掀起学习贯彻的新高潮。近年来,我县组织开展了 “中国梦·正能量”等主题报告会2000余场次,参与人员达50万人次;举办了 “弘扬我们的价值观”百姓宣讲活动1170场次,参与群众6万多人次。

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创建之魂,既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氛围,更注重实践养成,让核心价值观看得见、记得牢、用得好。把学习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二十四字方针”及“中国梦”宣传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列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并做为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二个主题词,集中打造鹿寨山公园等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在各主题区开展“弘扬我们的价值观”百姓宣讲、宣传展示各类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以及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共256场次,参与活动人数近7万人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社会的群体意识和共同行动。积极注重推广道德模范,大力弘扬道德典型的崇高精神。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星级文明户”、“文明乡镇”、“感动鹿寨”十佳文明市民和十大爱心人物的评选,“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大赛、“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等活动,市民素质显著提升,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模范的良好风气。县国税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张薇薇、沈雪梅入选2016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榜单,龚佐明、周俊获自治区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等,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树立了良好榜样。在全县各乡镇打造1-2个“鹿寨县美丽乡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示范点”,建成寨沙镇仁里乡愁文化示范点,推广乡贤文化,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个国家级、25个自治区级、59个市级、148个县级文明单位;7个文明乡镇以及29个文明村。

打造“道德讲堂”,垒积精神高地。成立鹿寨县“道德讲堂”总堂,各乡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设立道德讲堂53个,总堂坚持每月开展1次活动。目前,我县“道德讲堂”活动已成为传播道德风尚的靓丽风景。三年来,全县“道德讲堂”累计开展活动1000多场,参与人员达 50000多人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积极构建诚信文化工程建设。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形成“网络化”监管体系;深入开展服务企业 “百城万店无假货”、“三信一优无假冒市场”等活动,着力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文明意识,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的新风尚;在鹿寨视点、鹿寨电视台等媒体上报道、播出弘扬诚信的作品,潜移默化地传播和涵养诚信价值理念;精心组织“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以诚信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讲解典型案例、提供信用报告查询和咨询服务等形式,向全体市民传播征信相关知识,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目前全县正式注册登记会员3000多人,建立了青年文明号志愿者、党员志愿者、文化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队伍,培育了“雷锋超市”“党代表工作室”“志愿服务站”三大平台,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红领巾阅读”、“文化下基层”、 “三关爱”、“礼让斑马线”等志愿服务活动近1000场次,极大地推动了志愿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2016年荣获柳州市志愿服务先进县称号。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鹿寨县十佳美德好少年的评比活动,共评出20名美德好少年,引领全县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大力开展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中华经典诵读、网上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不断增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合力。

        创建惠民利民,群策群力,彰显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特色

践行生态文明,提升生态环境。我县将创建工作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稳步推进城乡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打好系列生态“组合拳”。深入开展“美丽鹿寨”乡村建设活动,率先在全市引进热解气化炉垃圾处理技术,完成所有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农村保洁员配备率和村规民约制定率均达到100%,被评为自治区清洁乡村一类县。建成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寨沙污水处理厂,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污染减排工作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村屯绿化等工作有序推进,拉沟自然保护区升级为自治区级保护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8.12%,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

完善基础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公共自行车租赁工程顺利完成,县城纯电动公交车首次启用,乡镇公交车覆盖面不断扩大。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959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962户。投入2.65亿元修缮农村公路321.8公里,实现乡乡通沥青(砼)路、村村通水泥路;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96个、覆盖率达88.89%,位列柳州市六县之首;投入70.5亿元发展民生事业,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78.07%,全县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医疗保险全覆盖,100%的乡镇建有养老院,100%的行政村设有卫生室。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午餐工程,公立幼儿园实现乡镇全覆盖。这些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提升服务质量,构建便民利民新格局。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在全市率先启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企业和公众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实现政务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便民服务措施办到村民家门口,成为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深入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单位创建,优化行业服务。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窗口”行业“创优争先”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窗口”行业单位和集贸市场规范化服务标准日趋完善,投诉处理率达100%,市民满意度达90%。

强化问题导向,创新机制,长效常态建设文明家园

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我县修改完善了《鹿寨县城市容貌标准》、《鹿寨县城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环卫工人增加到289人,县城实行24小时保洁,组织人力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垃圾500多吨。大力整治摊点乱摆、占道经营、垃圾乱扔、车辆乱停等“脏、乱、差”现象,对小广告实行疏堵结合,建立“全民卫生日”和检查督促制度,每月开展环境卫生大检查并通报,实现县城卫生保洁全天候、全覆盖。

严管严查,努力改善全县交通秩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组建联合整治工作组,重点整治汽车客运站、学校、医院 、宾馆周边交通秩序,全面清理整顿客运市场,坚决查处“黑车”拼客、抢客等违法行为,共查处了261架无牌无证的三马车,路面上无非法改装、违规运营、无牌无证的三马车,城区道路变得更畅通;清整驾培市场,重点查处违规设点、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加强法治,着力建设平安鹿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建成广西首个县级法治文化公园,荣获“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县称号。农村“三大纠纷”专项化解活动纵深推进,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平安鹿寨建设深入开展,投入5000万元完善高清天网体系,强力推进“神剑1号”、扫除黄赌毒等专项行动,县公安局2017年获公安部表彰,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连续五年荣获“广西平安县”称号。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综治信息化建设覆盖率100%。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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