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和促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鹿寨县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和在柳州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源动力作用,为创新驱动发展、为实现鹿寨“三个建成”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钟宏珊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时力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方文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廖立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绍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黄昕元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海鹏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段治平 县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副主任
覃永龙 县教育局副局长
莫世献 县科工贸局副局长
廖 斌 县公安局副政委
罗泽河 县司法局副局长
邓艳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日芳 县人社局副局长
谭立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园芳 县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张坤旭 县卫健局副局长
赵达友 县统计局副局长
韦 腾 县林业局副局长
梁 斌 鹿寨经开区管委副主任
海 瑛 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副行长
韦义忠 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组长
郭佑明 黄冕镇副镇长
韦继刚 平山镇武装部部长
罗祖川 中渡镇副镇长
刘娜玲 江口乡副乡长
廖晓威 导江乡副乡长
黄冬灵 寨沙镇副镇长
韦少彪 四排镇武装部部长
卢少波 拉沟乡副乡长
张 帆 鹿寨镇副镇长
三、主要职责和分工
(一)主要职责。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研究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知识产权强县和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规划、计划、方案、行动;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协调解决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旅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8部门分管领导兼任。
办公室由政策规划组、作品版权组、发明创造组、商标品牌组、植物新品种组、金融保障组、人力资源组和司法保护组8个工作组组成。
政策规划组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发改局和县科工贸局,负责组织研究制订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作品版权组牵头单位为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范围内著作权的保护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发明创造组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发明创造的保护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商标品牌组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的保护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植物新品种组牵头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金融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局,负责知识产权强县战略财政资金保障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人力资源组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人社局,负责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各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司法保护组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全县范围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行刑衔接工作,推动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法治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工作机制和规则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办公室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在会议召开之前,由办公室或提议召开会议的工作组牵头单位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抄报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运转管理职责,根据工作需要,以通知、通报、公告、函、请示、报告、总结等形式印发文件。领导小组组长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县人民政府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加强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职责,落实专人专岗,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局统筹协调为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
(三)加强监管执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专业监管人才和专门执法队伍建设,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打击知识产权假冒侵权行为。
(四)加强目标管理。将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实施的督查、检查,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总结工作措施成效、特色亮点;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不断开创鹿寨县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2022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印发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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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和促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鹿寨县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和在柳州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源动力作用,为创新驱动发展、为实现鹿寨“三个建成”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钟宏珊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时力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方文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廖立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绍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黄昕元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海鹏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段治平 县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副主任
覃永龙 县教育局副局长
莫世献 县科工贸局副局长
廖 斌 县公安局副政委
罗泽河 县司法局副局长
邓艳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日芳 县人社局副局长
谭立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园芳 县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张坤旭 县卫健局副局长
赵达友 县统计局副局长
韦 腾 县林业局副局长
梁 斌 鹿寨经开区管委副主任
海 瑛 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副行长
韦义忠 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组长
郭佑明 黄冕镇副镇长
韦继刚 平山镇武装部部长
罗祖川 中渡镇副镇长
刘娜玲 江口乡副乡长
廖晓威 导江乡副乡长
黄冬灵 寨沙镇副镇长
韦少彪 四排镇武装部部长
卢少波 拉沟乡副乡长
张 帆 鹿寨镇副镇长
三、主要职责和分工
(一)主要职责。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研究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知识产权强县和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规划、计划、方案、行动;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协调解决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旅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8部门分管领导兼任。
办公室由政策规划组、作品版权组、发明创造组、商标品牌组、植物新品种组、金融保障组、人力资源组和司法保护组8个工作组组成。
政策规划组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发改局和县科工贸局,负责组织研究制订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作品版权组牵头单位为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范围内著作权的保护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发明创造组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发明创造的保护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商标品牌组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的保护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植物新品种组牵头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金融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局,负责知识产权强县战略财政资金保障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人力资源组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人社局,负责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各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司法保护组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全县范围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行刑衔接工作,推动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法治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工作机制和规则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办公室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在会议召开之前,由办公室或提议召开会议的工作组牵头单位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抄报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运转管理职责,根据工作需要,以通知、通报、公告、函、请示、报告、总结等形式印发文件。领导小组组长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县人民政府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加强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职责,落实专人专岗,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局统筹协调为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
(三)加强监管执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专业监管人才和专门执法队伍建设,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打击知识产权假冒侵权行为。
(四)加强目标管理。将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实施的督查、检查,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总结工作措施成效、特色亮点;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不断开创鹿寨县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2022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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