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举措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

发布日期:2019-12-27 09:21
来源:中共鹿寨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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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为解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鹿寨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为“书记工程”重点实施,以“强化、鼓励、探索、管理”为抓手,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鹿寨县村集体经济再上新台阶。

  “三个强化”,推动集体经济质量有提升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结合实际,出台《鹿寨县进一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培育壮大村民合作社、资金支持、人才保障、产业扶持、项目支持、土地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强化保障,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成功申报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14个,共获取扶持资金800万元,建设综合交易市场、仓储物流中心、民宿等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高效益发展。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整合县级党建项目化资金330万元,在县城购买门面、建选果场和养殖场等,通过出租的形式,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提升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质量,形成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良好局面。

  “三个鼓励”,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有措施

  一是鼓励以线到片推动创新发展。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探索“一村一品”“一村多品”,主要通过产业带动、物业经营、服务创收等模式,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资产盘活收入165.1万元,产业带动收入200.5万元,物业经营收入138.9万元,服务创收收入99.49万元,股份合作收入9.858元。二是鼓励以强带弱推动抱团发展。整合资金,各乡镇抱团发展,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共兴共荣共发展。如黄冕镇山脚、幽兰、改江等5个村,整合210万元,在集镇建成一栋3层楼房用于出租,带动偏远村如改江的发展,提升村级集体经济质量。三是鼓励以点带面推动特色发展。利用中渡古镇丰富的旅游资源,整合大兆村和寨上村的集体经济扶持资金100万元,在中渡镇集镇核心区建设特色民宿楼用于出租,预计每年每村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7.5万元。

  “三个探索”,促进集体经济增收有创新

  一是探索路径。带领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部门前往集体经济发展做得好的市县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各村(社区)都有懂建筑、会泥水的土工匠、土能手这一显著特点,探索出一条“合作社+公司+管理”的新路子;二是探索标准。明确原则上项目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下,凡技术不复杂、村级能够自行组织建设的项目,积极指导有条件的村民合作社自行组织建设,并为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以减少项目投资成本,引导群众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三是探索方法。把导江乡、四排镇、鹿寨镇作为项目下放的试点乡镇,采取项目下放和村企合作新模式,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20个,并在支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进一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年各乡镇共下放至村民合作社下设公司实施项目53个,累计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99.49万元。

  “三个规范”,确保集体资产管控有保障

  一是规范资金流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将各级扶持资金逐级划拨到乡镇和村民合作社账户,确保扶持资金按照要求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二是规范资金监管。出台《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使用范围,全面实行“村财乡管”,为各乡镇安排3万元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经费,用于聘请财会人员代理村民合作社记账,将全县118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纳入规范化管理。三是规范合同管理。组织各乡镇和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全县319份村(社区)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354份村民小组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进行联审,共发现14份问题合同(其中村级合同7份,村民小组合同7份),目前已完成清理整改工作,规范了鹿寨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经营行为,保护农村集体资产。(通讯员秦敬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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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7 09:21 来源:中共鹿寨县委组织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为解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鹿寨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为“书记工程”重点实施,以“强化、鼓励、探索、管理”为抓手,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鹿寨县村集体经济再上新台阶。

  “三个强化”,推动集体经济质量有提升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结合实际,出台《鹿寨县进一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培育壮大村民合作社、资金支持、人才保障、产业扶持、项目支持、土地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强化保障,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成功申报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14个,共获取扶持资金800万元,建设综合交易市场、仓储物流中心、民宿等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高效益发展。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整合县级党建项目化资金330万元,在县城购买门面、建选果场和养殖场等,通过出租的形式,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提升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质量,形成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良好局面。

  “三个鼓励”,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有措施

  一是鼓励以线到片推动创新发展。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探索“一村一品”“一村多品”,主要通过产业带动、物业经营、服务创收等模式,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资产盘活收入165.1万元,产业带动收入200.5万元,物业经营收入138.9万元,服务创收收入99.49万元,股份合作收入9.858元。二是鼓励以强带弱推动抱团发展。整合资金,各乡镇抱团发展,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共兴共荣共发展。如黄冕镇山脚、幽兰、改江等5个村,整合210万元,在集镇建成一栋3层楼房用于出租,带动偏远村如改江的发展,提升村级集体经济质量。三是鼓励以点带面推动特色发展。利用中渡古镇丰富的旅游资源,整合大兆村和寨上村的集体经济扶持资金100万元,在中渡镇集镇核心区建设特色民宿楼用于出租,预计每年每村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7.5万元。

  “三个探索”,促进集体经济增收有创新

  一是探索路径。带领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部门前往集体经济发展做得好的市县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各村(社区)都有懂建筑、会泥水的土工匠、土能手这一显著特点,探索出一条“合作社+公司+管理”的新路子;二是探索标准。明确原则上项目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下,凡技术不复杂、村级能够自行组织建设的项目,积极指导有条件的村民合作社自行组织建设,并为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以减少项目投资成本,引导群众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三是探索方法。把导江乡、四排镇、鹿寨镇作为项目下放的试点乡镇,采取项目下放和村企合作新模式,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20个,并在支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进一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年各乡镇共下放至村民合作社下设公司实施项目53个,累计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99.49万元。

  “三个规范”,确保集体资产管控有保障

  一是规范资金流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将各级扶持资金逐级划拨到乡镇和村民合作社账户,确保扶持资金按照要求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二是规范资金监管。出台《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使用范围,全面实行“村财乡管”,为各乡镇安排3万元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经费,用于聘请财会人员代理村民合作社记账,将全县118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纳入规范化管理。三是规范合同管理。组织各乡镇和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全县319份村(社区)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354份村民小组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进行联审,共发现14份问题合同(其中村级合同7份,村民小组合同7份),目前已完成清理整改工作,规范了鹿寨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经营行为,保护农村集体资产。(通讯员秦敬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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