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4 18:00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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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古偿河水库管理保护责任,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障行洪及水利工程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广西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鹿寨县水利局依法组织完成了对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工作,现将古偿河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定依据

    依据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河湖管理司 信息中心印发《关于抓紧开展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运管函〔202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库工程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运管〔2024〕1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二、划定标准

    (一)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四级以下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8至15米。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可将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相连地域30至50米划定为堤防安全保护区。

    (二)无堤防河道。有防洪规划的河道,按照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岸线、治导线或者规划两岸堤防走线之间的行洪区域、堤基地和护堤地确定;无防洪规划的河道,按照《防洪标准》(GB 50201—2014)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之间的行洪河床确定。

    (三)有相关成果河道。已批复实施的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蓝线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边界满足前述第1点、第2点标准的,可直接采用作为管理范围。

    (四)涉水工程河道。河道内的水库、桥梁、水电站等水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划定。

    三、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水质、水生态、水环境及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违者将依法从严查处。

    四、公告内容

    (一)古偿河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

湖库

涉及乡镇(街道)

水库位置

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古偿河水库

鹿寨县

黄冕镇

水库大坝

1、坝首两端外延100m~250m;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m~15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150m~200m、溢洪道由两侧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m~200m、消力池以下100m~300m为管理范围。

管理范围以外150m~300m为保护范围。

2、征地红线。

1、坝首两端外延250m;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5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200m、溢洪道由两侧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200m、消力池以下300m为管理范围。

2、古偿河水库征地红线。

大坝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坝首两侧管理范围以外200m为保护范围。

鹿寨县

黄冕镇、拉沟乡

水库库区

1、采用水库校核洪水位与岸边交线及征地范围划定管理范围。

管理范围以外水库上下游200m~300m,两侧100m~200m为保护范围。

2、征地红线。

1、采用水库1000年一遇校核洪水水面线与岸边交界线为管理范围线划定(古偿河水库校核洪水位179.16m)。

2、古偿河水库征地红线

注:校核洪水位划定的管理范围线与征地红线交错处取范围大者。

以库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确定保护范围。

    (二)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

    

附件: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

鹿寨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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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18:00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古偿河水库管理保护责任,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障行洪及水利工程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广西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鹿寨县水利局依法组织完成了对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工作,现将古偿河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定依据

    依据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河湖管理司 信息中心印发《关于抓紧开展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运管函〔202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库工程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运管〔2024〕1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二、划定标准

    (一)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四级以下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8至15米。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可将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相连地域30至50米划定为堤防安全保护区。

    (二)无堤防河道。有防洪规划的河道,按照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岸线、治导线或者规划两岸堤防走线之间的行洪区域、堤基地和护堤地确定;无防洪规划的河道,按照《防洪标准》(GB 50201—2014)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之间的行洪河床确定。

    (三)有相关成果河道。已批复实施的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蓝线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边界满足前述第1点、第2点标准的,可直接采用作为管理范围。

    (四)涉水工程河道。河道内的水库、桥梁、水电站等水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划定。

    三、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水质、水生态、水环境及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违者将依法从严查处。

    四、公告内容

    (一)古偿河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

湖库

涉及乡镇(街道)

水库位置

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古偿河水库

鹿寨县

黄冕镇

水库大坝

1、坝首两端外延100m~250m;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m~15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150m~200m、溢洪道由两侧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m~200m、消力池以下100m~300m为管理范围。

管理范围以外150m~300m为保护范围。

2、征地红线。

1、坝首两端外延250m;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5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200m、溢洪道由两侧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200m、消力池以下300m为管理范围。

2、古偿河水库征地红线。

大坝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坝首两侧管理范围以外200m为保护范围。

鹿寨县

黄冕镇、拉沟乡

水库库区

1、采用水库校核洪水位与岸边交线及征地范围划定管理范围。

管理范围以外水库上下游200m~300m,两侧100m~200m为保护范围。

2、征地红线。

1、采用水库1000年一遇校核洪水水面线与岸边交界线为管理范围线划定(古偿河水库校核洪水位179.16m)。

2、古偿河水库征地红线

注:校核洪水位划定的管理范围线与征地红线交错处取范围大者。

以库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确定保护范围。

    (二)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

    

附件: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

鹿寨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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