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鹿寨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各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鹿寨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鹿寨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11月下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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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鹿寨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各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鹿寨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鹿寨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11月下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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