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款项告知书(鹿人社告〔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10-12 15:53
来源: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 字体大小:[
  • ]

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款项告知书

(鹿人社告【2023】1号)

林士钙(公民身份证号码:45092319******7231):

经查,201812月至201911月,您在鹿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20198月至20207月您在广西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就业参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规定,您应于20198月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因您未及时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相关手续,违规领取的20198月至201911月失业保险待遇共计肆仟玖佰陆拾肆元捌角整(¥4964.8元)应依法退回。请您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鹿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二楼待遇股办理相关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款项的手续。

现因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通知您依法退回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款,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办理退费地址: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鹿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二楼待遇股。联系电话:6820012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智能推荐 导航
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款项告知书(鹿人社告〔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10-12 15:53 来源: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款项告知书

(鹿人社告【2023】1号)

林士钙(公民身份证号码:45092319******7231):

经查,201812月至201911月,您在鹿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20198月至20207月您在广西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就业参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规定,您应于20198月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因您未及时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相关手续,违规领取的20198月至201911月失业保险待遇共计肆仟玖佰陆拾肆元捌角整(¥4964.8元)应依法退回。请您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鹿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二楼待遇股办理相关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款项的手续。

现因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通知您依法退回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款,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办理退费地址:鹿寨县汇锦安置小区1号鹿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二楼待遇股。联系电话:6820012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1日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