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保证县人民政府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新制定新规则十分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基本内容
本规则共十二章,共七十条,篇章结构根据新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调整,制度设立和工作流程更符合我县实际,更能提升政府运转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廉洁;工作重点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突出建设对人民高度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总则。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柳州市委、柳州市人民政府及县委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二)工作纪律。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县人民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其他组成人员代表县人民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件,事先须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县长、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出差(出访)、休假,应事先向县长报告,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出差(出访)、休假,须按有关规定履行请示(请假)报告手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信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廉政和作风建设。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行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问题。要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到机场、车站、码头及辖区分界处迎送。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各乡镇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因特殊情况需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的,一般不公开发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等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修改完善内容。根据2019年自治区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对照我县2014年印发《鹿寨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本规则对每个章节都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修改的重点为会议制度。
县人民政府实行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的重要决定、重要工作部署。
2.决定和部署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3.通报县人大、县政协会议情况和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重要工作。
4.讨论其他需要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决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需报请柳州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3.研究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定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县财政预决算(草案)及其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中长期规划及其报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其他重大事项。
4.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
5.研究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事项,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6.研究由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定。
7.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国有投资企业等重要请示事项。
8.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等请示县人民政府拨付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资金超过30万元以上,对政府性基金调整资金超过30万元以上的重要事项。
9.研究涉及供水、供电、供气、排污、交通管制等重大民生事项。
10.县长认为应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县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精神。
2.研究落实县委部署的重大工作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安排和重要工作措施。
3.研究重大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关键问题。
4.研究政府工作事项中急需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
5.分析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研究处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
6.研究确定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7.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8.总结交流并安排政府近期主要工作。
9.需要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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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保证县人民政府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新制定新规则十分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基本内容
本规则共十二章,共七十条,篇章结构根据新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调整,制度设立和工作流程更符合我县实际,更能提升政府运转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廉洁;工作重点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突出建设对人民高度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总则。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柳州市委、柳州市人民政府及县委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二)工作纪律。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县人民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其他组成人员代表县人民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件,事先须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县长、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出差(出访)、休假,应事先向县长报告,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出差(出访)、休假,须按有关规定履行请示(请假)报告手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信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廉政和作风建设。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行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问题。要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到机场、车站、码头及辖区分界处迎送。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各乡镇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因特殊情况需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的,一般不公开发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等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修改完善内容。根据2019年自治区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对照我县2014年印发《鹿寨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本规则对每个章节都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修改的重点为会议制度。
县人民政府实行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的重要决定、重要工作部署。
2.决定和部署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3.通报县人大、县政协会议情况和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重要工作。
4.讨论其他需要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决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需报请柳州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3.研究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定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县财政预决算(草案)及其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中长期规划及其报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其他重大事项。
4.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
5.研究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事项,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6.研究由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定。
7.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国有投资企业等重要请示事项。
8.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等请示县人民政府拨付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资金超过30万元以上,对政府性基金调整资金超过30万元以上的重要事项。
9.研究涉及供水、供电、供气、排污、交通管制等重大民生事项。
10.县长认为应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县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精神。
2.研究落实县委部署的重大工作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安排和重要工作措施。
3.研究重大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关键问题。
4.研究政府工作事项中急需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
5.分析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研究处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
6.研究确定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7.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8.总结交流并安排政府近期主要工作。
9.需要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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