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23〕2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17:45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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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大纲》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2月14日



《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大纲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3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6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柳州市志(2006-2025)》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3〕1)、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2227号),为做好《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大纲:

一、指导思想和编修规范

《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和公开出版物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自治区、柳州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规范性文件以及《凡例》(附件1)为规范。为便于各承编单位实际运用,可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将常用规范整合形成《<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实操规定》印发各承编单位。

二、工作任务

在我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规划工作期限内,组织做好资料报送、资料长编、初稿撰写、统稿总纂、志稿评议、审查验收、志稿修订、出版发行等工作,全面完成《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任务。

三、篇目设置及编纂任务分解

内容详见《<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附件2),并视工作实际由县史志办修正相关内容。

四、编修进程及工作要点

(一)资料收集和资料长编整理编辑

1.时间安排。2023年起,各承编单位按《<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承担的篇目任务,全面、系统地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同步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形成资料长编。具体任务:2023年收集2006-2013年资料,2024年收集2014-2020年资料,2025年收集2021-2025年资料。

2. 资料范围。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承编单位组织机构及职能变更历任领导人名录及任职时间变更历年单位大事记、工作总结、绩效报告、重要的调研报告、领导在重要会议的讲话稿,典型人物资料(革命烈士、先进模范人物、科学技术人才、退役荣誉军人、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人物),重要统计资料、专题资料和著述,重要文件及各类图照(含地图、数据图、示意图和照片等),其他入志资料等。

(二)志稿撰写、评议和审查验收

1.初稿撰写。各承编单位于2026年起(可视各自工作实际提前),按《<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的承编任务和《凡例》规定,组织工作人员以所收集和整理的资料和形成的资料长编为基础撰写初稿。编撰过程中,宜结合实际对《<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附件2)涉及本单位、本行业(事业)的篇目架构进行细化和优化调整。初稿形成后经单位领导审订,至迟于202612月底送交至县史志办,此后再据县史志办提出的修订意见修订志稿,直至成稿质量达标为止。

2.全书汇纂。全书汇纂由县史志办负责各承编单位配合开展。汇纂工作以各承编单位提供的志稿为基础进行,按先单篇、再全书的流程推进。此项工作可前置于初稿编纂环节进行,至迟于2028年6月总纂全书形成评议稿。

3.志稿评议。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志书评议的相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主持,于2028年组织召开评议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各承编单位在县史志办的指导下,根据评议会的意见建议完成资料核补和志稿修订。县史志办负责对各承编单位的修订稿进行第二次总纂,形成送审稿。

4.志稿审查验收。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志书审查验收的相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主持,于2029年年底前组织召开审查验收会,对送审稿进行审查验收。县史志办负责对审查验收后的志稿进行修订完善。各承编单位全程配合县史志办根据审查验收会意见建议完成志稿修订。

(三)出版发行

从审查验收通过之日起,县史志办用2-3年时间对志稿作进一步修订,至迟在2032年完成《鹿寨县志(2006-2025)》公开出版。志书出版后3个月内,将成品图书(含电子版)报送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向各级方志馆、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无偿提供馆藏书。结合成书发行做好读志推广和历史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有效发挥本志在存史、资政、育人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担当

充分认识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地方志书编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举措。做好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对于传承创新鹿寨传统文化,提高我县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各承编单位要切实增强历史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为高质量完成《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贡献力量。

(二)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充分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机制,强化依法修志意识,加强领导,将修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组建好熟知本单位和本行业(事业)情况又有一定文字工作经验的编修队伍,并为编修提供必备的经费、设备等条件保障和时间保障。

(三)提升效率,质量为本

各承编单位和县史志办要按照既定目标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编修工作开展,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将质量标准贯穿于从篇目设计、资料收集、编纂修订到出版发行的各环节,将《鹿寨县志(2006-2025)》编成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佳志。

(四)跟进指导,强化督查

县史志办要依法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时通报情况,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常态化业务交流,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修志的良好氛围,确保本志编修按计划顺利推进,如期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

1.凡例

2. 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市地方志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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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23〕2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17:45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大纲》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2月14日



《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大纲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3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6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柳州市志(2006-2025)》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3〕1)、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2227号),为做好《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大纲:

一、指导思想和编修规范

《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和公开出版物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自治区、柳州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规范性文件以及《凡例》(附件1)为规范。为便于各承编单位实际运用,可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将常用规范整合形成《<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实操规定》印发各承编单位。

二、工作任务

在我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规划工作期限内,组织做好资料报送、资料长编、初稿撰写、统稿总纂、志稿评议、审查验收、志稿修订、出版发行等工作,全面完成《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任务。

三、篇目设置及编纂任务分解

内容详见《<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附件2),并视工作实际由县史志办修正相关内容。

四、编修进程及工作要点

(一)资料收集和资料长编整理编辑

1.时间安排。2023年起,各承编单位按《<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承担的篇目任务,全面、系统地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同步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形成资料长编。具体任务:2023年收集2006-2013年资料,2024年收集2014-2020年资料,2025年收集2021-2025年资料。

2. 资料范围。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承编单位组织机构及职能变更历任领导人名录及任职时间变更历年单位大事记、工作总结、绩效报告、重要的调研报告、领导在重要会议的讲话稿,典型人物资料(革命烈士、先进模范人物、科学技术人才、退役荣誉军人、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人物),重要统计资料、专题资料和著述,重要文件及各类图照(含地图、数据图、示意图和照片等),其他入志资料等。

(二)志稿撰写、评议和审查验收

1.初稿撰写。各承编单位于2026年起(可视各自工作实际提前),按《<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的承编任务和《凡例》规定,组织工作人员以所收集和整理的资料和形成的资料长编为基础撰写初稿。编撰过程中,宜结合实际对《<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附件2)涉及本单位、本行业(事业)的篇目架构进行细化和优化调整。初稿形成后经单位领导审订,至迟于202612月底送交至县史志办,此后再据县史志办提出的修订意见修订志稿,直至成稿质量达标为止。

2.全书汇纂。全书汇纂由县史志办负责各承编单位配合开展。汇纂工作以各承编单位提供的志稿为基础进行,按先单篇、再全书的流程推进。此项工作可前置于初稿编纂环节进行,至迟于2028年6月总纂全书形成评议稿。

3.志稿评议。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志书评议的相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主持,于2028年组织召开评议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各承编单位在县史志办的指导下,根据评议会的意见建议完成资料核补和志稿修订。县史志办负责对各承编单位的修订稿进行第二次总纂,形成送审稿。

4.志稿审查验收。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志书审查验收的相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主持,于2029年年底前组织召开审查验收会,对送审稿进行审查验收。县史志办负责对审查验收后的志稿进行修订完善。各承编单位全程配合县史志办根据审查验收会意见建议完成志稿修订。

(三)出版发行

从审查验收通过之日起,县史志办用2-3年时间对志稿作进一步修订,至迟在2032年完成《鹿寨县志(2006-2025)》公开出版。志书出版后3个月内,将成品图书(含电子版)报送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向各级方志馆、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无偿提供馆藏书。结合成书发行做好读志推广和历史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有效发挥本志在存史、资政、育人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担当

充分认识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地方志书编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举措。做好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对于传承创新鹿寨传统文化,提高我县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各承编单位要切实增强历史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为高质量完成《鹿寨县志(2006-2025)》编修贡献力量。

(二)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充分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机制,强化依法修志意识,加强领导,将修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组建好熟知本单位和本行业(事业)情况又有一定文字工作经验的编修队伍,并为编修提供必备的经费、设备等条件保障和时间保障。

(三)提升效率,质量为本

各承编单位和县史志办要按照既定目标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编修工作开展,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将质量标准贯穿于从篇目设计、资料收集、编纂修订到出版发行的各环节,将《鹿寨县志(2006-2025)》编成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佳志。

(四)跟进指导,强化督查

县史志办要依法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时通报情况,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常态化业务交流,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修志的良好氛围,确保本志编修按计划顺利推进,如期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

1.凡例

2. 鹿寨县志(2006—2025篇目设置及承编单位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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