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布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抓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等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主动谋划,强化责任意识。年初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全年工作计划,研究制定鹿寨县自然资源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主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要工作日程。
(二)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培训5次,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学习40个学时以上;局属各党支部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先后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共计29余场。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刑事诉讼案庭审1次,旁听民事诉讼案庭审3次。通过“面对面”以案释法的方式,增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4年我局共有2名公职人员参加并通过广西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我局公职人员执法证持证率超90%。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参加法纪知识考试及广西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三)依法审批登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2024年,我局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3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9宗,完成公建验收项目49个。办理补交出让金共113宗,缴费金额101.9402万元;挂牌出让土地共19宗,成交价款19649万元。办结不动产权证24399宗,不动产证明2929份,“交地即交证”11宗,查封登记438宗,解封登记325宗,不动产信息查询14026人次,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共3次。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公平竞争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把住行政审批、登记服务、政策落地等关键环节。
(四)完善行政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二是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对我局主管部门印发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查作用在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事项上进行法制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五)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过程性材料归档保管等关键环节责任,以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在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土地招拍挂、矿权审批等方面,均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法制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规划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落实听证公告制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都依职权或依申请及时组织听证。
(七)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局信访工作以保证社会稳定为前提,坚持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2024年以来,我局收到信访案件22件,已办结20件,剩余2件正在办理中;化解信访积案件1件。承办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4件已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剩余3件尚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案件(一审)21件,其中11件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件败诉;2件撤诉;3件尚未下达判决;3件尚未开庭。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2024年度我局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民法典宣传月”“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宪法日”等主题,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普及讲解《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测绘法》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本年度我局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20余条(幅),发放法律法规书籍16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20批200余人次,并在我局一楼大厅LDE屏幕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
(九)加强制约监督权利,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化。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官网动态更新《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事项进行“双公示”,让预期执法、阳光执法落到实处。结合自然资源执法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用地规划、土地利用、矿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严格执法人员证件管理,落实持证执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2024年以来,局本级共出动巡查车辆120台次,人员294余人次进行巡查,发现土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起,制止2起,重点监控非法采矿点1处。通过巡查,发现矿产违法行为1起,制止1起,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制止率100%。全年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3件,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宗,收取罚没款3.111万元。
二、工作存在问题
2024年度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受利益驱动,部分自然资源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违法违规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普法工作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还需持续深入,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与自然资源工作职责、业务培训等相融合,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谋划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时监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及规划验收三个阶段,确保项目依法审批、提速办理、全程监督。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营造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营商环境。
(三)加强普法工作,压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整合全局法治宣传资源,结合重要节日节点,对标宣传主体,细化宣传载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全面做好下一年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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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布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抓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等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主动谋划,强化责任意识。年初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全年工作计划,研究制定鹿寨县自然资源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主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要工作日程。
(二)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培训5次,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学习40个学时以上;局属各党支部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先后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共计29余场。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刑事诉讼案庭审1次,旁听民事诉讼案庭审3次。通过“面对面”以案释法的方式,增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4年我局共有2名公职人员参加并通过广西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我局公职人员执法证持证率超90%。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参加法纪知识考试及广西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三)依法审批登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2024年,我局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3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9宗,完成公建验收项目49个。办理补交出让金共113宗,缴费金额101.9402万元;挂牌出让土地共19宗,成交价款19649万元。办结不动产权证24399宗,不动产证明2929份,“交地即交证”11宗,查封登记438宗,解封登记325宗,不动产信息查询14026人次,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共3次。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公平竞争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把住行政审批、登记服务、政策落地等关键环节。
(四)完善行政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二是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对我局主管部门印发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查作用在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事项上进行法制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五)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过程性材料归档保管等关键环节责任,以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在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土地招拍挂、矿权审批等方面,均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法制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规划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落实听证公告制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都依职权或依申请及时组织听证。
(七)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局信访工作以保证社会稳定为前提,坚持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2024年以来,我局收到信访案件22件,已办结20件,剩余2件正在办理中;化解信访积案件1件。承办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4件已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剩余3件尚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案件(一审)21件,其中11件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件败诉;2件撤诉;3件尚未下达判决;3件尚未开庭。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2024年度我局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民法典宣传月”“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宪法日”等主题,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普及讲解《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测绘法》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本年度我局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20余条(幅),发放法律法规书籍16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20批200余人次,并在我局一楼大厅LDE屏幕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
(九)加强制约监督权利,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化。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官网动态更新《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事项进行“双公示”,让预期执法、阳光执法落到实处。结合自然资源执法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用地规划、土地利用、矿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严格执法人员证件管理,落实持证执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2024年以来,局本级共出动巡查车辆120台次,人员294余人次进行巡查,发现土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起,制止2起,重点监控非法采矿点1处。通过巡查,发现矿产违法行为1起,制止1起,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制止率100%。全年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3件,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宗,收取罚没款3.111万元。
二、工作存在问题
2024年度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受利益驱动,部分自然资源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违法违规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普法工作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还需持续深入,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与自然资源工作职责、业务培训等相融合,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谋划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时监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及规划验收三个阶段,确保项目依法审批、提速办理、全程监督。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营造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营商环境。
(三)加强普法工作,压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整合全局法治宣传资源,结合重要节日节点,对标宣传主体,细化宣传载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全面做好下一年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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