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鹿寨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鹿寨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人:陈雪玲,联系电话:6815276。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1090714936。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鹿寨县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鹿寨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鹿寨县居住证;
(三)在鹿寨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在鹿寨县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柳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认定时间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3月21日至7月25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4月17日至7月6日。
(三)现场认定时间:4月24日至7月11日。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专科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4日- 7月11日,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
2.地点:鹿寨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全科受理9号窗口(鹿寨县桂园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柳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与受理。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供。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2)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7 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2.地点:鹿寨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全科受理9号窗口(鹿寨县桂园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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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鹿寨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鹿寨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人:陈雪玲,联系电话:6815276。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1090714936。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鹿寨县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鹿寨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鹿寨县居住证;
(三)在鹿寨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在鹿寨县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柳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认定时间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3月21日至7月25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4月17日至7月6日。
(三)现场认定时间:4月24日至7月11日。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专科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4日- 7月11日,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
2.地点:鹿寨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全科受理9号窗口(鹿寨县桂园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柳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与受理。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供。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2)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7 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2.地点:鹿寨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全科受理9号窗口(鹿寨县桂园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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